第四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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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的时候,天已经暗去,但竟辅并不讨厌在柏油路面还留着太余温的时间出门。

在这还没完全转换成夜晚的时间里,从车站出来的人们那结束一天的安稳气氛,以及温度和天都让人身心愉快。

“好难走路。”鞋子不像衣服子那类还有可变通的地方,就算借穿父亲的大号鞋,竟辅的脚跟还是出好大一截。

“别抱怨啦!我说你的脚一定超过三十公分!”就算被守生气地责骂,但能用人类的视线高度走在街上,对竟辅来说仍相当开心。

越往车站方向店家也跟着变多,在夜里浮现亮光引着竟辅的目光。其中最能勾起竟辅兴趣的是服饰店的橱窗,装饰着轻飘飘荷叶边的童装,或以黑‮丝蕾‬装饰着边缘的罩衫及有点半透明的连身洋装并列的服饰店,让竟辅忍不住停下脚步出神地看着。

“好美。”竟辅一本正经地说着,让守毫不吝惜地皱起他自豪的脸。

“咦?你这什么奇怪的好!你真奇怪…”竟辅又在宝石店店头展示着的玻璃柜贴着脸,让店员用怀疑的眼光看着。

“那些都是欧巴桑在用的啦。”守小声的在竟辅耳边说着,但彩丰富的石头泛出光泽,闪烁着金银的光芒相当耀眼,竟辅喜这类豪华的装饰品。

“我想帮守戴上。”在这里展示的饰品,个个都比起服饰店的价格尾数要多上几个零,是安斋家不可能买的东西,但竟辅却真心地说着。

“开、开什么玩笑啦!”到底是哪里有病啊?守用力拍着竟辅的背,硬是将他从宝石店里带开,往回家的路上走着。

守一边走在回程的路上,一边侧目看着竟辅,有点像是把对方当笨蛋一样地说道。

“简单来说就是那个啦,你跟kazusa先生一样喜铺张的东西对吧?”被这么说,竟辅脑中浮现出上总上班前的英姿。从闪烁着光泽的西装领口,可以看见印着像食虫植物的毒花那类花纹的衬衫,颈子上挂着的白金项链,手腕或手指戴着蛇骨造型的饰品,每天都会替换上不同程度的装饰,总之上总身上时常闪闪发光。

“差很多!”被归类和上总相同的品味对竟辅来说是种羞辱,但就算他断然地否定,守似乎也不怎么想认真理他的样子。

“从我的眼光看来没两样呀。”这并不是需要认真争论的话题,竟辅不打算再反驳。比起这个知道那些宝石或贵重品的价值还比较重要。虽然品味不同,但对能够拥有那些东西的上总还真有些羡慕。

如果能将这世上所有美丽的东西装饰在守身上会很吧,竟辅心里这么想着。担忧着的事情居然成真。那个脑筋有点问题的男真的是家里饲养的狗儿竟辅。

“竟辅、吗?”

“是的。”尽管祈祷着那只是场愚蠢的梦,但守还是相信了这有着小麦肌肤的男人是竟辅。

那男人有着将近一百九十公分的身高,对天花板低矮的守家来说显得格外巨大。宽厚的肩膀和膛,挑高的身和得天独厚的体格,全身肌紧绷,就像雕像一样的完美身材。

如同润的乌羽,如墨眼珠闪耀着光芒,细长鼻梁给人器宇非凡的印象。

雕像般深邃的五官和均匀的小麦肌肤让人联想到混血儿,但修长的脸型和骨的下颚还是带着点狗儿的味道。

“…”守虽然拥有美丽到甚至让人有点红颜薄命的外表,但要讲造型上的美,却反而输给了竟辅。最大优势被夺去的守到不甘心,但眼前的竟辅又直接了当地凝视着守,清楚地告白。

“我喜的只有守一个人。”对于被挑起无谓竞争意识的守来说,不得不对这样的自己到羞愧。竟辅威风凛凛的外表下,所做出来的事情光明磊落,举止也很有风度。

那凛然的侧脸,简直就跟直的大丹狗重叠。但是…如果仅只这么一次也就罢了,但现在又再次变成人类,想必今后不知道还得要重复照顾这体的家伙多少次。

从事实推测出的结论令守晕眩,但总而言之将来的事将来再说,现在应该要专心于眼前之事。他不能把这个不谙世事的大家伙赶出门,但待会就要出门打工去。

“我回来了。”散步回到家在门口鞋时,比菜子刚好从厕所出来,目光放在守身后的竟辅身上。

“晚安,这位是哥哥的朋友吗?好帅喔!”比菜子和有着美少女脸孔的哥哥不同,是货真价实的美少女,对竟辅没有竞争意识下,更能够坦率地说出赞美的话。

“大学同学吗?”

“不是…”守结结巴巴地回答,眼神不自然地飘向他处。目前还是先隐瞒详情才是上策,犹豫着不知要怎么含糊带过而有点支支吾吾。

这时竟辅想要迅速保护主人般地站到守前面,擅自对比菜子报上名字。

“高城竟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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