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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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问她喜不喜他,那是注定得不到答案的,因为连想也没想过的事,要人从何作答呢?

只能说,至今她依然认为,当年找他搭档是她这辈子做过最正确的决定。别看她好像凡事不拘小节,其实在下决定之前,她也是经过一番深思虑的。

即使爸爸在提起罗家那小子时,总用不屑的口吻,说是厚颜老罗吹牛;然而国中同班后,她发现说他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确实不为过。

因为他们其它主科的成绩相距不大。唯独各有国文跟数学的弱项。所以每逢“老子大对决”只要比到儿女课业,双方一定互戳这死,最后两败俱伤。

若非长辈们这么没事找事做,她也不会产生互利合作的念头;不过在一开始她并没有足够强烈的意愿,所以迟迟没行动。尽管自认不是小心眼的人,但从小听老爸说长道短,她对他虽谈不上排斥,也难以称上有好

开始对他产生兴趣,源于他那次升旗结束后的姗姗来迟。

别人迟到不稀奇,可是听说他从开学的一个月以来,每天都是第一个抵达教室帮忙开门窗的人,比值生还勤快。这样的状况实属难得,所以当他走进教室时,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到他身上,讲台上,老师也难掩惊奇地问;“罗沐驰,你今天怎么迟到啊?”他不疾不徐地回答:“嗯,我扶老太太过马路,耽误了点时间。”此言一出,不知为何,全班都笑翻了,包括她在内。

事后想想,这到底有什么好笑的?大概是因为那听来实在像个蹩脚的借口。说是闹钟没响或公车迟来都好,这种做错事还自我善良化的喜,就像到别人家偷食后自首时说“我只是想帮你们试试过期了没”一样。

可能是见大家笑得太开心,老师也不笑了,倒也没说什么,只是叫他就座准备上课。

望着他走到座位上,她第一次觉得,这家伙还有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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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沐驰这个人,功课好、人缘佳、办事负责、为人热心…这是她那段子的观察结果。咦!居然没负评?哇,她还真是客观呢。

像他这种抢尽锋头的人,本来就具有在学生时代成为风云人物的特质,加上他长得不错,个子又是班上数一数二的,理所当然引异注目。至于她自己嘛…也许一开始观察他的动机就别有所图,所以反而失去了幻想空间。

虽然他是公认的好学生,却不是那种标准乖乖牌,还会带头作怪。回想起来,那时用立可白在书包上涂鸦好像就是他带起的风吧。

不过他不像那些会在书包上涂写脏话还自以为涸漆的男同学,而是在书包上画了一张线条细腻的人物图像,那个人物是济公。

常有人问他为什么要把济公画在书包上,他会说:“这是护身符。”得到这个答案,发问者通常不会足,而会接着这么问;“那他手上这把蒲扇,扇面上的这些正字标记又代表什么?”

“功德簿。”

“什么?谁的啊?”

“我的。”

“啥?你是说,这些都是你的行善记录?把这种东西记在书包上干嘛椰吧?”

“那你说军人为什么要把勋章挂在身上?”

“好好好,我服了你!”到这个地步,很少有人能无动于衷不发笑的,还有人曾调侃;“那请问扶老太太过马路是哪一笔啊?”而他还当真拿起书包端详比划,沉道;“大概是这附近吧?要找找看。”

“哈哈哈哈,你在耍宝啊!”

“我是说真的。”其实他真的是说真的,无奈好像没太多人相信,所以在他们很之后,谈及此事,她也只能憋着笑安他说:“至少你的公民与道德考了很高的分数嘛。”总之,因为他的济公图在班上小有名气,后来她还目睹有人拿着自己的书包来拜托他,请他在上面画个文曲星,却被他婉拒了。

“对不起,我的原则是只帮自己画护身符。”喔哦,不错,原来他不是没原则的滥好人啊。

随着观察,不知不觉间,她好像越来越欣赏他了,甚至还有种微妙的预,觉得他们似乎可以成为朋友。

既然没利益的善事他都能做得那么尽兴了,那有利益的事他应该不至于推辞吧?何况他们有相似的生长环境,很有机会达成共识,而有了共识就不难共事嘛。基于这样的假设,她就在那天请他吃冰的良机,对他提出了计画。

结果他们的合作不只比想象中愉快很多,还维持了一段为时不短的子。

结果他们不只成为朋友,而且还是很好的朋友。

渐深厚,一开始单纯为了互惠的心态慢慢变质,久而久之,为对方着想仿佛成为本能,是件再自然不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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