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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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约半小时,老张忽然问:“他是否英俊?”我一怔“谁?呵,他?很英俊,有极佳的气质。”老张说;“奇怪,我还以为这一类男人已濒临绝种,竟叫你遇上,哪里来的运气。”

“唐晶亦遇到莫家谦。”我抗议说。

“唐晶的条件好过你多多,子君,相信你也得承认。”我说“我们改变话题吧,有进展我再告诉你。”

“你会结婚,我有预,你会同他结婚。”我紧张起来“老张,不知怎地,我也有这个觉,我认为我会结婚。”

“艺术家的第六觉是厉害一点。”他喃喃自语。

我不敢说出来,我其实不想结婚,我只希望身边有一个支持我、护我的男人,我们相依为命,但互不侵犯,永远维持朋友及侣之间的一层关系。

天下恐怕没有这么理想的营生,但我又不敢放弃他,所以只好结婚。

曹禹的《出》中,陈白有这样的对白:“好好的一个男人,把他成丈夫,总有点不忍。”但是三十六岁的女人已经没有太多路可供选择。

结婚还是比较理想的下场。

我不是漫型的女人,如果绵绵无绝期地跟一个男人同居,我会神经衰弱,引致脸皮打皱。

“结了婚,我就失去你,子君。”老张惋惜地说。

“怎么会?”我说:“我一定会做事,我受过一次教训,女人经济不独立是不行的。”

“他那种人家,怎么会放你出来对着一个不男不女的所谓艺术家捏泥巴?”老张沮丧地说。

我震惊:“老张,不可妄自菲薄。”

“你们这些女人,自一座华厦出来,略吃点苦,又被另一个白骑士接去享福。”我大笑起来“听,谁在讲这种天真话?白骑士,哈哈哈,我这个年纪,别在马上摔下来跌断老骨头才好。”

“我要失去你了。”他没头没脑地重复这句话。

翟君在炎热的天气下与我约会。

他不喜困在室内,我们常常去到一些莫名奇妙的地方,像市政局辖下管理的小鲍园。大太,浑身汗,他给我递过来一罐微温的啤洒,也不说什么话,就在树荫下干坐着,从某一个角度来说,是非常够情调的,在我们身边的都是穿白校服的少男少女,我们俩老显得非常突出非凡。

信不信由人,情还是培养出来了,公园草地长,飞蚊叮人,我忍不住就在小腿上拍打“啪啪”连声,为对白打拍子,增加‮趣情‬。

我觉得很享受,但不十分投入,有时很觉好笑,照说成年男女往不是这样的,应该理智与并重,心意一决定就相拥上才是。

不过我们没有这样做。

三五次约会之后,我肯定他没有见其他的女子,非常窝心,便缓缓诉说心事,他“嗯、嗯”地聆听,很有耐心,但对于他,我一无所知。

我亦不想知道。

一天早上,我起梳头,对牢亮光,忽然瞥到鬓角有一白发,我以为是反光,仔细一瞧,果然是白发,心头狂跳,连忙挑出拔下,可不是。

雪白亮晶白头至尾的一白发!

我的心像是忽然停顿下来。我颤巍巍地站起来,不知如何是好,完了,白头发,什么都没做,头发已经白了。

我该怎么办?拔下所有白发?染黑?抑或剪短?

饼半晌,我听得自己道:“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我伏在桌面上“咕咕”笑起来。

尚有什么可说的?头发都白了。

翟君的白发看上去多么美观,男人始终占尽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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