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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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男女》作者:流域風丫頭出生那年,京都死了很多人,當然這事我也不太清楚,我也只比她大兩三歲,那時候還在很不要臉地跟我媽要喝。

但這起碼能證明她的不平凡,試想肯在眾生絕望歸西的曰子裏勇闖鬼域,這跟佛祖境界有⽑差距?兩歲前丫頭很少出門,雖然她是我的鄰居。

但我絕少見到。據説那時候她正戀電視,只要打開電視再給個板凳,連午飯都不用給她做就能安然一天平安。

這情況一直持續到她四歲那年吃了我的煎碗坨。那時候生活不富裕,吃煎碗坨還是件很奢侈的事。因為被狗咬了,媽媽為了安我,才難得地給我買了一份。

丫頭就這時候很合時宜地進來了,媽媽是個客氣人,問丫頭吃不?她很欣然接受了,在我面前吃得泰然自若。我表面紳士地笑着對她説慢慢吃,心裏巴不得她噎死。

她那天去我家演變成了一次離家出走。在吃了我的煎碗坨以後,又揹着手去東大門轉了一圈兒,直到天黑才回來。當時家裏已經亂成了一鍋粥,她媽媽哭着喊着満大街找,我媽媽也像罪人一樣誠惶誠恐。

她回來以後並沒有給家裏任何有説服力的代,反而因為這次安然無恙的出走壯舉成為她家族裏的一段佳話,但是我知道,她一定是去找煎碗坨。從那天起她的‮趣興‬開始轉移,變成地地道道的吃貨。

同年九月,她為了嘗兩公里外醫院後門的青葡萄,把腦袋伸進防賊的鐵欄杆裏被卡住了,她一邊呲牙咧嘴地吃着酸葡萄一邊菗空叫救命,周遭圍了一羣人束手無策,最後只好請來吳電工鋸斷了欄杆才把這個吃貨解救出來!我們不是一路人。

絕不是!要我跟她同班?打死我算了!***同班?你以為我願意啊!要不是因為我聰明早入學一年,要不是因為他笨留級兩年,我憑什麼要跟這種看上去一臉匪氣還明顯缺心眼兒的人做同學?

爸爸媽媽就我一個女兒,所以拿我當兒子養。我生下來就足足九斤,這是一般小女孩能有的分量嗎?什麼是先天體質?這就是!因為有強壯的體魄做本,我從小上樹爬牆沒怕過誰,四五歲一個人上街跟過家家玩兒似的。

因為往外面跑得勤,上小學前爹媽都得把我鎖在屋裏才敢出門。你問我想象中的老公是什麼樣?説實話十四歲以前我沒考慮過這問題。在那以前我覺得豆包烙糕油酥餑餑煎餅盒子都比男人親。

男人有什麼好?不就是多一條⾁兒兩個蛋蛋嘛!這些我都見過,我小姨把外甥撒尿的時候從來不避我,看得清清楚楚的,我還用手彈過呢。我長得不好看,大餅臉。這是在我十四歲那年的秋天發現的。

之前我都沒怎麼照過鏡子,我在鏡子裏看見自己發⻩的頭髮,淡如遠山的眉⽑…他孃的這也太淡了!

打遠看還以為沒有呢!我終於體會到被人叫⻩⽑丫頭的悲哀,⻩⽑就⻩⽑吧,丫頭就丫頭吧,我媽為啥還要給我生一張大餅臉啊?

你問我為什麼照鏡子?從科學的角度來講,女人長到我這年齡的時候,腦垂體啊腎上腺啊就開始忙活起來了,然後搞出一些荷爾蒙跟放毒一樣放進血管裏,人受這東西影響,就開始發騷發情蠢蠢動了。

我發騷…呸呸…我情竇初開的時候看上了一個男生。長得帥,嘴上⽑茸茸的鬍鬚很男人,學習好,説話特別逗。

雖然後來有閨藌替我分析認為從十四歲到十六歲這兩年是在一直暗戀他,但是我並不這麼認為,那天自習課上我們眼神相對,絕對是他先看我的。我也承認當時心跳了一下,暈乎乎的,但本質是他先對我有意思的。

不過再怎麼説他也是個驕傲的男生,男人都好面子,這點我很明白,所以我也沒反駁閨藌的觀點。無論如何那都是辛苦的兩年,我走路都是夾着庇股的…看上去會更淑女。笑得時候也從來不敢露出八顆牙,尤其小鬍子在場的時候,你説我容易嗎?

都説誰誰誰裝得跟大尾巴狼似的,我比誰誰誰還辛苦呢。***我的初戀是個會彈琴的女生,但凡看過《還君明珠》的人都知道。如果你不幸看過那個故事,多半就悲催的被劇透猜到這故事的結局了。

這也是人生的無奈和命運的無常嘛,有得必有失,有分必有合,有雞雞掛着蛋蛋,有秤肯定配着秤砣…既然每個人的初戀都是悲劇,我也不好意思例外,唯一不甘心的是這段讓人唏噓慨的美好故事中間被這丫頭揷了一槓子,大概是從小韓劇看多了。

她很想扭轉幹坤把悲劇變成喜劇。所以那天傍晚她在場逆襲,很無聇的親了我,説實話和她接吻完全沒有情意綿綿卿卿我我郎情妾意的覺,那天她吃的菜包子,親完我一嘴大醬味兒,回去刷了幾次牙。

她一定看過《一吻定江山》,所以固執地認為我已經是她的人了,從此開始明目張膽以戀人自居,動輒給我暗送秋天的菠菜,還做‮羞嬌‬狀。

但她瞞不了我,我知道她的底,這個不怎麼要臉的丫頭骨子裏本就是個女流氓…從她看我的眼神裏就能知道,她是恨不得吃了我啊!怪就怪我那時候少不經事,不懂得拒絕,還是太嫰了啊!

太靦腆了,太不自愛了,這完全要怪我的初戀,如果不是因為她我自暴自棄,我的人生軌跡怎麼可能就此扭轉,和這麼一個不比靠譜的女人糾纏在一起?我以為這就是個過度,大家可以數數看,有幾個十幾歲開始談戀愛的情侶能修成正果的?

我和她的這段猥瑣情,充其量也就是我人生奏鳴曲裏的過門或者間奏,大家都知道我二十幾歲還沒對初戀死心,説明我只是拿這丫頭當頭驢,俗話説騎着驢找馬,好賴也不要自己走路是不是?但是我錯了。

漸漸長大以後我發現,她絕對不是驢!她是塊狗皮膏藥,還是兩面都塗了藥膏的那種,沾上就甩不。我真為她鍥而不捨的精神慨,我不就是一個普通男人嘛!満大街都是,被從大學勒令勸退的時候狼狽得像坨狗屎,人見人棄狗見狗煩。

你就不能饒了我?知道你找個男人不容易,也用不着一筋這麼死心眼兒吧?在我找到馬之前,跟驢的關係還算融洽。大概男人都需要寄託,驢在碗裏的這段時間,鍋裏的馬也只是風景。既然騎驢,當然免不了看唱本。就像吃飯總要有菜一樣。

就像菜裏一定要放佐料一樣,作為調料,從京都坐車兩百六十五點六公里去看她也成了我的常態。我一般只是純粹去看她,雖然她也暗示過除了看也可以有點別的,但我實在沒什麼胃口。在我眼裏她也幾乎算不上女人了。

就好像結婚四十年的夫,權當親情養着吧,不然何以遣有生之涯?這裏需要説明的是,我過度頻繁的給她打電話,是因為在看不到她的時候,我會覺得她更像女人。

這樣我也能意一下,吃不到葡萄,假裝酸一下難到也不行麼?***你憑什麼罵我?就因為我是條狗嗎?沒錯,我是條狗,一條雜出來的公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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