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五十三章完美的殺人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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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明姬的死也差不多。
全明姬跟韓莉秀是一個房間,為了不讓全明姬起疑心,我就編了一個謊話,謊稱韓莉秀跟一個男生好上了,今晚不回來。
然後跟她約定早上五點起牀,一起去看出。
早上4點半,我來到她房間,假意叫她起牀。然後遞給她被下了藥的飲料。
看她喝過以後,我便藉口到樓下等她。
幾分鐘後,我給她打電話,説看到了韓莉秀跟她對象。因為全明姬好奇,一定要看那個男生長什麼樣,於是便站到了陽台的椅子上,向樓下張望。
這時候,尹麗雅帶着麻皮面具,剛好偷偷溜進全明姬的房間。因為毒發作,再加上害怕,全明姬便從五樓跌落了下來,最後死亡。
學生髮現全明姬死亡後,在附近提前等候的李赫老師立刻出現,並在慌亂中。偷偷拿走了全明姬的手機。替我消滅‘曾電話聯繫全明姬’的證據。
同時,在驗證全明姬是否死亡的時候,李赫老師還偷偷挪動了全明姬的屍體。也偽裝成麻皮殺人案中死者的樣子。
就這樣,兩起命案。都偽裝成了麻皮殺人案死者的樣子,並且還有尹麗雅在前面擋着。我便可以從中身。”聽完後,金允浩不得不
嘆一句。
很詳細、很緻。
可是,這裏面有兩個關鍵證據,鄭雪恩都沒有提及。
因此,金允浩主動提問道:“可是這兩起命案中,你們似乎遺漏了兩點,而且是最關鍵的兩點:監控能拍到你外出的行蹤;被下藥的飲料瓶有你的指紋。這個你怎麼解釋?”鄭雪恩搖頭説道:“第一個問題。我們想到了。
計劃中,在李赫老師的幫助下,我利用貴賓區的單獨電梯出入,可以不被人發現。
然後李赫老師會將監控錄像的硬盤偷出來。消滅‘
我行蹤’的證據。
可是李赫老師在偷硬盤時遇到了麻煩,最後沒能成功。
因此,我才會主動給我爸爸打電話,向他坦白,向他求助,讓他聯繫悉的人,幫我消滅這個的證據。”金允浩思索着。問道:“讓你主動想你父親坦白,也是李
赫的主意?”鄭雪恩歉意的看了眼鄭本承,點了點頭。
“嗯,他説只有這樣,才能替我完美掩飾罪行。”金允浩沒有繼續這個話題,轉而問道:“那飲料瓶的事情呢?那上面可是有你的指紋,是最直接的證據。你們之前對此沒有計劃?”鄭雪恩搖了搖頭,非常詫異道:“給全明姬和韓莉秀喝過下毒的飲料後,我都將飲料瓶收回,並且都處理掉了。
我也一直想不通,你們是如何找到的這兩個瓶子?”呵呵。怪事了。
這兩個瓶子,一個出現在懸崖處。一個出現在全明姬的房間。情況跟鄭雪恩口中的‘被處理掉’,相差甚遠。
金允浩發現了新的疑點。提問道:“你是如何處理這兩個瓶子的?”鄭雪恩非常確信的回答:“燒掉了。韓莉秀喝過的那個飲料瓶,我燒掉後,將灰燼倒入了大海中。
全明姬喝過的那個,我燒掉後,將剩餘的灰燼倒進了馬桶裏,用水沖掉了。”很‘科學‘的處理方法。
將瓶子燒掉,可以去掉鄭雪恩的指紋。將剩餘的灰燼扔到大海,倒進馬桶,可以消滅最後的證據。讓人找不到兩死者是如何被下毒的。
可是,為何被處理過的瓶子,又安然無恙的出現在兩處現場,成為指證鄭雪恩的直接證據?
金允浩百思不得其解。
他發現,本案仍有遺漏的地方。
“金檢察官,我的當事人鄭雪恩小姐,雖然主動承認了殺人經過。可她是未成年人,更未滿十六週歲,並且她又是被他人迫、唆使的。
因此,我向你提出保釋申請。”律師開口説道。
據刑法:殺人,搶劫,綁架,爆炸,販毒,等等3年起的罪名是不予保釋的。但是未滿16週歲的犯罪嫌疑人除外。
這是刑法制定時,出於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有利於教育、挽救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目的。
律師的請求合乎法理,因此,金允浩只能點頭同意。
看到金允浩同意後,律師接着説道:“另外,本案中,我的另一位當事人鄭本承先生,雖然有幫助鄭雪恩毀滅證據的嫌疑,但是罪行最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符合保釋條件。
因此,我也要為鄭本承先生提出保釋申請。”好吧,又是可愛的法律規定。
金允浩除了苦笑,點頭答應,別無選擇。
他本意不想讓鄭本承、鄭雪恩父女倆這麼快離開,因為他還有一個問題沒有搞清楚。迫鄭雪恩的那個神秘人還沒有找到。
危險仍然存在。(未完待續)ps:謝:“克道姆仁迅”書友的萬賞,多謝支持。另外,求下月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