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八十章‘王’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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豔陽高照,蒸籠一般的城市中,到處散發着炙熱的氣息,讓人昏昏睡。
江南地檢廳刑事四組辦公室內,窗台的幾盆薰衣草也彎下了,偷偷的打着盹。
窗台旁邊的辦公位置上,金允浩靠躺在椅子上,仰望着天花板,不知想着什麼。
申東海趴在桌子上,雙手墊在下巴處,眼睛半眯着,盯着桌上的另一盆薰衣草發呆。
尹國洪坐在申東海旁邊,口中叼着一個水筆,上下晃動,也在無所事事。
上午,尹國洪出去溜達了一圈,跑了所有的關係,卻一無所獲。
他認識的人都是普通刑警,打聽一般案件還可以。對於這種由首爾警察廳親自督辦的案件,這些人脈本排不上用場。
於是,打聽不到案件信息,三個人便坐在一塊,一起發呆。
“哎…”申東海長嘆了一聲,“我們要是在大檢察廳任職就好了。想查什麼查什麼,多威風。再遇到這種大案子,就不用這麼憋屈了。”金允浩撇了一眼申東海,沒説話。
還在大檢察廳任職?開什麼玩笑。
在大檢察廳任職的檢察官,最低級別是一級檢察官。到地方去辦案,都得讓人拱起來。警署署長之下,所有人在一級檢察官面前,全部矮一頭。
也只有警署的署長,勉強能跟在大檢察廳任職的一級檢察官平起平坐。
但是檢察官要是真較真,署長也只有乖乖聽命的份。
只有再上一級的警察廳廳長、次廳長,才能壓一級檢察官一頭,至於那些局長、課長之類的官員,最多平起平坐。
如此就可以看出。大檢察廳任職的一級檢察官是有多威風。與之對應,想要爬到這個位置,也是艱難無比。
另外。上午金允浩聽聞大檢察廳方面組成了專案組,由中央搜查部副部長親任組長。督辦指揮警方偵破劉仁娜案件。
檢方到底是拿下了這個案子的辦案權。
其實,警方乖乖就範,也是有苦難言。
據韓國法律規定,警察和海關、税務等34個特殊的調查機構具有偵查權。
但是,韓國刑事訴訟法典規定:對刑事案件的偵查以及偵查終結的決定權只授予檢察官。
因此,警察和其他機關開展偵查時,必須在檢察官的指揮和監督下進行。沒有檢察官的許可,任何偵查部門不能開展偵查或停止偵查。
而對於殺人、搶劫、詐騙等刑事案件。檢察官認定為案件質嚴重、損失巨大的案件,如
質惡劣的殺人案、官員貪污、經濟犯罪、有組織犯罪等,檢察官可以直接進行偵查。
檢察官的偵查權涉及到全部偵查領域,因此,韓國人稱檢察官為“刑事犯罪偵查之王”而警方,只是兵,檢察官手下的兵。
‘王’對‘兵’説,這個案子歸我管,‘兵’只能點頭認可。
而在檢方中,真正能夠體現‘王’的風采的人。只能是大檢察廳級別在一級以上檢察官,一級以下的檢察官,只能是狐假虎威。
這時。金允浩覺到深深的無力,
覺到身份的‘低微’,他對於步入大檢察廳的渴望,更加迫切。…“叮”
“啪”金允浩把着銀
打火機,思考着下一步的調查方向。
他,沒有放棄。
現在,機會出現在他面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