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性光識光原文+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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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光之法,原通行住坐臥,只要自得機竅。吾前開示雲“虛室生白”光非白耶?但有一說,初未見光時,此為效驗。若見為光,而有意著之,即落意識,非光也。子不管他有光無光,只要無念生念。何謂無念?千休千處得;何謂生念?一念一生持。此念乃正念,與平念不同。今心為念,念者,現在心也,此心即光即藥。凡人視物,任眼一照去,不及分別,此為光。如鏡之無心而照也,如水之無心而鑑也。少頃,即為“識光”以其分別也。鏡有影,已無鏡矣;水有象,已非水矣。光有識,尚何光哉?

子輩初則光,轉念則識,識起而光杳不可覓。非無光也,光已為識矣。黃帝曰:“聲動不生聲而生響”即此義也。《楞嚴推勘入門》曰:“不在塵,不在識,惟還”此則何意?塵是外物,所謂器界也,與吾了不相涉。逐物則認物為己。物必有還,通還戶牖,明還月。將他為自,終非吾有。至於不汝還者,非汝而誰?明還月,見月之明無還也。天有無月之時,人無有無見月之。若然,則分別月者,還可與為吾有耶?不知因明暗而分別者,當明暗兩忘之時,分別何在?故亦有還,此為內塵也。

惟見無還,見之時,見非是見,則見亦還矣。還者,還其識念轉之,即阿難使汝轉心目為咎也。初言八還,上七者,皆明其一一有還。姑留見,以為阿難拄杖。究竟見既帶八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傳送識、阿賴耶識),非真不還也。最後並此一破,方為真見,真不還矣。

子輩回光,正回其最初不還之光,故一毫識念用不著。使汝轉者,惟此六。使汝成菩提者,亦惟此六。而塵與識皆不用。非用也,用其中之耳。今不墮識回光,則用中之元。落識而回光,則用中之識。毫釐之辨,乃在此也。

用心即為識光,放下乃為光。毫釐千里,不可不辨。識不斷,則神不生;心不空,則丹不結。

心靜則丹,心空即藥。不著一物,是名心靜。不留一物,是名心空。空見為空,空猶未空。空忘其空,斯為真空。

達道居士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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