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和光陰賽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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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一天,他難過地發現,課程裡指定要讀的書對她的眼睛來說已經很吃力。她已太疲倦去讀其它書了。

“以後由我來讀書給你聽吧!”他說。

“是不是環回立體聲?”她問。

“我只有一把聲音,當然只能提供單音道服務。怎麼樣?機會稍縱即逝的啊!”她想了一下,皺了皺鼻子說:“但是,你會讀什麼書?”

“由你來選吧,我至少可以提供雙語廣播。”

“由你選好了,我信得過你的品味。要付費的嗎?”他想了想,認真地說:“這樣吧!用非洲的故事來換。”

“那一言為定。”她笑笑說,飛快地舐了一下他的臉頰。

他摸著臉,說:“呃,你又做動物才做的事?好惡心!”她頑皮地笑了,像野兔般發出滿足的震顫聲。她從沒想過有一天,她要用耳朵來聽書。不過,假使在耳畔縈繞的,是他的聲音,也就不壞。

非洲的故事,她願意給他說一萬遍。每個人都會認為自己的故事不平凡。她突然了悟,惟有當那個故事可以在某天說與自己所愛的人聽,平凡才會變得不凡。我們都需要一位痴心的聽眾來為我們渺小的人生喝彩。

他把要為蘇明慧讀的書分成兩類:白逃諏的和夜晚讀的。白天,他讀一些比較輕鬆的,例如遊記和雜誌,甚至是食譜。夜晚,他讀小說。由於朗讀一本書比閱讀要多花好幾倍的時間,他選了偵探故事,以免他這位親愛的,也是唯一的聽眾會忍不住打盹。

他擁有全套福爾摩斯小說。他初中時就上柯南。道爾筆下的這位神探。當然,他也喜歡福爾摩斯的助手華生醫生。重讀一遍年少時已經讀過的書,他得以重新發掘箇中的彩。時久遠,以前讀過的,他早就忘記了。

她對他的選擇似乎很欣賞,從來沒有一次打盹。她總是很留心去聽,彷彿要補回因眼睛而失去的讀書的幸福時光。

她有時會開玩笑喚他華生醫生。讀到緊張的情節,她不准他讀下去,要自己猜猜結局。雖然她從來沒有猜中,倒是神可嘉。

有時候,她會要他讀醫科書。他也因為朗讀而把書裡的內容記得更牢。他漸漸意識到,她並不是真的喜歡聽這些她不可能明白的書,而是不想佔去他溫習的時間。

在宿舍臺階上等她回去的那個晚上,他告訴自己,今後要為她努力。荒廢了一年的功課,需要雙倍的努力去補回。然而,能為一個人奮鬥,那種快樂無可比擬。他無法摘下星星作為她的眼睛,讓她的眸子重新閃亮,但他們可以彼此鼓勵。

兩個人一起,路會好走一些。

到了醫科三年級下學期,徐宏志已經為她讀完了三部引人入勝的福爾摩斯故事。她的“華生醫生”在朗讀方面很出。他的聲音抑揚頓挫,還非常可惡的經常在緊張關頭故意停下來,懶洋洋地說:“我累了,今天到此為止。知後事如何,請聽下回分解。”那麼,這件案到底是自殺還是謀殺呢?如果是謀殺,兇手又是誰?福爾摩斯到底是什麼時候就瞭然於的?有好多次,她要奉承他、請求他,甚至假裝生氣,命令他繼續讀下去。

讀書,是他們兩個人之間最私密和幸福的時光。別的情侶是去跳舞、唱歌、看電影,他們卻在樹下、草地上、房間裡,下雨天的某個樓底下,沉醉在不同的故事和文章裡。她難免覺得自己虧欠了他。於是,有時候,她會提議出去走走。

兩個人在外面的時候,無論走到哪裡,他總是把她的手握得很牢,深怕她會走失似的。那一刻,她會抗議:“我還沒有盲呢!”每一次,當她說到“盲”這個字,都立刻嗅得到他身上那股憂傷的味道。她豈不知道,她是在和時間賽跑?在失明的那天來臨之前,她要儘量地貪婪地多看他一眼,把他的一切牢牢記住。造物主拿走了她的視力,卻永遠拿不走她的記憶。

她曾經在草原上追逐一群可愛的小斑馬,這種無法像馬般被馴服的動物,跑得非常快。她也曾在飛揚的塵土後頭追趕一群羚羊,傻得以為自己總有一天能追上它們。

世上沒有任何一種動物,跑得比時間和生命快。賽過光陰的,不是速度,而是愛情在兩個靈魂之間的慢舞。

幾年前,她讀過白芮兒。瑪克罕的自傳故事《夜航西飛》,這位生於一九o二年,在非洲肯亞訓練馬匹,也是史上第一位單人駕駛飛機由東向西橫越大西洋的英國女飛行家,在她的自傳裡就提到非洲寓言中一個和生命賽跑的故事。

澳天,她要徐宏志為她再讀一遍這本書。

一個陽光溫煦的午後,在醫學院旁邊的那棵無花果樹下,徐宏志為她讀一本剛剛出版的《國家地理雜誌》,裡面有一篇關於肯亞的文章。

他們背靠著背,他拿著雜誌,說:“聽著啦!是關於你的故鄉的。”他喜歡把肯亞喚作她的故鄉。

對她來說,那個地方,既是故鄉,也是異鄉。

那篇文章說的是肯亞小犀牛的故事。成年的犀牛給獵殺之後,遺下出生不久的小犀牛。它們無法自己生存,志願組織的保育人員會用瓶來餵哺這些可憐的孤兒。

“你看!是個香港女人!”徐宏志指著上面一張圖片說。

她心頭一震,轉過身去,眼睛湊近那張圖片看。圖片裡,一個女人慈愛地抱著一隻溼漉漉而長相奇醜的小犀牛。就像抱著自己的孩子似的,她用瓶給懷中的小動物餵

不用細看說明,她也知道這是她繼父拍的照片。她繼父是拍攝野生動物的華裔美籍攝影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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