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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他從辦公廳逃出來已經過了一天一夜的時間,沒有鋪天蓋地的通緝令,說明蔣也默許了這場逃亡,他可以選擇更舒適的逃亡方式。

他看著老闆,又說了一遍:“最便宜的車。”半身像是“我”,那位“我”。

金欽很少開車,車技不好,不過架勢很足。他把左臂支在車窗邊,車速不高,風經過他的臉時算是溫柔,他連眼睛都不用閉,就能和風來次親密接觸。

提到親密這個詞,他無法想象自己能同任何一個人建立任何一種親密關係,就像他記得的,二十五歲嘛,有點成卻還是十分衝動的年紀,他殺了很多金覓的情人,很多。

他和方修盛碰撞,和命運打架,哪怕佛在自己面前,也絕不低頭。

在金欽的記憶中,第三自由軍——現在應該叫作第三區,第三區和落城區的界處非常複雜,當人們想要從這邊到那邊時,會選在馬城過境。

他在地圖上搜了很多遍,搜到的馬城要麼遠在天邊,要麼近在眼前,當然,近在眼前是指圖上一釐米,遠在天邊是指實際十萬米。

選來選去,金欽只得把目的地設在了第三區,跟著導航來到了過境的城市。

“您好,歡來到拉多加。”金欽不是第一個出疑惑表情的過路人,關口的工作人員笑著說,“是和北邊的那個湖同名,這個名字是我們第三區的一位機器人取的,他說他的愛人喜歡拉多加湖。”金欽把現金遞過去,隨意說道:“這麼漫嗎?”

“愛情故事都是這麼漫的。”工作人員把找零遞回來,“祝您旅途愉快。”鬆了剎車,金欽讓車緩緩往前滑了一段距離,本來抬起的腳尖又放了下去,他徹底降下窗,問道:“你知道,那個機器人,他叫什麼名字嗎?”工作人員愣了下,豐富的工作經驗沒能派上用場,他只能笑了笑:“我只是聽說,如果您想知道的話,請在拉多加多停留幾天,我們這裡的旅遊資源……”

“瘋了。”等在紅綠燈前,金欽看著半身像說,“你是我現在最大的麻煩,我真是瘋了,拉多加是你乾的嗎?”像是識別到了“拉多加”三個字,半身像利地讀起了詩:“風兒來自無形的拉多加湖畔,徹夜娓娓的傾訴變成了彩虹叉的微弱的光線。”金欽已經背會了這首詩,他無奈地拍了下方向盤:“為什麼只念這兩句,你到底想對我說什麼?”

“欽欽,我想我能看見你,永遠都能。”有那麼幾秒,對著痴痴傻傻的半身像,金欽想著乾脆把它拆了,可是想來想去,他還是忍了這尊半身像,甚至有了更多的耐心。他問半身像:“你來自哪個系列?”

“不要想走捷徑。”不想忍了。

金欽把車停在路邊,從手套箱裡隨便找了支筆,準地撬開半身像的天靈蓋,和在裡邊的紙打了個照面。

紙上寫了兩句話:“我是壞東西,金欽也是。金欽更壞,他沒有耐心。”

“不是沒有耐心。”金欽自己給自己辯解,對著被拆開的半身像說,“我不知道你是誰,你用了這麼多心思把自己留在我身邊,可是我不知道你是誰。我是天才,我應該知道,可是我不知道。”他拆了盒煙,菸頭對著沉在路盡頭的夕陽,煙霧繞著趴平的太陽裹了一圈,就像半身像的天靈蓋,也像金欽始終沒法正常使用的大腦一樣,壞得冒煙。

重新上路,方才還坐在副駕的半身像沒了蹤影,只留下一張紙條,和一對躺在中控臺的藍眼珠。

金欽發現了,自己對半身像沒多大覺,他純粹是喜歡這對眼睛。他無比確定,自己應該是愛上了同樣的藍眼睛。

他漫無目的地想這世上所有藍的事物,天空、大海太俗氣,態氧?馬蹄蟹?

如果此刻有一尊佛立在他面前,他絕對會低頭。

去賣低端個人終端的大賣場前,金欽先去了一家大型購物商場,他目標明確,直接到了珠寶櫃檯前,對著櫃員說:“我想買一對戒指。”櫃員其實不太喜歡像他這樣的顧客,話說得太簡單,就和選餐廳時說“隨便”一樣,基本等於沒說。

好在金欽很快說了第二句話:“都是男戒,不要鑽石,預算不高。”那就好辦多了,櫃員“點石成金”,一口氣選了五六款。

金欽不怎麼猶豫,一眼就相中了便宜貨裡最貴的一款,沒什麼特殊設計,只因為櫃員說可以刻字。他是一定要刻字的,而且要把刻了那個人名字的戒指留給自己戴,他笑著說:“尺寸和我一樣。”在真正買終端前,他還做了兩件事:買一束味道好聞的仿真花,換一身舒服點的休閒裝。

他有一種直覺,那個人喜歡這些東西,鋼琴上的紙花是那個人的,小徑旁枯萎的鮮花也是那個人的,而穿著舒服衣服的金欽,應該也是那個人喜歡的。

重新拿到終端,理智告訴金欽,這裡不是落城區,況且落城區好像也不在乎他出逃的事,他只需要登錄權限,一切就能變得很容易。

他有一萬種方法找到那個人,可他偏偏選了最慢、最蠢、最爛的那一種。

刻意避開能碰到那個人名字、臉龐、話語的應用,金欽打開了自己的備忘錄。

備忘錄的最後一條記錄,時間還停在去年的天,看期,應該是末,夏天馬上就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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