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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先摸向身侧,只摸到了空空的
,还是冷的。他猛得睁开眼,才想起来唐绍今天有事要提早出门,比他醒得早。
这么多年同共枕,他早已经对唐绍失去了警惕
,并不会被吵醒。
真奇怪,明明始终觉得之前的两个人相处的并不好,但回头来看,七年的时光带来的远远不只是留在记忆里的那些不安和摩擦,那些一同生活所积累下来的点点滴滴,早就稳稳地沉淀在了彼此的生活中,无法轻易地割舍。
单明轩翻身坐了起来,一转头瞥见了唐绍头柜上放了一张纸。他笑着拿了过来,想知道这个人怎么还有闲心大早上给他留字条,拿近了却认出那是一封信,字迹是自己的。
他记得那上面的每一个字,但却一点都不想再看一次,于是动手对折,这才看到反面有了悉的笔迹。
单明轩:搬家找到点有意思的东西,想不到书信的效率会有这么差吧?我居然现在才看到这封信!这就教育我们要善用科技,不要抗拒先进的技术,不管你是出于什么目的!
我本来都快忘了这事了,一看这个信我又觉得来气。气你也气我自己,我们两个真的像傻子一样,我都不敢想这些年来亲友是怎么看待我们的,不能想,我是要面子的!
算了,其实我不是要说这个的,谁说写信比较合适整理思路的?我怎么觉得我写的这堆这么没边呢?回到正题。我看完了这封信,还是很不能理解到底我是怎么给你留下了咄咄人的印象的?就因为我说话语速快?脑子灵活又不是我的错。不过我其实要说的也不是这个,我是说,下次你想要跟我说什么的时候,别再傻乎乎地写信了!当面说,好吗?我不会吃人!如果我打断了你,你也可以打断我!吵架也无所谓,打架也……打架算了。总之,只要我们还能有来有往地讲话,那一切就都还是好的,知道吗?就算吵架我也不会生你的气生很久的,因为我喜
你啊!
好了,就写到这里吧,牛喝完了,我也听到你的脚步声了,不想再写字了。别再给我写信了,看完太
动的话打个电话给我就行了,手机是个好东西。
晚安。
单明轩反复读了几遍,到最后无法自制地笑出了声。他小心翼翼地折好了这张纸,决定等一下去查查怎么保存纸张,而在这之前,他先要给他的老公打个电话,告诉他:我也喜你啊!不,是
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