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五襄二十二年尽二十四年

如果出现文字缺失,格式混乱请取消转码/退出阅读模式

陈杀其大夫庆虎及庆寅。书名,皆罪其专国叛君。言及,使异辞,无义例。

[疏]注“书名”至“义例”o正义曰:被杀书名,是罪之文,故以专国叛君为二庆罪状。成十七年晋杀其大夫卻锜、郤犨、郤至,哀四年蔡杀其大夫公孙姓、公孙霍,皆不言“及”文九年晋杀其大夫士縠及箕郑父,与此并言“及”传无其说,知是史异辞,无义例也。

陈侯之弟黄自楚归于陈。诸侯纳之曰归。黄至楚自理得直,为楚所纳。

晋栾盈复入于晋,以恶入曰复入。o复,扶又反,注同。入于曲沃。兵败奔曲沃。据曲沃众,还与君争,非出附他国,故不言叛。o还,户关反。争,争斗之争。

[疏]注“兵败”至“言叛”o正义曰:案传栾盈潜入曲沃,之甲以入晋都,及败,又入于曲沃。潜入之时,晋人不觉,及败后更入。晋人以其状告,故先书“复入于晋”后言“入于曲沃”谓其败而后入,故云“兵败奔曲沃”也。不言叛者,叛谓以邑叛属他国。栾盈既入曲沃,据曲沃之众与君战争,兵败而死,终亦不附他国,故不言叛也。然则昭二十一年,宋华亥入于宋南里以叛;定十一年,宋公之弟辰入于萧以叛;十三年,晋赵鞅入于晋以叛,荀寅入于朝歌以叛,皆非叛属他国。而并书“叛”者,彼皆与国相距不胜而即出奔,得归乃言复国,皆有叛属他国之意,故本国皆以叛告。此栾盈与君争胜,不胜即死,未有叛属他国之意,故晋人不以叛告也。

秋,齐侯伐卫,遂伐晋。两事,故言遂。

[疏]注“两事故言遂”o正义曰:遂者,因上事上下事之辞。是两事,故曰“遂”僖二十八年,晋侯侵曹,晋侯伐卫,亦是一举而为两事,不言遂者,于彼注云“再举晋侯者,曹、卫两来告”然则此言“遂”者,齐人来告,以齐告为文,故乃言“遂”也。

八月,叔孙豹帅师救晋,次于雍榆。豹救晋,待命于雍榆,故书次。雍榆,晋地。汲郡朝歌县东有雍城。o雍,于用反。朝如字。

己卯,仲孙速卒。孟庄子也。

冬,十月,乙亥,臧孙纥出奔邾。书名者,阿顺季氏,为之废长立少,以此奔亡,罪之。o为,于伪反。长,丁丈反。少,诗照反。

[疏]注“书名”至“罪之”o正义曰:书名,是罪之文。案传纥为孟氏所谮,其奔非纥之罪。故杜以阿顺季氏,废长立少,为纥之罪状也。

晋人杀栾盈。

齐侯袭莒。轻行,掩其不备曰袭。因伐晋还袭莒,不言遂者,间有事。o轻,遣政反。

[疏]注“轻行”至“有事”o正义曰:庄二十九年传例曰:“凡师有锺鼓曰伐,无曰侵,轻曰袭。”是轻者,舍其辎重。倍道轻行,掩其不备曰袭。传言“齐侯还自晋,不入,遂袭莒”经不言遂者,间有他事故也。若然,僖六年夏,公会齐侯云云伐郑。秋,楚人围许,诸侯遂救许。二十八年,公会晋侯云云于温,天王狩于河云云,诸侯遂围许。彼亦间有他事。而言“遂”者,两事言遂,取其省文。彼二者公皆亲在,事不待告,故远承上事,言诸侯遂行。此书齐事,虽告称遂行袭莒,亦不可书遂,为间有数事,与前文隔绝故也。

【传】二十三年,,杞孝公卒,晋悼夫人丧之。(悼夫人,晋平公母,杞孝公姊妹。o丧,如字,徐息反。)平公不彻乐,非礼也。(彻,去也。o去,起吕反。)礼,为邻国阙。(《礼》:诸侯绝期。故以邻国责之。o为,于伪反,下注“为召”、下“而为”注同。期,居其反。)[疏]“传注礼诸侯”至“责之”o正义曰:杞孝公,晋平公之舅也。尊同则相为不降,平公于礼为舅,当服緦麻三月。但緦服既轻,其恩不过邻国,故传言“礼,为邻国阙”也。杜言“诸侯绝期”者,据《礼》之正法,言诸侯尊降其亲,虽有本服赐者,亦当为之阙,故以邻国责之。《礼》,父在,为母服期。丧绝旁期,非母也。

陈侯如楚。朝也。公子黄愬二庆于楚,楚人召之。二庆,虎及寅也。二十年,二庆谮黄,黄奔楚自理。今陈侯往,楚乃信黄,为召二庆。o愬,息路反。使庆乐往,杀之。庆乐,二庆之族。二庆畏诛,故不敢自往。o使庆乐往,绝句。庆氏以陈叛。因陈侯在楚而叛之。不书叛,不以告。夏,屈建从陈侯围陈。陈人城,治城以距君。屈建,楚莫敖。o从,才用反,又如字。板队而杀人。役人相命,各杀其长。庆氏忿其板队,遂杀筑人。故役人怒而作。o队,直类反,注同。长,丁丈反。遂杀庆虎、庆寅。楚人纳公子黄。君子谓:“庆氏不义,不可肆也。”肆,放也。故《书》曰:‘惟命不于常。’”《周书·康诰》。言有义则存,无义则亡。

[疏]“君子”至“于常”o正义曰:杜言庆氏以陈叛,叛不书,不以告,则传载君子之言,其意不为经也。君子自论庆氏之罪,所为不义,不可放肆,以为宜其诛灭,故引《尚书·康诰》,言天命之不于常,有义则存,无义则亡。庆氏族有二卿,为不义之故,而并丧亡,故君子论其事伤之也。服虔以为传发此言为不书庆氏以陈叛,为楚所围,称国以杀,不成恶人肆其志也。服意见元年“围宋彭城”追书系宋,不登叛人,谓此亦宜然,故为此解。然叛是大罪,若书为叛,其恶益明,何当匿其罪名谓之不可肆也?若庆氏不可放肆,故不书其叛,则林父、华亥、赵鞅、荀寅之徒,岂皆可使放肆而书其叛乎?且传文不言书经之意,知之不为经也。故杜以为叛不告,故不书耳。

晋将嫁女于吴,齐侯使析归父媵之,以藩载栾盈及其士,藩,车之有障蔽者,使若媵妾在其中。o析,星历反。媵,以证反,又绳证反。藩,方元反,注同。障,之亮反,又音章。

[疏]“晋将”至“媵之”o正义曰:晋将嫁女为吴之夫人,齐以女为媵,使析归父送媵女于晋,令与適俱行也。礼,媵同姓,適异姓。今晋嫁女于同姓,齐以异姓为媵,皆非礼也。而不言非礼者,但传本主说栾盈,不言事之可否。

纳诸曲沃。栾盈邑也。栾盈夜见胥午而告之。胥午,守曲沃大夫。对曰:“不可!天之所废,谁能兴之?子必不免!吾非死也,知不集也。”集,成也。o知音智,又如字。盈曰:“虽然,因子而死,吾无悔矣。我实不天,子无咎焉。”言我虽不为天所祐,子无大咎,故可因。o咎,其九反。祐音又。许诺,伏之。而觞曲沃人,胥午匿盈而饮其众。o觞,式羊反。匿,女力反。饮,于鸩反。乐作,午言曰:“今也得栾孺子何如?”孺子,栾盈。对曰:“得主而为之死,犹不死也!”皆叹,有泣者。爵行,又言。皆曰:“得主,何贰之有!”盈出,遍拜之。谢众之忠已。

四月,栾盈帅曲沃之甲,因魏献子以昼入绛。献子,魏舒。绛,晋国都。初,栾盈佐魏庄子于下军,庄子,魏绛,献子之父。献子私焉,故因之。私,相亲。赵氏以原、屏之难怨栾氏,成八年,庄姬谮之,栾郤为徵。o屏,薄轻反。难,乃旦反。韩、赵方睦。韩起让赵武,故和睦。中行氏以伐秦之役怨栾氏,十四年晋伐秦,栾黡违荀偃命,曰:“余马首东。”而固与范氏和亲。范宣子佐中行偃于中军。知悼子少,而听于中行氏。悼子,知罃之子荀盈也。少,年十七。知氏、中行氏同祖,故相听从。o知音智。少,诗照反,注同。

[疏]注“悼子”至“听从”o正义曰:十三年传云“荀罃卒”十四年传言“盈生”六年而武子卒。是其少也。知悼子,荀首之孙。中行,吴荀林父之曾孙。首是林父之弟。首为知氏,林父为中行氏,是同祖也。悼子是荀吴二从叔父,故相听从计。悼子年十六,不得为十七,是故沈氏云,后人传写误。刘炫以此而规杜氏,非也。

程郑嬖于公。郑亦荀氏宗。o嬖,必计反。

[疏]“程郑嬖于公”o正义曰:郑虽非卿,亦是彊族。言嬖于公,见其不助栾氏。

唯魏氏及七舆大夫与之。七舆,官名。o舆音馀。

[疏]注“七舆官名”o正义曰:僖十年传言“七舆大夫”杜云:“侯伯七命,副车七乘。”谓副车,每车有一大夫主之,则此七舆大夫,杜亦为主副车之官也。刘炫云:“若是主公车,则当情亲于公,不应曲附栾氏。”服虔云“下军舆帅七人”炫谓服言是。

乐王鲋侍坐于范宣子。或告曰:“栾氏至矣!”宣子惧。桓子曰:“奉君以走固,必无害也。桓子,乐王鲋。o鲋音附。坐,如字,一音十卧反。走,如字,一音奏。且栾氏多怨,子为政,栾氏自外,子在位,其利多矣。既有利权,又执民柄,赏罚为民柄。o柄,彼命反。

[疏]“且栾”至“民柄”o正义曰:栾氏多怨,言易克,既有为利之权,又执民之八柄也。

o注“赏罚为民柄”o正义曰:《周礼·大宰》:“以八柄诏王驭群臣:一曰爵,二曰禄,三曰予,四曰置,五曰生,六曰夺,七曰废,八曰诛。”此八者爵、禄、予、置、生是赏也;夺、废、诛是罚也。赏罚二事,分为八名。此时临与敌战,唯赏罚而已,故以赏罚言之。郑玄云:“柄,所秉执以起事者也。”然则柄以器物为喻,若用斧之执其柄也。

将何惧焉?栾氏所得,其唯魏氏乎!而可强取也。夫克在权,子无懈矣。”公有姻丧,夫人有杞丧。o强,其丈反,下注“强取”同。懈,佳卖反。

大家正在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