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昭二十一年尽二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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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二十有一年,,王三月,葬蔡平公。
夏,晋侯使士鞅来聘。晋顷公即位,通嗣君。o顷音倾。
宋华亥、向宁、华定自陈入于宋南里以叛。自外至,故曰入。披其邑,故曰叛。南里,宋城内里名。o披,普彼反。
[疏]注“自外”至“里名”o正义曰:贾逵云:书入,华貙兄弟作召而逆之。是贾以此入从国逆之例也。《释例》曰:“《
秋》称‘入’,其例有二:施于师旅,则曰弗地;在于复归,则曰国逆。国逆又以立为例,逆而不立,则非例所及。诸在例外称入。直自外入内,记事常辞,义无所取,而贾氏皆以为例,如此甚多。”是杜意以贾氏逆之为非,故云“自外至故曰入”以显异之也。五年传叔孙昭子数竖牛之罪云:“又披其邑,将以赦罪”彼注云:“披,析也”此分析君邑以自属己,故曰叛也。传称“华氏居卢门,以南里叛宋,城旧墉及桑林之门守之”知此南里是宋城之内里名。
秋,七月壬午朔,有食之。
八月乙亥,叔辄卒。叔弓之子伯张。
冬,蔡侯朱出奔楚。朱为大子则失位,遂微弱,为国人所逐,故以自出为文。
公如晋,至河乃复。晋人辞公,故还。
【传】二十一年,,天王将铸无
,(周景王也。无
,钟名,律中无
。o铸,之树反。
,音亦,注同。中,丁仲反。)[疏]注“周景”至“无
”o正义曰:《周语》云“景王二十一年,将铸大钱。二十三年,将铸无
。单穆公曰:‘不可。作重币以绝民资,又铸大钟,以鲜其继。三年之中,而有离民之器二焉,国其危哉!’王弗听。问之伶州鸠,州鸠对,王又弗听,卒铸大钟”二十四年,钟成。二十五年,王崩。孔晁于二十四年注云,昭二十一年如彼文,则此年铸钟成之年,而传云“将铸无
者”此为州鸠之言张本。州鸠以未成之时为此言,故此年发传而言将也。州鸠此下之言,与《周语》州鸠之言全不同者,彼是对王之问,此是自言其事,异时别言,故不同也。《周语》及此皆论钟事,故云无
,钟名,其声于律应无
之管,故以律名名钟。襄十九年,季武子作林钟,亦是钟声应林钟之律也。此无
之钟,在王城铸之,敬王居洛
盖移就之也。秦灭周,其钟徙于长安,历汉、魏、晋,常在长安。及刘裕灭姚泓,又移于江东,历宋、齐、梁、陈,时钟犹在。东魏使魏收聘梁,收作《聘游赋》云:“珍是
器,无
高县”是也。及开皇九年平陈,又迁于西京,置大常寺,时人悉共见之。至十五年敕毁之。
泠州鸠曰:“王其以心疾死乎!伶,乐官。州鸠其名也。o伶,力丁反,字或作泠,非也。夫乐,天子之职也。职,所主也。夫音,乐之舆也;乐因音而行。而钟,音之器也。音由器以发。天子省风以作乐,省风俗作乐以移之。
[疏]注“省风”至“移之”o正义曰:《汉书·地理志》曰:“凡民函五常之,而有刚柔缓急,音声不同,系水土之风气,故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无常,随君上之情
,故谓之俗。”是解风俗之名,但风俗盛衰,随时隆替,国之将灭,风散俗烦。天子新受命者,省此风俗之敝,乃作乐以移之。《孝经》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孔安国云:“风,化也。俗,常也。移大平之化,易衰敝之常也。”《地理志》以风为本,俗为末。
“言圣王在上,统理人伦,必移其本,而易其末,此混同天下,一之乎中和,然后王教成”是说作乐移风之事也。
器以钟之,钟,聚也。以器聚音。舆以行之。乐须音而行。
[疏]“器以”至“行之”o正义曰:为上言“钟,音之器也。”故此云“器以钟之”言器以钟聚其音。又上言“音,乐之舆也”故此云“舆以行之”承上语不伦者,亦犹《易·系辞》云:“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位矣。”随文便而言耳。
小者不窕,窕,细不。o窕,他彫反。大者不槬,槬,横大不入。o槬,户化反。
[疏]“小者”至“不槬”o正义曰:言小不至窕,则窕是细之意也。大不至槬,则槬是大之义也。《说文》云:“窕,深肆极也”由细,故能极于深,是窕为细。不,谓不能充
心也。槬声近横,故为横大。心所不容,故不入心也。下“窕则不咸”咸如字,本或作
,户暗反。
则和于物,物和则嘉成。嘉乐成也。故和声入于耳而藏于心,心亿则乐。亿,安也。o亿,于力反。乐音洛。窕则不咸,不充入心。o咸,如字;本或作
,户暗反。槬则不容,心不堪容。心是以
,
实生疾。今钟槬矣,王心弗堪,其能久乎!为明年天王崩传。
三月,葬蔡平公。蔡大子朱失位,位在卑。不在適子位,以长幼齿。o適,丁历反。长,丁丈反。
[疏]注“不在”至“幼齿”o正义曰:《丧大记》记国君初死之礼云:“既正尸,子坐于东方,卿大夫、父兄、子姓立于东方,有司、庶士哭于堂下北面。”郑玄云:“正尸者,谓迁尸牖下南首也。子姓,谓众子孙也。姓之言生也,其男子立于主人后。”彼言子坐东方,谓大子,即郑所谓主人也。彼初死之时,即别適庶,况其至葬君道成矣。大子失其位,明其不在適子位也。位在卑,是以长幼为齿,盖处其庶兄之下。
大夫送葬者,归见昭子。昭子问蔡故,以告。昭子叹曰:“蔡其亡乎!若不亡,是君也必不终。《诗》曰:‘不解于位,民之攸塈。’《诗·大雅》。塈,息也。o解,佳卖反。塈,许器反。今蔡侯始即位,而適卑,身将从之。”为蔡侯朱出奔传。
夏,晋士鞅来聘,叔孙为政。叔孙昭子以三命为国政。季孙恶诸晋,憎叔孙在已上位,
使得罪于晋。o恶,乌路反。使有司以齐鲍国归费之礼为士鞅。鲍国归费,在十四年。牢礼各如其命数。鲁人失礼,故为鲍国七牢。o费,音祕。故为,于伪反。
[疏]注“鲍国”至“七牢”o正义曰:十四年传曰:“司徒老祁、虑癸来归费,齐侯使鲍文子致之。”是鲍国归费之事也。杜以《周礼·掌客》云:“上公饔饩九牢,侯伯七牢,子男五牢”以诸侯牢礼各以其命数,卿大夫来者亦当牢礼如其命数。计鲍国齐卿,不过三命,于法当三牢,而鲁人失礼为鲍国七牢也。下云“加四为十一”知本七也。刘炫云:“案《聘礼》,使卿主国待之,饔饩五牢,则臣之牢礼不依命数。鲍国礼当五牢加二牢耳。今知非者,杜以《掌客》诸侯牢礼各依命数,以卿大夫无文,故杜据诸侯言之,不谓卿大夫以下亦依命数,而刘以郑注《掌客》,爵卿五牢,爵大夫三牢,爵士大牢而规杜,非也。
士鞅怒,[疏]“士鞅怒”o正义曰:七牢于礼厚矣,而鞅怒者,但陈设为鞅,鞅必不怒,其时鲁人报云鲍国之礼,鞅遂怒其轻己。
曰:“鲍国之位下,其国小,而使鞅从其牢礼,是卑敝邑也,将复诸寡君。”鲁人恐,加四牢焉,为十一牢。言鲁不能以礼事大国,且为哀七年吴徵百牢起。o恐,丘勇反,下注同。
宋华费遂生华貙、开多僚、华登。貙为少司马,多僚为御士,公御士。o貙,敕俱反。少,诗照反。与貙相恶,乃谮诸公曰:“貙将纳亡人。”亡人华亥等。o恶,如字,又乌路反。亟言之。公曰:“司马以吾故,亡其良子。司马谓费遂,为大司马。良子,谓华登。o亟,欺冀反。
[疏]“亟言之”o正义曰:服虔云:亟,疾也。疾言之使信,则服虔读为亟也,或当为亟,亟数也,数言之。
死亡有命,吾不可以再亡之。”对曰:“君若司马,则如亡。言若
大司马,则当亡走失国。死如可逃,何远之有?”言亡可以逃死,勿虑其远,以恐动公。公惧,使侍人召司马之侍人宜僚,饮之酒,而使告司马。告司马,使逐貙。o饮,于鸩反,下同。司马叹曰:“必多僚也。吾有谗子,而弗能杀,吾又不死。抑君有命,可若何?”乃与公谋逐华貙,将使田孟诸而遣之。
[疏]“抑君有命可若何”o正义曰:抑,语助。若,如也。言吾有谗子,谓多僚也。虽知其谗,既不能杀多僚,华貙虽杜,为君有逐貙之命,可如何?言无如之何。遂谋逐之。
公饮之酒,厚酬之。酬酒币。赐及从者。司马亦如之。亦如公赐。o从,才用反。张匄尤之,张匄,华貙臣。尤,怪赐之厚。o匄,古害反,本亦作丐。曰:“必有故。”使子皮承宜僚以剑而讯之。子皮,华貙。讯,问也。o讯音信。宜僚尽以告。告因田以遣之。张匄
杀多僚,子皮曰:“司马老矣,登之谓甚,言登亡,伤司马心巳甚。吾又重之,不如亡也。”五月丙申,子皮将见司马而行,则遇多僚御司马而朝。张匄不胜其怒,遂与子皮、臼任、郑翩杀多僚,任、翩亦貙家臣。o重,直用反。见,贤遍反。胜音升。任音壬。翩音篇。劫司马以叛,而召亡人。壬寅,华、向入。乐大心、丰愆、华牼御诸横。梁国睢
县南有横亭。o愆,起虔反,本或作衍。睢音虽。华氏居卢门,以南里叛。卢门,宋东城南门。六月庚午,宋城旧鄘及桑林之门而守之。旧鄘,故城也。桑林,城门名。o鄘音容,本或作墉。o秋七月壬午朔,
有食之。公问于梓慎曰:“是何物也?祸福何为?”物,事也。对曰:“二至二分,二至,冬至、夏至。二分,
分、秋分。
有食之,不为灾。
月之行也,分,同道也;至相过也。二分
夜等,故言同道。二至长短极,故相过。
[疏]“分同”至“过也”o正义曰:月之行,
则相食,自然之理。但
为君象,月为臣象,
既侵
,如臣掩君,圣人因之设教,制为轻重。以夏之四月纯
之月,时
极盛,
气未作,正当
盛之时,不宜为弱
所侵,以为大忌,此月
食灾最重也。馀非
盛之月,为灾稍轻。至于分至之月,
食即不为灾。又解不为灾之意,以二分昼夜等,似其同一道,二至长短极,并行则相过,以为理必相侵,故言不为灾。刘炫云:此皆假其事,以为等差,其实灾之大小不如此也。且说云“十月之
,朔月辛卯,
有食之,亦孔之丑”先儒以为周之十月夏之八月,秋分之月也,而甚可丑恶。七年,四月甲辰朔
食,
分之月也,而云“鲁、卫恶之。卫大,鲁小”安在乎二分之食不为灾?足明此是先贤寓言,非实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