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绝处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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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远远来的一队骆驼,带给莫环一阵莫大的欣悦,他桀桀哑笑了几声,自语道:“救命的人来啦!”说完,他闭上了眼睛,发出阵阵呻之声,又候了一刻,那队骆驼,才渐渐的走到了面前,莫环沙哑的叫了一声:“救命…救命啊!”这声音,果然使得驼队停了下来,骑在第一匹骆驼上的一个人,立时由驼背上跳了下来,口中咦了一声,用浓重的四川口音道:“是哪一个叫救命?”说话的这个人,是一个头
白布的矮子,他只是这驼队里的一个伙计,至于驼队的主人,却盘腿坐在后面的驼轿上,这个人是一个高大身材,
面胡子的胖子。
莫环这时又发出了第二声呼叫:“救命呀!”坐在驼轿上的胖子,皱了一下眉头,道:“怪事!马七你看看去!”那个矮子答应了一声,循声找去,他才走出几步,就见沙地里爬过来一个枯瘦的老人,马七微吃一惊,用手里的灯向前照了一照,道:“是谁!不许动!”莫环此刻情形真是狼狈不堪,他内外伤势都极重,再加上饥寒
迫,真可说已到了奄奄一息的地步。
这时闻言,他哑声道:“兄弟…救救我,我快死了!”马七回头对后面的胖子道:“是个老人,大概是受伤了!”语毕,他就上前数步,低头细看了莫环一下,吓得大叫了起来,驼轿上的那个胖子同另外两个伙计,都跑了过来。
莫环伏在沙子里,道:“昨天过去了一帮子马…马贼…他们抢了我的牲口…还杀伤了我…我…”说着头一栽,当场就昏死过去。
驼队的那个胖子,人称外熊,姓秦名雷,是一个走沙漠的人物,数十年来,来往川甘道上,载运茶叶、布匹、药材等,很赚了一笔钱,为人也很慷慨,数十年来,沙漠里的刀客马贼,他都
了,别人走不通的,这
外熊秦雷却能通行无阻。
睹状之下,他吃了一惊,一只手摸了一下他脸上的大胡子,对左右道:“快!快!把他给翻过来!”那个叫马七的人,赶忙把莫环翻过身来,秦雷低下身子看了看,又拨开了莫环的眼睛看了看,大声道:“把我那个黑葫芦拿过来!”立时就有人自骆驼上把他那个黑葫芦拿了过来,秦雷接过打开葫芦盖子,把莫环嘴巴拨开,灌了一些黑的酒进去。
外熊秦雷不愧是个久走沙漠的人物,他还会一些急救之法,当下蹲下身子,用两只大手,在莫环两肋上用力的推按了几下,过了一会儿,莫环果然发出了哼声,口中含糊的道:“我好渴…水…水!”秦雷嘿嘿一笑道:“你醒了,很好,我可不能给你水喝,你身受重伤,一喝水可就完了!老兄,你要是不急,就跟着我们骆驼走一程,怎么样?”莫环眨动一双死鱼似的眼睛,向在场的几个人看了看,他那张老脸上,带出了一丝伪装的笑容,点了点头道:“谢谢你了,我跟你们走吧!”秦雷叹了一声道:“你真倒霉,这种事沙漠上已经很久没有发生过了,怎么会偏偏叫你给碰上了!”说罢亲手把莫环给扶了起来,抱上了他自己所乘坐的驼轿,吩咐驼队继续前进。
在这位慷慨仗义的秦雷救助之下,莫环总算拣回了一条残命。
第十天,这队骆驼已经来到了一个叫“搭克苏”的地方,这是一个接近甘肃的外小镇,镇上所居住的几乎全都是来往沙漠的客商,他们所居住的房子,也全都是一些用羊皮搭成的帐篷。
这十天之中,驼队的主人外熊秦雷,对莫环的照顾可谓是无微不至,在他眼中看来,莫环只不过是一个可怜无依的老人。
因此,到了搭克苏之后,秦雷就老实的告诉莫环说:“老朋友,你要是愿意的话,你就留下来,我秦雷也不在乎一个吃闲饭的人,你看怎么样?”莫环这时看来已大致复原了,十天以来,他已对秦雷有了一个大概的认识,他知道,这秦雷是一个极为富有的人。
金钱…莫环想到了钱,这是他眼前认为最需要的东西了。
一旦有了钱,他就可以改变眼前生活,老实说,江湖上的生涯他实在也过厌了,如果有了钱,在这外地方,他不但可以逍遥的享受余生,而且也就不必再愁冷红溪对自己纠
不休了。
有了这种心意,他立时一口答应了下来。
驼队就在搭克苏停了下来,外熊秦雷的家也居在这里,秦雷在这里有大群的骆驼,另外还有一个往内地贩送牲口的大马场,养有牛马数千头以上。
莫环在搭克苏住了三天,已然把秦雷全部的情形都摸清楚了,以后所要做的事情,简直是太容易了,在莫环如此一个身怀奇技的老江湖看来,这种事情容易得如同探囊取物,可怜的秦雷,一番好心救人,结果却落得了一个身遭横死的下场!
自此以后,莫环就接收了秦雷所有的财产,他由一个杀人放火无所不为的江湖人物,摇身一变,变成为一个沙漠里富比王侯的大客商。
他并且为自己改了个名字叫“常乐福”由于他那一身奇异的武功,不久,这沙漠里半壁江山,已完全控制在他的手中。
莫环虽是极力的掩饰他本来的面目,可是江山易改,本难移,不久,人们也就都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了。
在甘青道上,这位常乐福拥有上万的骆驼,手下的人在数千以上,另外他还控有两处马场,在“搭克苏”建起了一座殿似的住宅,美其名
“北风馆”常乐福…也就是昔
的莫环,在北风馆里,真正可以说是纳福了。
生活的优裕,使得他发福了,他那原本断了的一只手,现在已装上了一只纯金制成的假手,因而在半年的时间里,他博得了一个“金臂王”的绰号。
金臂王常乐福的大名,在整个的西北道上,提起来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常乐福在囊括了整个北部沙漠之后,已用不着他亲自出面做什么了,他手下的家奴多在千名以上,所有川甘道上的客运,已完全由他包办,任何人是不能接上一手的,今的莫环,比之昔
的情形,真正是不可同
而语了。
在北风馆里,这位富比王侯,年迈的老人,却老不知的纳了三房侍妾,常乐福真是享尽了人间
福。
现在,他再也不去想昔年风尘中事了,当年被囚云贵十万大山之事固然是绝口不提,就是对冷红溪这个人,他也不会再去想了。
常乐福虽已年过古稀,可是由于他早年艰苦的生活,卓绝的内功,练成了钢铁似的身子,至今看起来,仍然是神抖擞,面放红光。
他人本来矮小,这时一发胖,看起来更觉得丑陋不堪,他头上的长发,也都变成了银白的颜,除了偶然的机会,他在场子里练一练功夫,绝大部分时间,他是不会想到“武功”这两个字。
一个富有的人,是吃不得苦的,常乐福虽然博得了“金臂王”的绰号,可是已很少再见他动武了。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之间,又是一个年头过去了,北风馆里笙歌不辍,金臂王常乐福看来神更加健旺了。
这时候生命对于他该是多么具有意义,多么可贵,他特地自制了几种延年益寿的补品服用,并且开始在“静坐”上大下功夫,由他那红光面的外表上看去,谁敢肯定他能活多久?也许一百岁都能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