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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竟然在为自己写序!沈鹿终于能有机会捧着自己写的书,这种觉真是太让人动了!

关于小说,我一直喜烈的情,喜人物热热闹闹,还要得轰轰烈烈,至于第一次动笔,为什么会以海盗为题材?灵其实是来自电影“神鬼奇航”看过了电影中的强尼戴普,就一直对这种亦正亦的海盗形象,有着过度的幻想啦!

帮心目中的海盗写下他的情故事,觉还真是过瘾,当然希望大家也能够喜啰!

努力敲打键盘,慢慢塑造出脑海中的人物,是很的一件事,灵不断涌出时,键盘更会敲得忘了时间。

但脑中榨不出一点东西时,真的会很想叫书中人物“拜托!你们自己演下去吧!以下剧情自由发挥!”现在时间,凌晨两点五十三分,写完了序准备继续赶稿,写小说的第一个收获就是得到了熊猫眼。

不过获得了肯定,就是继续熬夜的最大动力,所以,继续奋斗吧!也希望大家能多多支持啰!

今天我发现,其实一本小说中最难写的是…序,呵!好难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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