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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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仲轩是个社圈名人,三十二岁,长相英俊,五官无懈可击;而且家底足够,自己开的公司又经营得十分顺利。

他很懂得生活‮趣情‬,常识丰富。从小行星撞地球的机率计算到西元六世纪发生了火山爆发,及爪哇岛和苏门答腊分开的历史浩劫,和奈米科技到巴黎蒙马特区的哪条小巷子比较有特,他都知道。

他的个还算温柔体贴。重要的是,他未婚!

他可是真的未婚,不是在外头有私生子,还不负责任大呼自己一身清白的那种未婚。如此的黄金单身汉,钻石王老五,在现今的社会可是稀有到联合国应该发文保护的动物。

这样的男人碰过女人自然不少,倒追他的女人更是多不胜数,从他高中时代就战绩非凡。身经百战后,他不但挑得严,而且玩得,玩得有道。

他也不是真的就想这样玩遍红尘,尤其是在美国的洛家两老,可是十足十的中国传统父母。

“无后为大”这一句话,他从廿八岁开始,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他就听足三百六十五句。不过,还好,他是洛家的老三,大哥二哥又十分争气,二个人加起来,早为洛家添上三男二女,于是他稍微可以抵抗洛家两老,逃回台湾来。

他怎么会不想结婚呢,无奈,一直都没有一个女孩子,能够长驻他的心,让他想要与她一生一世。

洛仲轩甚至觉得,不用到一生一世,只要能让他牵牵挂挂,晨光来临他必须离开时,会有想留下不走的心情出现,他就可以娶她了。

这种个,好听叫潇洒不羁,难听就叫没责任

没办法,他最不喜那种“负担”的觉。于是他越来越觉得自己将会是那种鳏寡孤独至终老的老头子了。

直到那天…

那天是台北灯节,仁路上灯花璀灿,隔一条街的忠孝东路pub的招牌也闪得不遑多让。

洛仲轩刚自美国回来,就被老妈的姐夫的弟妹的舅舅的儿子,不知该叫,舅父还是伯父的老人家给捉去吃饭。

洛仲轩有一个好处,很有上下辈份的规矩,长辈永远是最大的,于是他一下飞机不久,才到公司处理完一些案子后,就风尘仆仆地赶到凯悦饭店去。

等他人一到凯悦才知道,一起吃饭的人,不但有伯父,还有周冰冰。

果然又是亲的洛家两老安排的饭局。

洛仲轩心中一阵嘀咕,要不是因为洛家两老自小待他不薄,他可能已经骂出声来了。

这个周冰冰是周氏家族企业的大小姐,周氏家族的掌上明珠,他十年不见的老好友周天佑的妹妹,聪明任,少有不顾己意之时。

他与周天佑二十几年情,因此与她也算是青梅竹马,自小洛仲轩就不喜她的,但这位周小姐好像一直都对他蛮有意思的,几次为了他与周氏父母说项,他也忍耐地与她往了一段子。无奈,他对她没有觉,就是没有觉。

最大的原因,就是她娇纵。

洛仲轩最怕娇纵的女孩,再漂亮都一样,第一次娇纵还可以说是可,第二次娇纵就叫没有礼貌了。

这个周冰冰在他面前已经娇纵快一辈子了。

于是洛仲轩一看到她就想走人。

但洛仲轩没胆,一则是洛家两老会打对方付费的越洋电话来骂人,曾有一骂四小时的记录;二则,好歹伯父在,让周冰冰下不了台就算了,总不能叫伯父下不来台。

于是他只好勉强自己,嘴角含着笑,坐了下来。

一顿食不知味的饭好不容易吃完。他马上就想走人。

但周冰冰出声了,邀他去pub。

伯父脸笑意地同意着。

他也只好脸苦笑地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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