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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达月河要之后,白金汉公爵本就没有休息,直接带着约翰和几名军官赶到作战指挥室里,商讨起现在的情况。

月河要的守军军官们面面相觑,白金汉公爵的决定可以称得上冒险。

因为莱西远征军刚刚抵达,还未被长久的攻城折磨得筋疲力尽,而莱西的重骑兵虽然在骑士守则上过于顽固,但谁也不能否认他们在正面冲锋上的威力——否则罗格朗与莱西的战争也不会僵持这么多年了。

然而谁也提不出反对的意见。

今年,罗格朗遇到了罕见的旱灾。

莱西就是抓住这个时机又一次发动了远征。此时深渊海峡上风向与洋都对莱西的船队有利。不久之前,白金汉公爵刚刚打了东南的五港同盟,迫他们收回伸得太长的手,眼下他们同样怀恨于心。他们必须速战速决,此时国王尚且年幼,御前会议只能短时间处理旱情,一旦白金汉公爵廷太久,很难说那些贵族会借机生出什么事端。

他们只能选择相信白金汉公爵与他本人所率领的这支威名赫赫的帝国骑兵。

“为了蔷薇的荣耀。”白金汉公爵抬手敲击心脏,他没来得及下盔甲,铁手套和铠甲碰撞发出清脆的声音。

指挥室中的所有人神骤然肃穆,齐齐握拳行礼:“为了蔷薇的荣耀。”——为了蔷薇的荣耀。

当这句话从白金汉公爵口中说出的时候,就意味着他的决定已不可更改,战役已经关系到帝国的尊严。

一直到深夜,约翰才有了单独与自己父亲相处的时间。

与白金汉公爵做出决定时的迅速果决不同,作战目标一旦确定之后,他近乎苛刻地反复考虑战役里每一个可能会出现的细节。上到明的天气,暴雨对战场的影响,下到每一名士兵的铠甲武器状态。

约翰敢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白金汉公爵更悉他的军队。

白金汉公爵能够清楚地记住所有骑士的名字,记住他们的一切……他对军队了如指掌。

“害怕吗?”约翰陪同父亲走上要的城墙,白金汉公爵将手放在约翰的肩膀上,眺望着远处莱西的驻军。

约翰想了想,坦诚地说:“有一些。”在白金汉公爵对整个作战细节进行心准备的时候,约翰被他派去看望要里的伤员。大半个晚上下来,约翰看着那些失去手足,肌溃烂痛苦呻的士兵——有些甚至已经奄奄一息,第一次真切地受到了什么叫做战争。

战争不仅仅是人们口中父亲的辉煌战绩,不仅仅是威风凛凛的铠甲。

还是蛆虫,脓包与烂,以及尸体。

刚刚踏上战场的那种兴奋一下子被冲淡了,约翰闻到了死亡的气息。

“很正常。”白金汉公爵拍了拍儿子的肩膀,“是人都会到恐惧,但是你要学会让自己不去恐惧。将来有一天,你会替代我,成为帝国的将军。记住,当你成为一名将军的时候,你要让自己变成无畏的雄狮,才能让你的军队变成群狮。”约翰沉默地点头。

白金汉公爵看着自己已经长高的儿子,微微笑了一下:“你知道莱西重骑兵信奉的骑士守则吗?”

“知道。”

“事实上,骑士的守则只有一个。”白金汉公爵说,“那就是守护。当我们拔剑的时候,我们永远要清楚,我们是为什么而战。击杀的敌人是强大还是弱小,都没有什么值得夸耀,唯有守住我们想守护的东西,才算得上真正的荣光。”什么是骑士?

为帝国铸造的剑与盾。

可以冲锋,也可以固守。

约翰点了点头,他还不能很清楚地明白父亲的话,只能将它记在心底。

等到凌晨将至,要的城门打开,马蹄包裹布条的骑兵踏进了蒙蒙的晨雾里。

这是约翰将军人生中经历的第一场真正的战争。雄狮带着尚且年幼的狮子踏上鲜血和尸体的战场,教导他关于生死与荣耀的那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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