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33

如果出现文字缺失,格式混乱请取消转码/退出阅读模式

记住【猫猫看书】:WWW.MAOMAOKS.COM

地摇了摇头。

这段时间路远之的饮食非常不规律,想起来了随便点东西,忘了就算了,被时尉养得时尉多了点的身体又瘦了下去,下巴尖尖的看着就没几两,苍白的脸、泛着乌青的眼袋、氤氲着红血丝的眼睛,怎么看状态怎么差。

时尉虽然也熬夜,饮食虽然也不规律,但他知道吃了才有力气,想起来就往嘴里点东西,所以人看着虽然憔悴了一些,但还长了点

路远之是典型的那种饿着,那就稍微忍一下好了,忍着忍着就饿过头不知道饿了。时尉吃东西的时候拉着他一起,可路远之大部分时间都吃不下东西,虽然为了时尉不那么担心勉勉强强啃了一点,但远远够不上他消耗的。

时尉本来打算着暑假出国是奔着调查去的,但现在又有点改变主意了。要不趁着出国的这段时间带着路远之多休息休息吧,放松一下心情,再好好养养。

现在虽然年轻不怕熬,但毕竟还有那么长的时间呢。

到了店里,时尉先要了一碗白粥,要了一点腊八蒜之类了,先让路远之开开胃。

没有考试的力,路远之的胃口也好了一些,喝了小半碗粥,人也稍微清醒了一些。

一盆堆成小尖山的酱骨头被端了上来,刚送灶上下来的酱骨头还翻滚着白烟,香味和酱香味齐齐涌了上来,堆得当当的骨头把酱红的汤底也给埋住了,本看不见汤的存在。

装酱骨头的器皿并不是大碗,而是正正经经的大盆子,不是那种用来洗脸的搪瓷盆,而是比那还要大上一圈的白的那种铝盆。

“这么多,吃得完吗?”路远之都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百分之九十都是骨头,也就看着多,其实吃不了多少的。”酱骨头虽然被煮得没一个都十分入味,但时尉还是比较喜下面泡在汤里的部分,因为骨头太多不好翻动,时尉先是把上面地搬到自己的大碗里,然后把路远之的大碗堆,又用勺子盛出浓汤,最后又把自己碗里的骨头给倒回汤里。

路远之看着自己碗里的骨头开始犯愁。他才喝了小半碗粥,肚子已经五分了,着东西吃着又觉着,怎么把碗里的这些吃完,都是一个不小的问题。

“吃不完就带回去嘛,很简单的事情!”时尉一边说着一边开始啃。

时尉这时候是个典型的食主义者,能吃绝对不吃菜,但单纯的吃得又太腻,所以对排骨肋排骨头什么时候,他十分钟

尤其是像酱骨头这种贴着骨头,不仅有还带着筋的。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时尉总觉得贴着骨头的别其他的香一些,是被骨头影响了,收了更多的钙所以变好吃了吗?时尉不知道,但他觉得好吃就行了。

骨头上的其实并不多,尤其是骨头弯弯绕绕里的那些,必须十分困难地才能咬过来吃掉。为了吃一口,大概得消耗掉一口半的提供的热量,但真放弃的话,又十分地舍不得。

大概也就是因为吃得不容易,所以才格外的香吧。

吃这样的骨头,就得是双手并甩开架子地吃,路远之一开始有些放不下,更不想把手得油乎乎脏兮兮,所以好半天也吃不掉几个,但吃出味道真把架子放开了之后,路远之的速度也快了起来。

骨头很香,啃的时候还能磨点骨头下来,软烂的和汤汁在炖煮的过程中变得十分入味,再配合着一起咬进嘴里的筋,酱香软烂又步伐又嚼劲,要是找到一连着长长的筋的骨头的话,那更是畅快得不行,炖煮过的筋收了浓厚的香味,软糯得比更有风味,不会倔强得咬不断叫不动,但也没有失去全部的韧,吃起来又软又弹,让牙齿不能更享受了。

时尉习惯在全部吃完后再骨髓,路远之也学了他这个习惯,一开始说着绝对不吃完,但真的放开吃后,不仅吃得干干净净,还多要了一盘脆的双黄瓜。

吃完晚饭,宿舍里正在睡觉的四只小可怜被他们记了起来,准备给他们买点吃的带回去。于是洗完手后,时尉便让路远之在外面等一下。

燕京的冬天冷,夏天也热,店里氤氲着让人忍不住唰唰出汗的热气,店外面却是好很多的。

路振宁正是这个时候来的。这个以往抬着下巴摆出一副威严把自己打理得盛气凌人的中年男人,再也没有了曾经的意气风发。

路振宁虽然是个一大把年纪还靠得靠儿子的废物,但他很注重自己的外表,大概是越缺什么越听不得别人说什么,所以不管在什么时候,在外表这一方面,他都把自己往英的方向去塑造。

但现在呢?那里还有那种装模作样成功人士的派头,头发杂,眼里全是红血丝,眼带下垂得都要碰到法令纹,不仅是胡子拉碴,右嘴角还裂了口子往外渗着黄的浓水,混着丝丝的血迹,常年养尊处优的皮肤变得松弛而蜡黄,赶时髦装庄重的西装也没有了,圆领的t恤领口都泛着黄。

六月末七月初的傍晚算不上凉快,但也没白天那样的燥热,但路振宁跑过来的时候,整个后背都被汗水浸,鬓角额头鼻尖也无一例外地挂着汗水,看起来既狼狈又可怜。

他先是跑到燕大的宿舍找人,敲了好半天,才被实在受不了爬起来的林峰告知了路远之并不在宿舍。

叫嚷得把所有人都吵醒了之后,无奈开始回忆,终于想

大家正在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