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閲讀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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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蟄不知道秦笙喜歡什麼,他也從不向自己開口,所以阮蟄只能把看到的都買回來,想着總有一樣合秦笙胃口。

“我第一次談戀愛,很多都不懂。”秦笙抬頭看向他,聽阮蟄繼續道,“我不知道你在想什麼,想要什麼,想表達什麼。秦笙,別讓我猜。”這個小孩看起來年紀小的,但是心思縝密的很。阮蟄看不透他,只知道他學習很好也很聰明,之前喜歡他也是因為秦笙面對阮意那股不服輸的擰勁兒,可是現在……他完完全全變成了一個委曲求全的人。

身上總是寫着四個大字:寄人籬下。

阮蟄知道為什麼,可他不喜歡秦笙這樣。

好像取悦自己似的。

他在跟他演戲。

秦笙被拆穿了心事,有些慌亂,不過阮蟄説這是他第一次談戀愛,倒是讓秦笙心動了一下。

“你説跟我談戀愛,是認真的嗎?”秦笙問。

“嗯,認真的。”阮蟄看着他,“你還想確認什麼?”

“你喜歡我嗎?”秦笙又問。

阮蟄沉默了一下,最終給了他一個確定的答案,“喜歡。”在情方面阮蟄是個直言不諱的人,可能麻的話他説不出來,但説出來的話卻足夠驚人,“我只跟我喜歡的人上|牀,你是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除了你我不會再碰別人,這輩子只為你*。”秦笙被他這段直白的告白驚呆了。

臉瞬間紅了起來。

還好他已經成年了,不然……阮蟄這都跟誰學的啊。

秦笙羞的不行,默默低下了頭,尷尬的想找個地縫鑽進去,阮蟄看着他這樣子,抬頭去尋他的,把他所有的害羞和情緒全都吻走了。

他額頭抵着秦笙的,閉着眼睛説,“現在可以告訴我,你想要什麼了吧。”秦笙渾身都軟了,抱着他的脖子小聲説,“這些都不喜歡,退了吧。”

“好,”阮蟄説着,摸了摸丟在一旁的外套,“那這件呢?”秦笙扭頭看了一眼,“牛仔外套留着吧,我一直想買一件,沒看到喜歡的。”

“還想要什麼?”阮蟄引導着問。

這樣子不太像情侶,倒有點像……家長。

秦笙又有點害羞了,想了一會兒,第一次向阮蟄討要説,“阮蟄,我想養只貓。”·其實秦笙早就想養一隻小寵物了。

阮蟄經常不在家,他一個人無聊的,貓狗無所謂,就是想養一隻能陪自己。

至於最後為什麼選了貓,主要是考慮到狗還得遛,而他馬上高考了,實在是沒時間。

如果以後有機會的話可以養只狗……希望能有以後吧。

貓是週末的時候,阮蟄帶着他去買的,一隻小布偶。

秦笙也是第一次知道,原來布偶貓那麼貴,品相稍微好點的都上萬。

簡直就是搶錢。

不過,他還是順利把小布偶抱回了家。

小布偶很粘人,晚上睡覺都要挨着秦笙,有的時候秦笙為了抱貓都不要阮蟄了,對此阮蟄吃醋的,他生平第一次後悔答應秦笙的要求,於是第二天就下了個“熄燈後不準上牀”的命令。

如果違反一次,罰一週小魚乾。

一人一貓:“……”秦笙想反抗,但阮蟄已經把小布偶扔下去了。

“喵嗷嗚!”小布偶用爪子撓着牀,企圖表達自己的不滿,秦笙笑了笑,伸手想去撈它,卻被阮蟄抓住了褲往下扯。

“……”吃起醋來的阮蟄,竟然還有點可愛。

不端着的時候……確實像個人的。

·秦笙本以為阮蟄這種富二代是不需要出去應酬的,但成年人的世界沒有容易可言,做生意就是處關係,再有錢的人也需要人脈和生意,所以應酬是免不了的。

女人電話打過來的時候,秦笙剛把佈置的作業寫完,因為是陌生號碼,所以第一次秦笙沒接。

直到對方執着的打了三次,秦笙接起來才知道,阮蟄喝多了。

阮蟄很少喝醉,他是個很自律的人,今天也不知怎麼了。

秦笙過去的時候,女人和酒吧的服務生剛好把阮蟄扶出來。

阮蟄是喝的大的,路都走不直,但他還是一眼認出了秦笙,鬆開身邊人撲進了秦笙懷裏。

或許是因為少年還穿着校服的緣故,引起了周圍不少人的注意。

女人上下打量了秦笙一番,似乎明白了他是誰,於是熱情的上去,語氣中包含着抱歉,“對不起啊,沒照顧好你哥哥,讓他喝了那麼多。”她看到秦笙看過來,於是把頭髮到耳後,打招呼,“你就是小意吧,常聽阮伯父提起你,你們兄弟倆長的可真像。”

“……”像?夫相嗎?

秦笙沒有反駁,在外面他們確實以“兄弟”相稱,有外人在的時候,秦笙還會恭敬的叫阮蟄一聲“哥”。

她應該是把自己當成阮意了,不過也無所謂。

秦笙衝她笑笑,伸手去攔路上的出租車,完全不想多聊。

女人好像忘了什麼,於是重新湊過去道,“忘了自我介紹了,我叫許琳,我爸爸是許式的董事長,咱們兩家有合作的,你應該聽説過我吧。”秦笙才不知道她是誰,敷衍的點了頭。

然而女人下一句,他就沒辦法無視了。

“你可以叫我一聲姐姐,正好我現在在跟你哥哥相親,如果一切順利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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