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三襄十六年盡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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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十有六年,,王正月,葬晉悼公。(逾月而葬,速也。)[疏]注“逾月而葬速”o正義曰:四年七月,夫人姒氏薨,八月葬我小君定姒,才別月耳,杜雲“逾月而葬,速也”今晉悼往年十一月卒,此年正月葬,積三月也,杜亦云:“逾月而葬”者,逾,越也,所越有多有少,俱是逾越之義,故杜弘通兩解之。
三月,公會晉侯、宋公、衞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於溴梁。不書高厚,逃歸故也。溴水出河內軹縣,東南至温入河。o溴。古闃反,徐公壁反。軹,之氏反,韋昭音枳。
[疏]注“不書”至“故也”o正義曰:傳於會溴梁之下,晉侯與諸侯宴,乃言“高厚逃歸”則高厚會訖乃逃也。於會不書齊者,以高厚逃歸,晉人怒之,諸侯即有伐齊之志,不與高厚得為來會。公歸告廟,歷告所會,不告高厚,故不書也。
戊寅,大夫盟。諸大夫本盟高厚,高厚逃歸,故遂自共盟。雞澤會重序諸侯,今此間無異事,即上諸侯大夫可知。o重,直用反。
[疏]注“諸大”至“可知”o正義曰:《公羊》以為溴梁之盟,君若贅旒然。《穀梁》雲:“不曰諸侯之大夫,大夫不臣也。”皆以為此時諸侯微弱,權在大夫。諸侯皆在,而大夫自盟。政教約信,在於大夫,其事不由君也。不曰諸侯之大夫者,刺大夫不臣也。賈、服取以為説,言惡大夫專,而君失權也。案傳荀偃怒“使諸侯大夫盟高厚”以君臣不敵,故使大夫盟之。君使之盟,非自專也。以齊人既有二心,高厚歌詩不類,知小國必有從齊者也。諸侯大夫本意盟高厚,高厚雖已逃歸,仍恐餘國有二,故大夫遂自共盟,使同會之國,皆一其志也。雞澤之會,又隔袁僑如會,故重言諸侯之大夫。今此間無異事,直言大夫,即是上會諸侯之大夫。不言諸侯,以可知故也。
晉人執莒子、邾子以歸。邾、莒二國數侵魯,又無道於其民,故稱“人”以執。不以歸京師,非禮也。o數,所角反。
[疏]注“邾莒”至“禮也”o正義曰:十二年,莒人伐我東鄙,十四年,莒人侵我東鄙;十五年,邾人伐我南鄙;是邾、莒二國,數侵伐魯也。凡例雲:“君不道於其民,則稱‘人’以執。”知此二國君,又皆無道於民,故稱“人”以執之也。諸侯不得相治,故成十五年晉侯執曹伯,僖二十八年晉人執衞侯,皆書歸於京師。此言“以歸”乃是自歸晉國,故非禮也。
齊侯伐我北鄙。無傳。齊貳晉故。
夏,公至自會。無傳。
五月,甲子,地震。無傳。
叔老會鄭伯、晉荀偃、衞甯殖、宋人伐許。荀偃主兵,當序鄭上。方示叔老可以會鄭伯,故荀偃在下。
[疏]注“荀偃”至“在下”o正義曰:《秋》之例,征伐則主兵者為先。雖大夫為將,諸侯從之,亦以主兵為先。僖二十七年,楚人、陳侯、蔡侯、鄭伯、許男圍宋,是其事也。但禮,卿不會公侯,會伯子男可也。方示叔老可以會鄭伯,故退荀偃於下,所以特見此義,故發傳雲“為夷故也”宋大於衞,稱人而在衞下,宋使大夫為將故也。
秋,齊侯伐我北鄙,圍郕。o郕音成。
大雩。無傳。書過。
冬,叔孫豹如晉。
【傳】十六年,,葬晉悼公。平公即位。(平公,悼公子彪。o彪,彼虯反。)羊舌肸為傅,(肸,叔向也,代士渥濁。o肸,許乙反。向,許丈反。)[疏]“傳羊舌肸為傅”o正義曰:成十八年傳,士渥濁為大傅。此代士渥濁,亦當為大傅也。o宣十六年,士會將中軍,且為大傅,注云:“大傅,孤卿。”彼以中軍之將兼之,故知是孤卿也。士渥濁以大夫居之,今此復代渥濁,亦是大夫也。昭五年傳,楚子稱叔向為上大夫,明此以上大夫為傅也。諸侯之有孤卿,猶天子之有三公,無人則闕,故隨其本官高下而兼攝之也。而衞冀隆不達此意,以士渥濁,叔向等皆為卿,故為大傅。若是,大夫何得居孤卿之任?妄以難杜,於義非也。
張君臣為中軍司馬,張老子,代其父。祁奚、韓襄、欒盈、士鞅為公族大夫,祁奚去中軍尉,為公族大夫,去劇職,就間官。韓襄,無忌子也。o間音閒。虞丘書為乘馬御。代程鄭。o乘,繩證反。改服、脩官,烝於曲沃。既葬,改喪服。脩官,選賢能。曲沃,晉祖廟。烝,冬祭也。諸侯五月而葬,既葬,卒哭作主,然後烝、嘗於廟。今晉逾月葬,作主而烝祭。傳言晉將有溴梁之會,故速葬。o烝,之承反。警守而下,會於溴梁,順河東行,故曰下。o警,居領反。守,手又反。命歸侵田。諸侯相侵取之田。以我故,執邾宣公、莒犁比公,犁比,莒子號也。十二年、十四年,莒人侵魯。前年,邾人伐魯。晉將為魯討之,悼公卒,不克會,故平公終其事。o犁,徐力私反,一音力兮反。比音毗,注同。為,於偽反,下文“為夷”同。且曰“通齊楚之使”邾、莒在齊、楚往來道中,故並以此責之。經書“執”在大夫盟下,既盟而後告。o使,所吏反。
晉侯與諸侯宴於温,使諸大夫舞,曰:“歌詩必類。”歌古詩,當使各從義類。齊高厚之詩不類。齊有二心故。
[疏]注“齊有二心故”o正義曰:歌古詩,各從其恩好之義類。高厚所歌之詩,獨不取恩好之義類,故云“齊有二心”劉炫雲:“歌詩不類,知有二心者,不服晉,故違其令;違其令,是有二心也。”荀偃怒,且曰:“諸侯有異志矣。”使諸大夫盟高厚,高厚逃歸。齊為大國,高厚若此,知小國必當有從者。
[疏]注“齊為”至“從者”o正義曰:荀偃不言齊有異志,而云諸侯有異志,故解之以“高厚若此,故知小國必當有從者”總疑諸侯有異志,不獨疑齊,故高厚雖逃,猶自諸國共盟也。
於是叔孫豹、晉荀偃、宋向戌、衞甯殖、鄭公孫蠆、小邾之大夫盟,曰:“同討不庭。”自曹以下,大夫不書,故傳舉小邾以包之。o向,舒亮反。戌音恤。蠆。敕邁反。
許男請遷於晉,許叛楚。諸侯遂遷許。許大夫不可。晉人歸諸侯。唯以其師討許之不肯遷。鄭子蟜聞將伐許,遂相鄭伯以從諸侯之師。鄭與許有宿怨,故其君親行。o蟜,居表反。相,息亮反。穆叔從公。從公歸。o從,才用反,又如字,注同。齊子帥師會晉荀偃。書曰“會鄭伯”為夷故也。夷,平也。《
秋》於魯事,所記不與外事同者,客主之言,所以為文,固當異也。魯卿每會公侯,《
秋》無譏,故於此示例。不先書主兵之荀偃,而書後至之鄭伯,時皆諸侯大夫,義取皆平,故得會鄭伯。
[疏]注“夷平”至“鄭伯”o正義曰:《秋》於魯事,所記不與外事同者,於外則依實而言,於魯則言不以實。不實者,魯國大小,是宋、衞之匹。其常會序列,當在宋下衞上。及其書策,皆雲公會某侯。雖會霸主,亦魯在其上。大夫出會,魯亦在先。如此者,客主之言,所以為文,其言固當有異耳。以主客之故,先魯而後他國,魯非實在先也。傳稱在禮卿不會公侯,而魯卿每會公侯,《
秋》無譏。文元年,公孫敖會晉侯於戚是也。杜雲體例已舉,據用魯史成文,是《
秋》無譏。既常不譏,無以示可否之義,故於此變文以示例。特言“書曰”是仲尼新意。舊史當書荀偃在前,今仲尼改之,不先書主兵之荀偃,而書後至之鄭伯,以當時共伐許者,皆是諸侯之大夫,義取與鄭伯尊卑皆平,得會鄭伯故也。言後至之鄭伯者,三月會於溴梁,夏,公至自會,則鄭伯亦已歸矣。五月之下,始書伐許,鄭伯聞將伐許,乃從諸侯之師,是諸侯謀伐已定,鄭伯始來從之,故杜言後至也。
夏,六月,次於棫林。庚寅,伐許,次於函氏。棫林、函氏,皆許地。o棫,為反,徐於
反。函音鹹。
晉荀偃、欒黶帥師伐楚,以報宋揚梁之役。晉師獨進。揚梁役在十二年。o黶,其斬反。楚公子格帥師,及晉師戰於湛阪。襄城昆陽縣北有湛水,東入汝。o格,古核反。湛,而林反,徐又丈林反,一音直斬反。阪音反,徐或扶板反。楚師敗績。晉師遂侵方城之外,不書,不告。復伐許而還。許未遷故。o復,扶又反。
秋,齊侯圍郕。郕,魯孟氏邑。貳晉,故伐魯。孟孺子速徼之。孟獻子之子莊子速也。徼,要也。o孺,本作,如住反。速,本亦作<辶敕>,音同。徼,古堯反。要,一遙反。齊侯曰:“是好勇,去之以為之名。”速遂海陘而還。海陘,魯隘道。o好,呼報反。陘音刑,徐古定反。隘,於懈反。
冬,穆叔如晉聘,且言齊故。言齊再伐魯。晉人曰:“以寡君之未禘祀,禘祀,三年喪畢之吉祭。o禘,大計反。
[疏]注“禘祀”至“吉祭”o正義曰:僖三十三年傳雲:“凡君薨,卒哭而祔,祔而作主,特祀於主,烝、嘗、禘於廟。”如彼傳文,則既祔之後,可以為烝、嘗也。閔二年五月“吉禘於莊公”以其時未可吉,書“吉”以譏之。此年正月,晉已烝於曲沃,仍雲“未得禘祀”知其禘祀,是三年喪畢之吉祭也。
與民之未息。新伐許及楚。不然,不敢忘。”穆叔曰:“以齊人之朝夕釋憾於敝邑之地,是以大請。敝邑之急,朝不及夕,引領西望曰‘庶幾乎’!庶幾晉來救。o朝夕,如字,下同。憾,本亦作,户暗反。比執事之間,恐無及也。”見中行獻子,賦《圻父》。《圻父》,《詩·小雅》。周司馬掌封畿之兵甲,故謂之圻父。詩人責圻父為王爪牙,不脩其職,使百姓受困苦之憂,而無所止居。o比,必利反。間音閒。行,户郎反。圻,其依反。父音甫,注同。
[疏]“圻父”o正義曰:此《詩·小雅》篇,刺宣王也。雲:“圻父,予王之爪牙。胡轉予於恤,靡所止居?”注云:“宣王之末,司馬職廢。此勇力之士,責司馬雲,我乃王之爪牙之士,當為王閒守之衞。女何移我於憂,使我無所止居乎?謂見使從軍,與姜戎戰於千畝而敗之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