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斯坦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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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唱完了,美女塌低眉,怏怏回國,臨走前説合作不成功,真是遺憾“哎呀,簡直就是…”其實我更遺憾,白白跟她周旋了十幾個小時,除了在
上摸了兩把,什麼都沒撈到,本來還以為能來那麼一下呢。連道具都得一一繳回:百達翡麗名錶、繡有我名字縮寫的襯衫,還有一雙已經穿臭了的襪子,我重新穿上地攤貨,蹬起温州鞋,
覺就像扒了一層皮。
“那就是著名的高昌古國妖燈之謎,世界上最神秘的十大咒語之首,據説謎底是一個驚人的寶藏。”他似笑不笑地説“那盞燈在地下埋了幾千年,一八零五年瑞典人埃文斯在沙漠裏挖到了它,當天就死了。此後六十年間這盞燈多次易手,共換了十四位主人,每一位都死得不明不白。有的死於驚馬,有的死於火災,有的死在刺客刀下,印度有個土邦主叫辛格,他拿到燈後只活了十二分鐘,一條大蟒活活纏死了他,那條蟒是他從小養大的,一向格馴良。不過最奇怪的還是海盜卡爾文之死。”
“卡爾文橫行海上十七年,一生劫掠商船無數,歐洲各國都出重金緝拿他,一隻右手就值五十萬法郎,不過每一次他都能成功逃。一八六四年四月,他在北大西洋劫掠了當時最大的商船,英國的弗吉尼亞號,在船艙底層發現了這盞燈。”
“卡爾文不光武勇過人,而且淵博多智,本身也是個歷史學家。他知曉這盞燈的一切細節,還把它們詳詳細細地寫在一本書裏,這本書就叫《妖燈之謎》。據他的記載,這盞燈可以放七
燈
,但不管燈
多長,燈油多滿,每
燈
都只能燃燒九分鐘。還有,燈的鼓腹上有一個女人頭像,白天閉着眼,一到晚上七點就會睜開。卡爾文拿到這盞燈後,一個月裏體重減輕了三十多磅,他養了兩條狗,一條皮
盡,另一條無疾而死。但那個謎還是沒有解開。到一八六四年七月十九
,也就是太平天國覆滅的那一天,卡爾文把海盜們召集到身邊,對他們説:今天是我的最後一天,我已經看到了自己的命運,當這個女人再次睜眼,我就一定會死。海盜們議論紛紛,他接着説:我只有一個要求:這盞燈是我的,死後一定要埋進我的墳墓。當時所有人都以為他在開玩笑。卡爾文洗了澡,找人給他理了發、修了面,換上他最好的衣服,一套帶西班牙國徽的海軍制服,然後點亮了那盞燈,坐在椅子上閉目沉思,他的婦情,綽號‘錫蘭公主’的華裔姑娘張莎麗一直陪着他,聽見他喃喃自語,聲音完全異於平時,又温和又慈悲:“看不見,看不見…,聽不到,聽不到…,我不説,我不説…”到六點五十九分,卡爾文睜着眼,微笑着問張莎麗:你還好嗎?張莎麗説還好,他點點頭,説那就這樣吧,我死了。説完閉上眼,真的就死了,而幾乎就在同時,燈上的女人豁然睜眼,據説眼裏還有兩滴眼淚。”
“一九零三年,盜墓人弗雷澤在卡爾文的墓裏挖到了這盞燈,把它輾轉帶到伯爾尼,賣給了瑞士聯邦專利局的一個技術員,賣價四千二百瑞士法郎,這是技術員一個月的工資。這個技術員是猶太人,當年只有二十四歲,他買下這盞燈後,花了足足兩年時間,終於猜出了這個謎的一部分。他不大會説話,就把謎底寫成了一篇論文,足足寫了十九頁紙,題目叫作《論動體的電動力學》,裏面提到一個公式,人們為了方便,一般把這個公式叫做相對論。”
“愛因斯坦!”我驚叫起來。
“對,阿爾伯特?愛因斯坦。他死於一九五五年,死後這盞燈也神秘地失蹤了,直到一年前,”他站起來關了燈,屋裏一片漆黑,窗外風聲呼嘯,海啪啪拍擊着萬丈崖岸,顯得這夜更加深闊遼遠。他走進內室,在裏面嘩啦嘩啦地翻騰了一會兒,然後火焰一閃,在跳跳的、昏紅幽暗的光影裏,他滿面獰笑,捧着一盞燈走了出來。
“這…這就是那盞燈?”他笑得越發惡,雙手前伸:“送給你,高昌古國的殺人妖燈。”
“我不要。”
“這燈是純金的,重八百九十克,雲紋風翳,雕飾華美,本身就是一件藝術品,燈眼是兩顆十五克拉的鴿血紅寶石,燈座是…”
“那我也不要!”他看着我,慢慢收起了笑容,眼中光芒聚合,像針一樣死死地瞪着我。
從一開始我就知道這是個遊戲,貝奇行宮、六翼天使、殺人妖燈,一切都半真半假,亦真亦假,但我已經漸漸瞭解遊戲規則了。
“這故事是假的,對吧?這世上本沒什麼殺人妖燈,對吧?”我挑釁地與他對視着,像一頭瞪羚瞪着另一頭瞪羚“但這紅寶石是真的,對吧?純金也是真的,對吧?這燈至少也得值幾十萬,對吧?我不要。”他的表情瞬息萬變,似乎想説點什麼,張了張嘴卻又閉上,過了半天,他伸手拍拍我的肩膀:“説得好,這局你贏了。”打鐵要趁錘子硬,我嘻笑着問:“贏了有什麼獎勵沒有?”他想了半天,也跟着笑起來:“那我給你講個故事吧。”我這個氣啊,跟着他走下樓梯,走過長廊,失望得臉都綠了。走過琴房門口,他停了下來,若有所思地看了看我,在那架
拉姆斯用過的斯坦威鋼琴上按響了幾個音符,騷騷咪咪發騷什麼的,然後頭也不回地説:“巴赫的《死亡賦格》。”我還在想他這話是什麼意思,他輕輕走進內室,在裏面叫我:“進來吧,看看這個一切開始的地方。”那屋子寒酸至極:水漬斑斑的牆、凸凹不平的地、漆皮剝落的桌子,一張歪斜搖晃的牀。他盤腿坐在牀上,看了我至少有半分鐘,慢慢地開了口:“貝奇行宮佔地四十八畝,造價一億六千萬英鎊,每個房間都極盡奢華,光你住的那間就足夠買下一棟別墅。我管理了四年,沒碰過海蔘鮑魚,也沒碰過名酒名茶,至於睡,”他拍拍身下的牀,那牀吱嘎響了一聲“我每天都睡在這裏。”
“為什麼?”
“因為二十年前我住的就是這麼一個地方,”他咧咧嘴假笑一下“就是這張牀,這把椅子,還有這個塑料盆,洗頭用它,洗腳也用它。不過那時我不是一個人,而是兩個人。”
“你太太?”
“不,是我女朋友,我這輩子沒結過婚,以後也不會結。”
“她怎麼了?”他不理我,仰面看着天花板,我順着他的目光看過去,發現那上面有一片淡黃的水漬,蜿蜒淺淡,像雲彩,也像人頭,邊上還停着兩隻蒼蠅。
“都是假的,水漬是畫上去的,蒼蠅也是畫上去的,”他輕輕地嘆了一口氣“要一模一樣多麼難呵,請了多少畫家,費了多少顏料,花了一百多萬,也只能搞到這個樣子。原來的蒼蠅會飛,會嗡嗡叫,現在的…,”
“她比我大一歲,小時候我叫她姐姐,總跟她一起玩,那時也沒什麼好玩的,無非是跳房子、過家傢什麼的,她開始總讓着我,後來有一次她問我:你長大了幹什麼?我説要娶你當老婆,她還打了我一頓。”
“我還記得,有一年她去外地探親,她媽開玩笑,説要把她帶到外地賣了,你以後再也見不到她了。我那年還不到六歲,就信了,跟着她們哇哇大哭,嘴裏只會説兩個字:不賣!不賣!不賣!不賣!
…
,哭了足有一里地,她媽沒辦法了,説傻孩子,騙你的,哪能賣呢?不賣,留着給你當老婆!”
“説起來這都是笑話,不過從那時起我就認定她了,別人經常拿這個取笑我們,她臉皮薄,背地裏總是警告我,不許我再説她是我老婆,否則就要揍我,我那時候還打不過她,但不管別人怎麼笑話,她下手怎麼狠,我都沒改過口。”
“後來就上學了,小學一個班,初中也在一個班,走到哪裏,那個笑話就跟到哪裏。因為這個,她越來越恨我,從來不跟我説話,見面就呸的一聲。有一次試考她坐在我前面,幾道大題都答不上來,我當時也沒顧不上自己,在白紙上急急忙忙做了一遍,趁老師不注意,偷偷摸摸地遞給她。沒想到她馬上就站了起來,説報告老師,他做弊!為這事我還背了個處分。”
“有一年暑假,我舅舅送了我一套動物橡皮,一共六塊,有小兔子、小雞、小魚…,紅紅綠綠的,還帶香味兒。我特別喜歡,一直不捨得用,天天都拿出來看一遍。開學那天我去得特別早,偷偷地把它們放在她的課桌裏。她一來就發現了,氣哼哼地從後排走到最前面,當着所有人的面,把那六塊橡皮狠狠摔到我面前,還罵我:不要臉!”
“她就是這麼殘忍。拿石頭砸我,拿樹枝我,拿玻璃扎我,有一年
遊,她一把就把我推進了湖裏,要不是老師跑得快,我肯定就淹死了,水那麼冷…”
“高中以後我們就分開了,那時候社會上特別亂,我天天放學以後都去等她,什麼也不説,只是一路尾隨到家。她同學總笑話她,一看見就説:某某某,你男人在外面等你呢。她這時倒是打不過我了,所以就找人來打我。找的是附近打架最厲害的小混混,第一天我捱了四拳,第二天我捅了他十四刀,是那種電工用的三稜刮刀,這種刀捅上就是一個三角口子,縫都沒法縫。要不是冬天穿得厚,他肯定要死在當場。”
“那年我十六歲,已經有了殺人之心。後來東南亞有個相士給我相面,説我命系千軍,可惜生在了太平年代。他説的就是這殺人之心。你知道吧?”他輕輕掃我一眼,表情不怒自威“只要你有殺人之心,不管做什麼都能做得到。”
“就在那年元旦,她參加了一場文藝匯演,是一段獨舞節目,每天都排練到很晚。我天天都在那兒等她,有次一直等到九點多也沒看見人影,想她大概是已經走了。我回家吃了飯,做了一會兒作業,心裏始終不踏實,又推着自行車走出家門,我媽問我幹什麼去,我撒了個謊,説去借參考書。走過電影院門口時,聽見旁邊一個衚衕裏吵吵嚷嚷的,我幾下蹬過去,看見幾個小痞子正在撕扯她的衣服,她蜷縮在那裏直哆嗦,嚇得話都不會説了…,我扔下自行車就衝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