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醉鄉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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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下曲第四章醉鄉(二下)“這有野驢的糞,還熱乎着呢?”一句大煞風景的喊聲打斷了所有人心中的美夢。眾人聞聲望去,只見杜爾用兩挑着一個雞蛋大小黑綠的糞團,興高采烈地向大夥跑來。

“貪心鬼杜爾,今晚不洗三遍手不準抓吃!”陶闊絲大聲喝罵。寒風中,杜爾手上那團骯髒的東西還冒着白煙,除了這個貪心鬼之外,沒人聞不到驢糞的臭味。

“我去看看蹄子印!”阿思藍高興地跑到杜爾揀糞的方位,仔細檢視附近的河灘。月牙湖水四季恆温,河灘附近的雪早已融化。杜爾跑來的地方,幾灘雪水、泥漿與野獸的糞便混雜在一起,要多骯髒有多骯髒。可阿絲藍絲毫不顧忌,趴在驢糞堆旁仔細觀察了好半天才直起來向大夥喊道:“是很大的一羣野驢,大約半個時辰前在湖邊喝過水。我們繞着湖向西攆,很快就能追上它們!”眾人歡呼一聲,立刻翻身上馬。李旭把甘羅從馬背上的褡褳中釋放出來,讓它追着坐騎前行。甘羅身體雖然小,卻不肯跟在戰馬股後,四條小細腿張開,嗖地一下就竄了出去。

“這回咱們可撈到了!”杜爾丟下手中的驢糞團,一邊從馬鞍後解下弓箭,一邊大叫。野驢是一種體形極大的生物,成年公驢身子能長到十尺長,七尺寬,五百多斤重。遠遠看去,個頭大過家養的騾子。那畜生逐水草而居,喜歡吃野葱和怪柳,因而質鮮卻無羶味。在這一點上,任何家養的牲畜,無論是沒幹過活的公牛的還是不滿三個月的羊羔,都沒法與野驢相比。

“小心些,別碰它們的正面!”阿絲藍在疾馳當中還不忘了向大夥提醒。野驢雖然是食草的劣貨,但子比馬暴躁得多。如果驚了羣,面向你衝過來了,再結實的身子骨不起驢羣一撞。

“知道了,大夥加把勁兒,一頭最壯實的給帕黛補養身體!”萼跌泰的興奮地回答聲順着風傳出老遠。

一刻鐘之後,驢羣出現在大夥的正前方。這是一個由五十多頭成員組成的野驢小家族,所有野驢的背部都呈土黃,尾巴上帶着青黑的一捋。聽到有獵人的馬蹄聲傳來,負責警戒的雄野驢立刻發出嘶鳴聲示警。正在啃吃草的驢羣聽到警訊,隨即在頭驢的帶領下撒開了的四條長腿。

“加速,尾隨追擊,把驢羣趕散掉!”阿思藍大聲命令。一馬當先向驢羣衝了過去,杜爾不甘心被夥伴拔了頭儔,狠狠夾了夾馬肚子,大聲嚎叫着追在了阿思藍的身側。

“甘羅,追那個報信的!”李旭一邊彎弓,一邊命令。小狼甘羅卻不理睬他的呼喝,瞬間將奔跑速度提高了一倍,閃電般斜着撲向了驢羣正中央。

捕獵是它的與生俱來的本能,比任何有經驗的獵人都高明得多。野驢逃命時,成年雄居前,成年雌斷後,夾在隊伍正中間的往往是出生不到一年,還沒有完全斷的幼驢。它們的逃命經驗和膽量都不及成年驢,只要被敵手衝擊,肯定會離大隊。

野驢的體形雖然大,卻對狼有天生的畏懼。見甘羅衝了進來,立刻有兩頭馬駒大小,從前腿兒到尾巴尖兒還帶着條褐分界線的幼驢逃離了大隊。甘羅自驢羣中輕輕一縱身,在母驢雙蹄踏在自己身上之前的瞬間躍離了驢羣。然後側着身體兜了半個弧,將兩頭小驢向了李旭的坐騎。

李旭、徐大眼、陶闊絲、娥茹立刻圍攏過來,四個人組成一個小圈子將兩頭幼驢困在了中央。幾枝羽箭落下後,受了重創的幼年野驢哀鳴一聲,倒在了湖畔的泥地裏。甘羅向獵物投下了不屑的一瞥後,縱身再度追向了驢羣。

“啊吆,它還嫌這驢子個頭小,不夠牙縫的!”徐大眼大笑着跳下馬背。每頭幼驢都中了三、四箭,所以也無法區分獵物到底歸誰。只是有些人投機取巧,每箭都不偏不倚地從驢肚子部位了進去。

“茂功兄收集獵物,我去幫幫阿思藍他們!”李旭心虛,偷偷地伸了下舌頭,拔馬便走。他已經看得清清楚楚,如果沒自己那兩箭,切掉脖子部分後,四個人可以收穫兩張完好的驢皮。多了自己那兩箭,驢皮上就多了兩個大窟窿,再也不值錢了。

沒等他再次追上驢羣,阿思藍等人已經策馬迴轉。並排走在前頭的杜爾和拔細彌二人非常吃力地拎着一頭野驢,個頭看上去差不多有小牛犢大。而阿思藍和萼跌泰兩個則共了一騎,另一匹馬完全讓給了獵物。馬背上那頭野驢看上去就像李旭求學時騎的青花騾子般大小,壓得戰馬不斷打響鼻抗議。

“嗷——―”小狼甘羅風發出一聲長嚎。幾滴驢血從它嘴邊滴下,落在雪地上,綻開兩團耀眼的紅。

“聖狼就是聖狼,我和萼爾泰把這頭畜生出了隊伍,還沒等用箭它。聖狼已經撲上去一口咬住了它的喉嚨!”阿思藍連聲讚歎甘羅的勇敢。草原上故老相傳,銀狼出現的地方會帶來收穫和好運,今天他親眼見證了此言非虛。如果沒有甘羅,野驢不可能那麼快被驚散了羣。雖然獵物的生命最終還是由自己一箭而結束,但剛剛長出牙齒的狼崽已經敢攻擊身體大過它十倍的野驢,這是任何牧犬不可能擁有的勇氣。

“還不是倚仗阿思藍兄弟的獵技高明,它麼…?”李旭笑着看了一眼甘羅,想用一句狗仗人勢來評價。猛然間又想起了小東西是部族眼裏的聖物,強忍着把後半句話咽回了肚子。

聰明的甘羅卻彷彿已經從李旭目光中猜到了他想説什麼,嗚咽了幾聲,不依不饒地去用鼻子蹭李旭的坐騎。那坐騎見了小狼的血口,嚇得連蹦帶跳,差點兒把李旭摔下馬背去。

“好了,好了,甘羅,咱們別鬧了。”李旭怕坐騎受驚踢傷了狼崽,趕緊求饒。甘羅得意地橫了它一眼,晃晃腦袋,轉身去找陶闊思要吃食。

李旭搖搖頭,臉上出了一絲苦笑。自從來到蘇啜部,他和甘羅的主從地位完全調了個。在霫人眼裏,銀狼是長生天派來的聖物,而他只是長生天暗中安排給銀狼的侍衞,身份要比甘羅低得多。至於在蠻族丫頭陶闊絲眼中,他和甘羅的地位更不能並提。

八個人打了四頭野驢,今天的收穫已經出乎預料,所以大夥也不貪多,先在湖邊找了幾塊可以避風的大石頭暫時駐紮下來,然後從幼驢身上割了塊給甘羅充飢。而人吃不得生,又找不到乾柴,只好就着積雪啃幾口又冷又硬的豆腐欺騙腸胃。

待所有人緩過了點兒力氣,阿思藍和杜爾立刻開始着手分割獵物。此地距離部落甚遠,把整頭野驢拉回去炫耀的主意肯定行不通。趁着獵物還沒被寒風凍僵,把驢皮驢割下來放在馬背上帶走是大夥唯一的選擇。而帶不完的腦袋、骨頭和內臟,就只能便宜附近的那些猛獸了。

“今天晚上到我的氈包裏喝酒,大夥誰也不準推辭!”杜爾用血淋淋的手擦了一把額頭上累出來的汗,大聲宣佈。

“髒鬼杜爾,你洗過手了嗎,就去割?”陶闊絲皺着眉頭追問。

“肯定――沒洗,今天我用手抓過的第一塊做了記號,讓我老婆煮了直接放在你碗裏!”杜爾伸着紅紅的手指,故意逗陶闊絲生氣。

少女做了一個噁心的表情,轉身走了開去。杜爾終於擊敗了一次小魔頭,心中大樂。一邊手腳麻利地割着,一邊哼起了歌來。

“我打了一頭野驢,一頭野驢,用他的內臟來敬蒼狼。我打了一頭豹子,一頭豹子,用它的皮來縫戰衣。我沒有打氈包旁邊的小鹿,它在我出獵時替我做飯。我沒有打天空中的鷹,它指引我獵物的方向…。”過了一會兒,阿思藍、李旭等人也加入了合唱。徐大眼人聰明,最近半個月又與長老們,突厥語進步神速,很快也跟着曲調哼哼了起來。

“我打了一頭野驢,一頭野驢,用他的內臟來敬蒼狼…。”眾人正唱得高興,突然,縮卷在李旭腿上取暖的小狼甘羅豎起了耳朵,輕輕跳到了雪地上。

“有人!”阿思藍以最快速度收起短刀,抓住了身邊的弓箭。大夥順着甘羅的目光向遠望去,看見四百多步之外出現了兩個黑影。是兩個身體很結實牧人,沒有坐騎,雙手高高揚着向湖邊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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