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小丑

如果出现文字缺失,格式混乱请取消转码/退出阅读模式

1這座北方古城原本是一個只有十二户人家的小村落,名叫烏有鄉。幾百年前,他們的老祖宗帶着家眷翻山越嶺,長途跋涉來到這片荒涼的土地。他們都是充滿冒險神又懷抱夢想的人,但他們已經累了。

他們歷經二十四個月的旅程,全憑運氣避過野地上的吃人花,那些猙獰的大花朵會將一個人活活下去,三天之後才把骨頭吐出來。後來,他們又憑着機智從一羣想俘虜他們的猿人手上逃走,這些巨大的人類始祖,只要打一個飽嗝,胃裏湧出來的酸氣能悶暈上百隻松鼠。

他們在一個夏的早上來到這片河岸,河水清澄,可以看到大海的那邊,堤岸上的楓樹正等待着下一個秋季,天空上有金的小鳥飛翔,一隻鸕鷀在河邊張開雙翼晾乾翅膀,看來竟像展開懷抱歡他們到訪。

這些老祖宗們睜着夢幻的眼睛,看到這幅美麗的風景,便再也不想離開了,就地建立一個小村莊。

他們之中有一位是大法師的後裔,在他那個放滿開墾工具的行囊裏拿出一卷幻影地圖來。這張地圖能夠載住河水和海洋的花,看到遠在異鄉的家人。然而,他們在地圖上找了很久,也找不到這片孤寂的土地,也許,連地圖都把它遺忘了。

“既然它不在地圖上,我們就叫它烏有鄉吧”這位大法師的後裔説。

這些人勤勞樸素,務農為生,也出海捕魚。他們的子孫聰明靈巧,比上一代更富冒險神,他們挖深河道讓大船可以靠岸,開墾土地,重新規劃城鎮的巷道,歡外來的人,也很能接受新事物。幾百年間,這個荒僻的小村落竟漸次變成了一個富庶的城鎮。

那時,那捲幻影地圖已經失蹤,村民覺得烏有鄉的名字跟這座古城有點格格不入,就像一個成了名的人,覺得自己的名字不夠氣派。外遊的村民也常常遇到一個難題,當友善的異鄉人問他們是哪裏人,而他們回答説是烏有鄉,對方會以為他們開玩笑,因為烏有就是不存在的意思。何況,烏有鄉已經不再是一個鄉村了。

開會的時候,居民一致決定把“烏有鄉”這個名字放入歷史的博物館裏,跟他們的老祖宗一起埋葬。他們為新的命名而煩惱,這個名字必須要好,省得他們的後代幾百年後又要改名。居民為改名的事很興奮,有些人甚至希望以自己的名字命名,遭婉拒也覺得無所謂。他們都是些快樂的人兒。

村裏一位最有學問的智者是最早來建村那些人的後裔。一天,他無意中説了一句話,那句話就是:“快樂是人生最神聖的追尋”人們覺得很有意思,就把烏有鄉易名樂城,代表住在這裏的人都是快樂的追尋者。他們的老祖宗第一眼看到的那條清澄的河,也不再叫鳥有河,而喚樂城河。

樂城是個好名字,易名之後,這個城鎮比往昔更繁華,許多人慕名湧來,房子愈蓋愈多,愈蓋愈漂亮。大街上商店林立,馬路擴闊了,讓馬車可以經過。那條原本清澈的河而今已變成琥珀

繁華同時也帶來了墮落,城裏蓋起院和酒館。人們不再那麼容易覺得快樂。遠方的教士來這裏蓋了第一座教堂,呼喚罪人悔改,最後一共在城裏蓋了三座教堂。

黃昏的時候,三座教堂的鐘聲在天空上回蕩,點綴着古城的餘暉,竟有點舊時的荒涼。不是當初那張幻影地圖遺忘了這片土地,而是幻影地圖預見這片土地幾百年後會歸於寂滅。這裏的子孫後代,已經遺忘了他們那十二户純樸的老祖宗,而漸漸邁向一輪落

既是一天最美的時刻。也是黑夜的序幕,那些以幽暗為滋養的生物會留戀這座古城的天空和它幻滅的氣息。

初秋的一天傍晚,樂城的一條主街上,人來人往很熱鬧,商店外面掛出了營業的燈籠。距離這條主街不遠,有一條僻靜幽黑的小巷,寬不到一抱。一個衣着富貴的醉酒鬼晃了進來,前一步後一步地拖着腳走。突然,他聽到美妙的歌聲,以為是昏昏醉夢;那首歌他記不起在哪兒聽過,卻充滿了往的情調,像是一首他兒時唱過的歌。幾十年了,他想起自己虛度的子,不掉下一把眼淚鼻涕。這時,一隻藍蝴蝶在黑暗中冒出一雙斑斕的翅膀,拍翼飛到醉酒鬼喉嚨上脈搏跳動的地方,棲在那兒,伸出盤繞在它頭部下面的一管,男人血管底下熱暖的鮮血。

醉酒鬼覺得脖子好像有點痛,也有點癢,伸手去抓,哺哺地説:“這酒好喝!”藍蝴蝶已經拍翅飛走,朝小巷的盡頭飛去。在那兒,藍月兒披着一件黑的斗篷,兩手臂,宛若一個鬼魂,一雙眼睛在帽兜下變得像野貓,藍蝴蝶翩翩飛來,輕吻她兩片嘴,像蠶吐絲,把鮮血緩緩吐進她嘴裏。那口血甜如花,吃下去的人,臉上卻有着二十歲女孩不該有的冷酷和使人骨悚然的寒意。

2但夢三站在通往歌廳後台的一扇門外面焦急地等着。他成了,偏瘦又蒼白,俊美卻多愁善,臉上幾乎沒有鬍髯。他看到一個黑濛濛的形影漸漸走近,愈來愈清晰,終於鬆了一口氣。

“你到哪裏去了?快到你出場啦”他温柔地對她説。

藍月兒臉上陡然浮起一個微笑,説:“我到城裏逛逛”然後把一包東西在他手裏説“給你的。”他打開來看看,是一雙漂亮的小羊皮手套。

“天涼了”她一邊説一邊穿過長廊曳到後台的化妝間,那裏鬧哄哄的。

但夢三很珍惜地戴上其中一隻手套試試看,那隻手的掌心上有一條舊的傷痕,一直到他死的時候還在那兒。

“你又花錢了?”他説。

“錢是用來花的”藍月兒回答説。她把帽兜褪下,臉湊到鏡子前面,用一支由狐刷在臉上掃上胭脂。她的頭髮剪短了,燙成漫的波紋。她用手指在兩片嘴擦上鮮紅的口紅,上有一滴乾了的血跡,她把它抹走了,咕噥道:“這酒不好喝。”她眼裏卻有了一絲絲醉意。這時,她從鏡子裏看到大媽媽坐在化妝問的一把椅子上,那雙鋭利的眼睛正朝她望過來。她有點心虛,假裝沒看見,半轉個身,下斗篷。她穿在裏面的是一襲藍絲歌衫,像向晚的天空,在腳踝泛起波,腳下是一雙白緞布尖頭高跟鞋。她戴着一串珍珠項鍊,在頸子上繞了一個圈,垂到際,那兒綴着一條珍珠帶。然後,她在耳背上一朵新鮮的紅玫瑰,匆匆走上台。

她唱壓軸,一上歌台,掌聲如雷。她站在台上,下面黑壓壓的坐滿觀眾,她身後有一個小樂隊為她伴奏,當然也有但夢三的七絃琴。

樂城是個繁華古城,有一座華麗的歌廳,大媽媽不用把自己的帳篷帶來。

她唱歌的時候,藍蝴蝶在她頭上飛舞。它們成了她最親密的同謀。她能召喚它們,情非得已,她並不想把它們變成惡的蝴蝶,像她自己。

她只要每隔幾天一點血就夠了,她不想傷害任何人,她也不像酗酒的人愈喝愈多,她不酗血。然而,她有時覺得自已就像活在陰間的一隻老鼠,鬼祟又卑微,惟有唱歌的那一刻,她才能夠遺忘這一切。她沒有別的地方可以去。難道要躺進古墓裏,跟屍妖同眠嗎?那個所謂神王也並沒有來找她。母親的幽靈再沒有出現。滾滾紅塵,她只曉得一個地方,就是大***歌舞團。

五年來,聽過她歌聲的人,説她宛如夜鶯啼唱“藍夜鶯”的名字不勝而走。樂城的歌廳也因此重金禮聘她和歌舞團來表演。然而,這些虛名於她毫無意義。她唱歌是為了忘記。她賺到的錢都慷慨地花,送禮物給歌舞團裏的姐妹,甚至要資助妙妮聘殺手幹掉那頭吃掉她情人腦袋的獅子。

她花錢也是為了忘記,像今天,在樂城河畔那一排亮晶晶的店鋪裏買東西時,有那麼一刻,她覺得自己本是個普通女子,也是很容易受到浮華與物質的誘惑。

然而,這詭異的命運似乎有意開她的玩笑。她吃下去的是血,吐出來的是歌,她的歌竟愈唱愈好,好得連自己都吃驚。她更發現自己比往昔更美,所到之處,不論男女,都會回過頭來痴痴地看她。那一刻,她心裏竟會覺得快樂。難道她跟魔鬼換了靈魂?

大家正在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