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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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實招認,其實會寫這本小説,是因為書中的那場搶劫。
怎麼説呢?
前不久,我在洗澡的時候胡思亂想,想到了搶劫的情節,然後就興奮莫名,發誓一定得寫下來,當時的想法跟書上下完全相同,而是更白痴又不可思議,例如:女主角將搶匪踢飛撞到玻璃門、男主角的爺爺被女主角槍殺等,可是我想了下,畢竟還是得讓各位讀者能笑着看完這本書,而不是急着追殺作者,所以就改了下情節,更符合言情小説的走向。
但是在下還是讓女主角暴膽小又自私的一面,我是想説,如果是正常人應該都會有這種反應,硬要把女主角改成無私的偉人,例如;
身而出幫大家擋子彈,或是一把搶下搶匪的槍枝等,那也太誇張了。有點小缺點才是人類啊!不過我可是超級喜歡書中可愛的女主角,希望大家也會喜愛傻傻又可愛的女主角。
話説我最近上了一個節目——超級星光大道,裏頭有許多人才,不過我偏愛的是蕭敬騰,他只有比賽短短三週,卻意外的讓人印象深刻,他唱歌真是太好聽了,讓我反覆聽了許多遍也不厭倦,希望將來可以看到他出唱片,當個
動人心的歌手。(雖然楊宗緯唱歌也不是蓋的,但是因為不能太過濫情,我只好忍痛割捨。)好了,聊了那麼多,最後還是不免俗的
謝大家看完這本書,下次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