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6章這種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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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屍滅跡,彷彿剛才遇到的一切都沒發生過。

“我就知道你肯定不會答應。”莎珞克説。

“為什麼呢,”瓊恩反問“其實她説的很有道理啊,魔鬼的信譽,比惡魔可強多了,把她送到青銅城堡,我們不費什麼力氣,就能得到豐厚的報酬。

這種好事,你為什麼認為我就肯定不會答應呢?”

“因為你的兩位小情人還在黑石城裏呢,”莎珞克回答“你會扔下她們不管?”

“不會。”

“那不就是了。”

“唔。不過你是不是不要用這種語氣説話,會讓我產生誤會的。”

“誤會什麼?”

“誤會你嫉妒了。”魅魔哼了一聲。

“我有別的考慮,”過了一會,瓊恩主動解釋“首先,她是付得起足夠豐厚的報酬,也不用擔心反悔,但我真正想要的東西,她給不了。”通常來説,凡人蔘加到魔的血戰中來,所為的無非是物質利益,金銀珠寶、權勢地位之類。

而這些惡魔能給,魔鬼也能給,還能給得更多,畢竟地獄是秩序社會,秩序社會才能有更多的財富。因為魔鬼的秩序本質,只要簽署契約。也就不怕他們賴帳反悔…當然,魔鬼擅長玩文字遊戲,擅長鑽空子。

但瓊恩對此無所謂,他以前也經常玩這個。大家是同行,誰怕誰。問題只在於,伊蓓絲能夠提供的這些,對於瓊恩而言沒有真正的引力。

他真正想要的,一是力量,二是那枚白玉印章。無論哪一種,都不是伊蓓絲能給得起地,她縱然再受信重。

難不成還能替拜爾作主不成。

“其次,現在局勢不明,我們沒必要貿然行事,”瓊恩接着説“歌嘎斯率軍攻打青銅城堡,如今已經是第八天了吧。也該有個結果了。如果拜爾已經戰敗甚至完蛋了,我們現在過去,豈不是自找麻煩麼。”

“那你準備怎麼辦?”

“先回黑石城,等前線的消息。再做決定,”瓊恩抬頭看看,遠處已經隱隱約約看見城堡的黑城牆“青銅城堡是阿弗納斯的中心,是拜爾權位的基礎。

一旦丟掉青銅城堡,他地大公爵身份也就同時被剝奪了,所以他決不會放棄,這一戰的勝敗至為關鍵。如果魔鬼一敗塗地,歌嘎斯攻下了青銅城堡,那自然沒什麼可説的,直接把她給迪內特領賞就是,不過我覺得這種可能不是很高。”

“為什麼?”

“這一路惡魔進軍勢如破竹,連戰連克,一方面自然是因為兵力雄厚,神軀魔像所向無敵,另一方面也是魔鬼軍隊其實沒有真正抵抗,”瓊恩説“你沒看出來麼,拜爾的打算,其實是挫鋭氣,避鋒芒,你別看他是連丟了十四座城堡,但其實並沒有真正損失多少軍隊,幾乎每一位城主都是稍做接觸,戰敗。

最後率主力退走,丟下的都是低級炮灰。他是把鋭都集中到了青銅城堡,準備着這一戰翻盤。

與之相反,歌嘎斯雖然連下十四城,看上去風光無比,但他要不要分兵駐守?必須駐守,否則就是孤軍深入,得不到後方源源不斷的供應,他兵力再雄厚也會被拜爾一點點消磨光。

但要駐守的話就得分散兵力,每座城堡雖然都不多,十四座加起來可就不少。我消敵長,拜爾佔盡主場優勢,歌嘎斯又是個庸才,這一戰哪有那麼容易得勝。

讓我估計的話,最可能出現地情形是雙方僵持住了,歌嘎斯攻不下青銅城堡,拜爾也打不退敵軍。”

“如果真僵持住了。你又準備怎麼辦?”

“局面僵持對我們更有利啊,”瓊恩説“這就像做生意,她是個重要人物,掌握着重要信息,能夠幫助魔鬼獲勝,那麼她就是件大有價值的商品,現在我們獨家銷售,待價而沽,豈不更好。

反正我們又不用着急,有的是人着急。如果運氣好的話,説不定能讓拜爾用那枚印章來換,那就最理想不過了。”

“那萬一惡魔大敗,魔鬼獲勝呢?”

“那我們依然可以考慮和伊蓓絲小姐合作啊,別忘了現在她的命可是在我們手裏,至少撈點好處是沒問題的,順便保證我們地安全,”瓊恩頓了頓“而且這種情況基本不可能,歌嘎斯雖然沒什麼本事。

畢竟兵力上還是遠佔優勢,亡靈指揮起來又容易,而且還有神軀魔像在。拜爾就算有千般妙計,搞不定它,終究是不成。”

“你真陰險,”莎珞克評價“我現在都要懷疑你是魔鬼假扮的了。”

“小姐,大家,你亂説話我一樣告你誹謗啊,”瓊恩一本正經地説“反正不管怎麼説,小心謹慎點,站在勝利者一邊總是沒錯,而且説實話,我還真比較期望魔鬼能獲勝呢。”

“這就是所謂的同類相惜吧。”

“差不多,我看到魔鬼總有種特別的親切。”***意外撞到伊蓓絲這票大魚,瓊恩心情頓時愉快很多,看看白骨靈車上魔鬼屍體堆積得差不多了,任務早就超標完成,也便不再耽擱,徑直回城,算是給自己放半天假。

兩人沿河一路行走,半個小時後進了黑石城。瓊恩等人從南門入城,先把車上那隻不能動彈地“誇賽魔”給莎珞克,讓她帶回住處看管,自己領着骷髏武士推車繼續前進。

直到一處墓地,幾十具殭屍正搖搖晃晃四處巡邏,瓊恩取出頭骨徽章。命令殭屍們讓開道路,徑直走到一座高大的墳墓面前,敲了敲石碑。一個黑沉沉的口悄然敝開,出平緩往下的通道,瓊恩揮手讓骷髏武士們推着車子上前。

自己跟隨在後,走了片刻,便進入了一座巨大的地下宮殿。黑石地前任城主叫做艾比斯,也是拜爾的親信,很早就追隨麾下,算是元老重臣之一,資歷比起黑玫瑰的副團長伊蓓絲小姐也不差太多。

拜爾當上大公爵之後,賞功酬爵。將他分封到黑石城。艾比斯當時地形態是個骨魔,這是種帶有頗多亡靈習的魔鬼,全身瘦削嶙峋,皮包骨頭,看起來就像是具骷髏,當然多了一層皮。他不喜歡住在地表地建築,在墓地下營建了這座地下宮殿作為官邸。

後來艾比斯進化成了冰魔,生活習慣隨之改變,於是又搬回了地面。重新建造了一座冰宮居住,這座地下宮殿則變成了骨魔們的軍營。

歌嘎斯打下黑石城後,此地就作為神軀魔像的維護場所。瓊恩資格不夠,只能在外圍場所活動,真正的核心區域是不允許進入的。他也不想去自找麻煩,到指定地點找到一個巫妖,上繳“材料”然後帶着八個骷髏武士走出來。

來到外面的街道上,只見滿眼的亡靈,一隊一隊的骷髏武士四處巡邏,因為時值黃昏,血鬼也都紛紛出來活動了,阿弗納斯也是有太陽地。

雖然不如萬淵平原那般熾烈耀眼,卻是能夠對血鬼造成真正傷害,所以他們白天都不出動,除非是像歌嘎斯或者迪內特那樣,已經到了親王位階,又稱“行者”完全不懼陽光。

不過阿弗納斯晝短夜長,一天當中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時間天上有太陽,而且常常烏雲密佈,天氣陰沉,所以影響也不是很大。以常理而論,亡靈對於生者有一種天然的憎恨,這已經近乎本能。

把一個活人放進殭屍羣裏,不需要亡靈巫師縱,殭屍就會主動地攻擊他。只有那些高階的亡靈,有靈覺,有意識,有智力,能夠控制自己的本能。

歌嘎斯進攻青銅城堡,帶走了幾乎所有的惡魔,如今地黑石城堡已經變成了亡靈樂園,瓊恩一個大活人走在其中,本應該是會立刻被圍攻的。

但結果正相反,瓊恩從亡靈羣中穿過,如入無人之境,他所到之處,殭屍骷髏之類紛紛退避,讓開道路。

即便是血鬼這種高階亡靈也明顯避讓三分。之所以如此,倒並非他多麼英明神武,有王者之氣,純粹是因為他身上攜帶了那枚黑頭骨徽章。

那是奧喀斯的徽,藴含了亡靈君王的力量,對於較弱小地亡靈,可以隨意驅遣指使,就彷彿是強大的亡靈師一般,他能夠命令八個骷髏武士來推車子當苦力,靠的就是這東西,當然對於高階亡靈作用就沒這麼好用了。

但也有一定程度的壓制能力。簡單點説,瓊恩拿着它,只要不去招惹那些頭目們,基本上就能在黑石城裏橫着走了,瓊恩不喜歡亡靈術,早早就放棄了,這個選擇倒無所謂對錯,個人愛好罷了。

但也確實因此造成了一些麻煩,對付亡靈的時候會比較侷促。如今有了這枚徽,可以很大程度上彌補不足,確實是個好東西…

唯一有些遺憾地是,這種寶物,並非是通過購買、盜竊、搶劫這些光明正大的方式得來,而是用女人換來的。更準確地説,是用紅壽衣地一夜宵換來的。當瓊恩知道紅壽衣其實就是格拉茲特時,他所有的心自然全都頓時打消了。

但他知道這個秘密,不等於別人也知道…説不定很多人就算知道也不在乎。所以他仿效前人,公開拍賣“和紅壽衣宵一度的良機”結果場面火爆得令他自己都嚇了一跳,眾多惡魔蜂擁前來,開出了種種令人心動的高價。

更令瓊恩沒想到的是,歌嘎斯將軍也來競標,原來他也是紅壽衣石榴裙下的忠實仰慕者之一。考慮到將來很長一段時間要在這個血鬼手下幹活,瓊恩很識趣地把機會雙手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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