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藉此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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頓時彷彿受了天大的委屈似的,忍不住失聲痛哭起來,雖然已經有前世加今世一共三十多年的人生經歷,但對付這種情形,瓊恩依舊手足無措。
他只能更緊地把少女摟緊懷裏,撫摸着她的頭髮,安着:“好了,好了,別哭了,到底怎麼了?”梅菲斯
泣着,沒有回答。過了很久,她的情緒漸漸平靜下來,發現已經把瓊恩的
口打濕了一大塊。
“對不起。”她低聲説,用袖子替他擦乾淨。這種略顯孩子氣的動作讓瓊恩心頭莫明地升起一陣暖意“沒事。”他説,抱緊懷裏的少女“對不起,”他説,託着她的俏臉“我…對不起,梅菲斯。”他也不知道到底是為什麼説對不起,因為侵犯了她的身體?似乎是,但又似乎不是,或者説,只是單純地因為看見女孩哭,有些本能地愧疚。瓊恩自己也説不清楚,甚至也不明白,但梅菲斯卻似乎懂他的意思。
“沒事,”她説“你沒什麼對不起我的…我也一樣,這只是個易,公平
易,”她強調着“不用説對不起。”瓊恩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他只是更加用力地抱着少女。
“其實,我剛才只是突然起了個念頭,”少女低聲説,彷彿是自言自語“一個很可笑的念頭。”
“可笑?”
“唔,”她説“突然地,覺得好像我們是認識很久的朋友似的。”瓊恩怔了一下,差點也要笑出聲來,這是什麼莫名其妙的想法,不過説也奇怪,再想一想,發現似乎模模糊糊的也有些道理。不管怎麼説,梅菲斯這麼想,總是個好消息,至少意味着兩人的關係能稍稍穩定,稍稍拉近些。
既然她要把自己當作認識很久的朋友,無論是少女的奇怪念頭也好,是一種自我防禦意識也好,反正對瓊恩來説都不是壞事。
“可能吧,”他含糊地回答着“或許我們有些地方像的…”甫一出口,他悚然一驚。
原本只是隨口敷衍,並沒當真,但話説出來,卻隱隱察覺到有些異樣,正當他皺着眉頭,仔細捉摸那一絲遊離不定若有若無的覺時,梅菲斯輕輕説話了“睡吧。”她説。
“嗯,”瓊恩不再多想,抱着她,將少女的背貼在自己口,嗅着她身上的淡淡體香“梅菲斯,”他有些遲疑地開口“那個,我可以叫你艾彌薇嗎?”女聖武士的名字是“艾彌薇…梅菲斯”梅菲斯是姓,艾彌薇是名。
按照這個世界的習慣,不是特別識的人,稱姓不稱名,瓊恩也一直叫她梅菲斯,但或許是心理作用,他不太喜歡叫“梅菲斯”這個名字,總
覺似乎過於剛硬,相比較而言“艾彌薇”就女
化得多了。
當然這或許僅僅是一個藉口,真正潛意識裏的原因,是希望可以籍由稱呼上的改變,進一步拉近彼此之間的距離吧。唯有親友人之間,才會稱名不稱姓,那麼反過來,是不是叫她艾彌薇,也就意味着兩人的關係在不知不覺間貼近了一些呢。
算是種小伎倆吧,對這方面,女孩子應該是比男人更加的。梅菲斯沉默着,沒有回答,瓊恩等待了一會,正當他以為被婉拒的時候,少女説話了“叫我艾彌薇就行。”她説。
***第二天,梅菲斯去城中採購補給,準備路上必須的用品,瓊恩留在房間裏,研究從人面獅那裏搜刮來的物品,當然,他最主要的工作其實是看守那顆黎明之石,這東西有盾牌大小,還是個圓球,梅菲斯總不好揹着它上街。
當時從人面獅的藏寶庫裏,拿了一襲斗篷,一柄匕首,一副手套和一副靴子。當時畢竟身處險地,有些匆忙,簡單鑑別了一下就拿了出來,也沒仔細研究。
出沙漠這幾天,一直奔波勞累,也沒功夫慢慢琢磨。今天正好休息,可以拿出來看看。明天就要啓程上路了,雖説僱了馬車,以後又是平坦商道,但到底比不得前世的水泥公路和私家汽車,估計旅程也並不多麼舒坦。
路上估計也沒時間來研究,只能現在來了,斗篷倒沒什麼問題,當時瓊恩就已經初步判斷出來,是個位移斗篷。它能輕微地扭曲光線,讓穿戴者實際所處的位置,和別人眼中看見的位置有一點偏移,以此躲避攻擊。
瓊恩在陰魂城時,曾見過軍隊裏很多士兵都穿這種斗篷,不過他們身上的應該是準魔法物品,不是真貨。
陰魂城魔法技藝極其發達,不但能製作通常意義上的魔法物品,還能製作所謂的“準魔法物品”製作簡單,消耗甚少,也能達到和真正的魔法物品差不多的效果…
但只在以陰魂城為中心的一定範圍內有效,一旦離開這個範圍就成了廢物。以瓊恩目前的能力,僅僅能調配些藥水,真正的魔法物品基本是製作不出來。
也不敢做,對自身的傷害太大了,一個巫師,能力所限,每天能準備的魔法數量也是有限的,多了身體也承受不住,但如果他事先製作大量的魔法物品,到時候就可以動用這些物品來釋放魔法。
其實近似於一種強行提升自己施法數量的方式。這當然是要付出很大代價的,天下沒有這麼便宜的好事。一般來説,製作魔法物品都會程度輕重不同地削弱巫師的力量,傷害他們的身體,得不好還有生命危險。
按照陰魂城巫師學校的教育,巫師在能觸摸魔網第五層之前,不要嘗試做這種危險工作。如果需要魔法物品,寧可花錢去買。
瓊恩很幸運,既不用自己做,也不用花錢買…實際上,稍微高級一些的魔法物品,一般的地方還真買不到,往往都在地下黑市通,價格都高得離譜。
陰魂城因為在幽影界待得太久,等若一座軍事化管理的孤島,無人敢哄抬物價,跟外面的世界還是不能相比的。
瓊恩將斗篷穿上,淺灰的布裹着身體,很合身(這種魔法物品都有一定程度內自我調整大小,以便配合主人身材的功能)倒是和黑
的巫師袍有些不太搭配的
覺…
想到巫師袍,他倒是突然又想起件事情:得去買幾件新的巫師袍來。自己備用的衣服都遺失了。
身上這件也又髒又破,而且在大沙漠的時候,老族長曾經從這件巫師袍,一眼就判斷出瓊恩的身份,這令他當時十分奇怪。按道理説,從外表看,巫師袍和普通的長袍是差不多的啊,後來才知道。
原來這件袍子的式樣,是古耐瑟帝國最免費的式樣,所以被同為耐瑟遺民的老族長認了出來,雖説耐瑟帝國已經覆滅一千七百餘年,估計當今世上,還認識這件巫師袍式樣的人並不多。
但為了以防萬一,瓊恩決定還是再去買幾件普通的來換上。昨天從商隊老闆那裏聽來的消息,説陰魂城因為那個瘋狂計劃,已經成了眾矢之的、全民公敵,而自己就是從陰魂城出來的。
倘若這般大搖大擺走在路上,一不小心被誰看出巫師袍的式樣,進而推斷出他的來歷,只怕立刻要關進牢裏去。還是安全第一。他再取出匕首來,這顯然是整個用純金打造的,分量非常沉,託在手中隱隱有種往下墜的錯覺。
它的做工十分緻,握柄和刃脊上,鐫刻着繁複細密的花紋,瓊恩仔細地辨識着,
覺可能是某種文字,但他認不出來,匕首的刃非常鋒利,在陽光下泛着寒光,瓊恩翻轉着欣賞。
突然覺鋒刃上似乎還略帶一點殷殷的青碧
。難道帶毒?瓊恩警惕着,小心地握着匕首的柄,四面看了看,一時找不到合適的實驗品來劃一刀試試看。有魔法可以檢測毒素,但瓊恩今天沒準備,也不打算為這點事情
費一個法術。
他閉上眼睛,意識緩緩下沉,潛入匕首,發覺其中並未藴藏什麼特別的力量。看起來,這只是一把普通的匕首。
雖然做工細,材料珍貴,但並不是魔法物品,不過也不錯了,
金是非常貴重的金屬…據説勝過同等重量的黃金十倍。
而且因為硬度極高,難以鍛造,加工費肯定非常昂貴。總得算起來,這把匕首至少也值上百枚金幣了,而且身為巫師,雖然不指望要衝鋒陷陣跑到第一線去砍殺,主要擔任的還是軍師、幕僚、輔助等工作。
但總得有點防身的武器,不可能什麼事情都大驚小怪地動用魔法。瓊恩這次出來的匆忙,也沒顧得上好好收拾行李,佈雷納斯王子雖然替他準備了些東西。
但卻忘了給法杖之類的武器。如今有了這把匕首,至少也安心些。他將匕首
進長靴中,又從次元袋裏將手套和浮空靴都拿了出來,這兩件準備是給梅菲斯的。
巫師施法的時候不方便戴手套,影響手指靈活,但對於握劍砍殺的聖武士來説就沒有關係。至於浮空靴,其實反倒作用不大,誰閒着沒事浮上高空做什麼,瓊恩特地把它揀出來,送給梅菲斯,更多是一種潛意識裏的紀念意義。
他和梅菲斯雖然認識大半個月,在沙漠中一路同行,但第一次真正的談話,是那次他夜晚出來行走,恰好撞上梅菲斯。
女聖武士請瓊恩用浮空術帶她升上半空,觀看遠處的埃斯考城情形,藉此情形,兩人算是真正接觸,瓊恩也因此知道了她的名字。反正浮空靴也和他的龍鱗盾一樣,只要不用口令啓動,平時也就如同尋常靴子無益,穿着也沒什麼區別。
而且是魔法物品,能一定程度地自動調節大小,反而更合腳舒適。他將浮空靴放在一旁,打算等梅菲斯回來讓她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