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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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乙卯,冬獵。丁未,還都。十一月乙卯,上幸東宮。初,唐古部族節度使移剌得之子殺其而逃,上命捕之。至是,皇姑梁國公主請赦之。上謂宰臣曰:“公主婦人,不識典法,罪尚可恕。得請託至此,豈可貸宥?”不許。戊午,以右宣徵使靖等為賀宋正旦使。甲子,太白晝見。戊辰,以宿直將軍阿典蒲魯虎為高麗生使。

十六年正月戊申朔,宋、高麗、夏遣使來賀。甲寅,詔免去年被水、旱路分租税。甲子,詔宗屬未附玉牒者並與編次。丙寅,上與親王、宰執、從官從容論古今興廢事,曰:“經籍之興,其來久矣,垂教後世,無不盡善。今之學者,既能誦之,必須行之。然知而不能行者多矣,苟不能行,誦之何益?女直舊風最為純直,雖不知書,然其祭天地,敬親戚,尊耆老,接賓客,信朋友,禮意款曲,皆出自然,其善與古書所載無異。汝輩當習學之,舊風不可忘也!”戊辰,宮中火。庚午,上按鷹高橋,見道側醉人墮驢而卧,命左右扶而乘之,送至其家。辛未,皇姑邀上至私第,諸妃皆從,宴飲甚歡。公主每進酒,上立飲之。

二月庚寅,皇子豳王妃徒單氏以,伏誅。己亥,平章政事單克寧罷,以女故。

三月丙午朔,有食之。是,萬節,改用明,宋、高麗、夏遣使來賀。戊申,雨豆於臨潢之境。戊午,上御廣仁殿,皇太子、親王皆侍膳,上從容訓之曰:“大凡資用當務節省,如其有餘,可週親戚,勿妄費也。”因舉所御服曰:“此服已三年未嘗更換,尚爾完好,汝等宜識之。”壬申,復置吾都碗部禿裏。

四月丙戌,詔京府設學養土,及定宗室、宰相子程試等第。戊子,制商賈舟車不得用馬。以東京留守崇尹為樞密副使。壬寅,如金蓮川。

五月戊申,南京宮殿火。甲寅,太白晝見。庚申,遣使禱雨靜寧山神,有頃而雨。

六月,山東兩路蝗。

七月壬子,夏津縣令移剌山往坐贓,伏誅。

八月辛巳,次霹靂濼。

九月乙巳,至自金蓮川。己酉,諭左丞相紇石烈良弼曰:“西邊自來不備儲蓄,其令所在和糴,以為緩急之備。”癸丑,以殿前都點檢蒲察通等為賀宋生使,宿直將軍完顏覿古速為夏國生使。諭左丞相良弼曰:“海陵非理殺戮臣下,甚可哀憫。其孛論出等遺骸,仰逐處訪求,官為收葬。”辛酉,以南京宮殿火,留守、轉運兩司皆抵罪。

十月丙申,詔諭宰執曰:“諸王小字未嘗以女直語命之,今皆當更易,卿等擇名以上。”十一月壬寅朔,參知政事王蔚罷。尚書省奏,河北東路胡剌温猛安所轄謀克孛術魯舍廝,參謀克讓其兄子蒲速列。上賢而從之,仍令議加舍廝恩賞。戊午,以同知宣徽院事劉珫等為賀宋正旦使。庚申,以吏部尚書張汝弼為參知政事。甲子,以粘割韓奴之子詳古為尚輦局直長,婁室為武器直長。初,韓奴被旨招契丹大石,後不知所終,至是因粘拔恩部長撒裏雅寅特斯等來,詢知其死節之詳,故錄其後。遣兵部郎中移剌子元為高麗生使。

十二月壬申朔,詔諸科人出身四十年方注縣令,年歲太遠,今後仕及三十二年,別無負犯贓染追奪,便與縣令。丙子,詔諸移人老病者,官與養濟。上諭宰臣曰:“凡已經奏斷事有未當,卿等勿謂已行,不為奏聞改正。朕以萬幾之繁,豈無一失?卿等但言之,朕當更改,必無吝也!”庚寅,定榷場香茶罪賞法。

十七年正月壬寅朔,宋、高麗、夏遣使來賀。高麗並表謝不納趙位寵。丙午,有司奏,高麗所進玉帶乃石似玉者,上曰:“小國無能辨識者,誤以為玉耳!且人不易物,惟德其物,若復卻之,豈禮體耶?”戊申,詔於衍慶宮聖武殿西建世祖神御殿,東建太宗、睿宗神御殿。詔西北路招討司契丹民户,其嘗叛亂者已行措置,其不與叛亂及放良奴隸可徙烏古裏石壘部,令及耕作。尚書省奏,吾都碗部體土胡魯雅裏密斯請入獻,許之。庚戌,詔諸大臣家應請功臣號者,既不許其子孫自陳,吏部考功郎其詳考其勞績,當賜號者,即以聞。壬子,上謂宰臣曰:“宗室中年高者,往往未有官稱。其先皆有功於國,朕稍加以官,使有名位可稱,如何?”對曰:“親親報功,先王之令則。”丁巳,詔朝官嫁娶給假三,不須申告。壬戌,詔宰臣:“海陵時,大臣無辜被戮家屬籍沒者,並釋為良。遼豫王、宋天水郡王被害子孫,各葬於廣寧、河南舊塋。”其後復昭:“天水郡王親屬於都北安葬外,鹹平所寄骨殖,官為葬於本處。遼豫王親屬未入本塋者,亦遷祔之”三月辛丑朔,宋、高麗、夏遣使來賀。辛亥,詔免河北、山東、陝西、河東、西京、遼東等十路去年被旱、蝗租税。賑東京、婆速、曷速館三路。乙丑,尚書省奏,三路之粟,不能周給。上曰:“朕嘗語卿等,遇豐年即廣糴以備兇歉。卿等皆言天下倉廩盈溢。今賑濟,乃雲不給。自古帝王皆以蓄積為國家長計,朕之積粟,豈獨用之耶?今既不給,可於鄰道取之以濟。自今預備,當以為常。”四月甲戌,制世襲猛安謀克若出仕者,雖年未及六十,令子孫襲者,聽。戊寅,諭宰臣曰:“郡縣之官雖以罪解,一二歲後,亦須再用。猛安謀克皆太祖創業之際於國勤勞有功之人,其世襲之官,不宜以小罪奪免。”戊子,以滕王府長史徒單烏者為橫賜高麗使。

五月,尚書省奏,定皇家袒免以上親燕饗班次,並從唐制。癸卯,幸姚村澱,閲七品以下官及宗室子、諸局承應人柳,賞有差。

六月乙卯,謂宰臣曰:“朕年老矣!恐因一時喜怒,處置有所不當,卿等即當執奏,毋為面從,成朕之失。”乙未,以英王之子思列為忠順軍節度副使。入謝,上曰:“朕以卿疾故,特任卿子,所冀卿因喜而愈也。即加峻授,恐思列年幼,未閒政事。汝當訓之,使有善可觀,更當升擢。”七月壬子,尚書省奏,歲以羊三萬賜西北路戍兵,上問如何運致,宰臣不能對。上曰:“朕雖退朝,留凡政務,不遑安寧。卿等勿謂細事非帝王所宜問,以卿等於國家之事未嘗用心,故問之耳。”是月,大雨,河決。

八月己巳,觀稼於近郊。壬申,以監察御察御史體察東北路官吏,輒受訟牒,為不稱職,笞之五十。庚辰,上謂宰臣曰:“今之在官者,同僚所見,事雖當理,必以為非,意謂從之則恐人謂政非己出。如此者多,朕甚不取。今觀大理寺所斷,雖制有正條,理不能行者別具情見,朕惟取其所長。夫為人之理,他人之善者從之,則可謂善矣。”壬午,上謂宰臣曰:“今在下僚豈無人材,但在上者不為汲引,惡其材勝己故耳。”丙戌,上謂御史中丞紇石烈邈曰:“台臣糾察吏治之能否,務去其擾民,且冀其得賢也。今所至輒受訟牒,聽其妄告,使為政者如何則可也。”九月丁酉朔,有食之。辛丑,封子永德為薛王。以右副都點檢完顏習尼烈等為賀宋生使。癸卯,以兵部郎中石抹忽土為夏國生使。戊申,秋獵。庚戌,歲星、熒惑、太白聚於尾。甲子,還都。

十月己巳,夏國進百頭帳,詔卻之境上。癸酉,有司奏:“衍慶宮所畫功臣二十人,惟五人有諡,今考檢餘十五人功狀,擬定諡號以進。”詔可,詔以羊十萬付烏古裏石壘部畜牧,其滋息以予貧民。丁丑,制諸猛安,父任別職,子須年二十五以上方許承襲。辛巳,上謂宰臣曰:“今在位不聞薦賢,何也?昔狄仁傑起自下僚,力扶唐祚,使既危而安,延數百年之永。仁杰雖賢,非婁師德何以自薦乎?”癸未,更護送罪人逃亡制。上謂宰臣曰:“近觀上封章者,殊無大利害。且古之諫者既忠於國,亦以求名,今之諫者為利而已。如户部尚書曹望之、濟南尹梁肅皆上書言事,蓋覬覦執政耳,其於國政竟何所補。達官如此,況餘人乎!昔海陵南伐,太醫使祁宰極諫,至戮於市,此本朝以來一人而已。”丁亥,上命宰臣曰:“監察御史田忠孺嘗上書言事,今當升擢,以勵其餘。”十一月戊戌,以南京留守徒單克寧為平章政事。庚戌,上謂宰臣曰:“朕常恐重斂以困吾民,自今諸路差科之煩細者,亦具以聞。”有司奏,夏國進御帳使因邊臣懇求進入,乃許之。以尚書左丞石琚為平章政事。丙辰,以延安尹完顏蒲剌睹等為賀宋正旦使。

十二月戊辰,以渤海舊俗男女婚娶多不以禮,必先攘竊以奔,詔絕之,犯者以論。以宿直將軍僕散懷忠為高麗生使。己巳,太白晝見。壬申,以尚書右丞唐括安禮為左丞,殿前都點檢蒲察通為右丞。上謂宰執曰:“朕今年已五十有五,若年逾六十,雖有為,而莫之能矣!宜及朕之康強,其女直人猛安謀克及國家政事之未完,與夫法令之未一者,宜皆修舉之。凡所施行,朕不為怠。”十八年正月丙申朔,宋、高麗、夏遣使來賀。壬寅,定殺異居周親奴婢、同居卑幼,輒殺奴婢及無罪而輒毆殺者罪。庚戌,修起居注移剌傑上書言:“每屏人議事,雖史官亦不與聞,無由紀錄。”上以問平章政事石琚、左丞唐括安禮,對曰:“古者,天子置史官於左右,言動必書,所以儆戒人君,庶幾有所畏也。”庚申,免中都、河北、河東、山東、河南、陝西等路前年被災租税。壬戌,如水。

二月丙寅朔,次管莊。丙子,次華港。己丑,還宮。

三月乙未朔,萬節,宋、高麗、夏遣使來賀。乙巳,命戍邊女直人遇祭祀、婚嫁、節辰許自造酒。丁未,上謂宰執曰:“縣令之職最為親民,當得賢材用之。邇來犯法者眾,殊不聞有能者。比在水,見石城、玉田兩縣令,皆年老,苟祿而已。畿甸尚爾,遠縣可知。”平章政事石琚對曰:”良鄉令焦旭、慶都令李伯達皆能吏,可任。”上曰:“審如卿言,可擢用之。”己酉,民間無得創興寺觀。獻州人殷小二等謀反,伏誅。

四月己巳,上謂宰臣曰:“朕巡幸所至,必令體訪官吏臧否。向玉田知主簿石抹杳乃能吏也,可授本縣令。”己丑,以太子左贊善阿不罕德甫為橫賜夏國使。

五月丙午,上如金蓮川。

六月庚午,尚書左丞相紇石烈良弼薨。

閏月辛丑,命賑西南、西北兩招討司民,及烏古裏石壘部轉户飢。

七月丙子,上謂宰臣曰:“職官始犯贓罪,容有過誤,至於再犯,是無改過之心。自今再犯不以贓數多寡,併除名。”八月乙巳,至自金蓮川。丙辰,以尚書右丞相完顏守道為左丞相,平章政事石琚為右丞相。

九月辛未,以大理卿張九思等為賀宋生使,侍御史完顏蒲魯虎為夏國生使。癸酉,以尚書左丞唐括安禮為平章政事。乙亥,以右丞蒲察通為左丞,參知政事移剌道為右丞,刑部尚書粘割斡特剌為參知政事。

十月庚寅朔,陝州防禦使石抹靳家奴以罪除名。甲午,御史中丞劉仲誨、侍御史李瑜坐失糾察大長公主事,各削官一階。

十一月庚申朔,尚書省奏,擬同知永寧軍節度使事阿可為刺史,上曰:“阿可年幼,於事未練,授佐貳官可也。”平章政事唐括安禮奏曰:“臣等以阿可宗室,故擬是職。”上曰:“郡守系千里休慼,安可不擇人而私其親耶?若以親親之恩,賜與雖厚,無害於政。使之治郡而非其才,一境何賴焉。”壬申,以靜難軍節度使烏延查剌等為賀宋正旦使。丙子,尚書省奏,崇信縣令石安節買車材於部民,三不償其直,當削官一階,解職。上因言:“凡在官者,但當取其貪污與清白之尤者數人黜陟之,則人自知懲勸矣。夫朝廷之政,太寬則人不知懼,太猛則小玷亦將不免於罪,惟當用中典耳。”戊寅,上責宰臣曰:“近問趙承元何故再任,卿等言,曹王嘗遣人言其才能幹,故再任之。官爵擬注,雖由卿輩,予奪之權,當出於朕。曹王之言尚從之,假皇太子有所諭,則其從可知矣。此事因卿言始知,其不知者知復幾何?且卿等公受請屬,可乎?”蓋承元前為曹王府文學,與王邸婢,杖百五十除名,而複用也。丙戌,以吏部尚書烏古論元忠為御史大夫,以東上閣門使左光慶為高麗生使。

十二月庚戌,封孫吾都補温國公,麻達葛金源郡王,承慶道國公。壬子,羣臣奉上“大金受命萬世之寶。”十九年正月庚申朔,宋、高麗、夏遣使來賀。丁卯,如水。

二月己酉,還宮。乙卯,免去年被水旱民田租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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