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誰偷走了餡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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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他們到達時,紅心國王和紅心王后正坐在王座上,還有一大羣各種小鳥獸圍着他們,就像一整套紙牌。那個武士站在他們面前,用鏈條鎖着,兩邊各有一名士兵看守着。國王旁邊站着白兔,一手拿着喇叭,一手拿着一卷羊皮紙。法庭正中有一張桌子,上面放着一大盤餡餅。餡餅十分美,愛麗絲見了頓時覺得餓得慌。愛麗絲想:“希望審判能快些結束,然後讓大家吃點心。”但是,看來並沒有這種跡象。於是,她只好環視周圍的一切來消磨時光。

愛麗絲還沒有到過法庭,只在書上讀到過。她很高興的是對這裏的一切都能説得上。

“那是法官,”她對自己説“因為他有假髮。”該説一下,那位法官就是國王。由於他在假髮上又戴上王冠,看起來很不順眼,而且肯定也不會舒服的。

“那是陪審員席,”愛麗絲心想“那十二個動物”(她不得不稱之為“動物”因為有的是獸類,有的是鳥類)“該是陪審員了。”這最後一句,她對自己説了兩三遍,覺得自豪的。因為她想,幾乎沒有像她那樣年齡的女孩,會懂得這麼多的。即使説“法律審查員”她們也不會懂的。

十二位陪審員全都在紙板上忙着寫什麼。

“他們在幹什麼?”愛麗絲對鷹頭獅低聲説“在審判開始前,他們不會有任何事情要記錄的。”鷹頭獅低聲回答:“他們在記下姓名,怕在審判結束前忘掉。”

“蠢傢伙!”愛麗絲不滿地高聲説,但她立刻就不説話了,因為白兔喊着:“法庭肅靜。”這時,國王戴上了眼鏡,迅速地掃視了四周,想找出誰在説瓜。

愛麗絲就像趴在陪審員肩頭上看到的那樣清楚,看到所有的陪審員都在紙板上寫下了“蠢傢伙”她甚至還看到有個陪審員不會寫“蠢”字,要求鄰座的告訴他。

“不到審判結束,他們的紙板準會寫得一塌糊塗!”愛麗絲想。

有一名陪審員在書寫時發出刺耳的市音,愛麗絲當然經受不住了,於是,她在法庭裏轉了一圈,到他的背後,找了個機會—下子奪走了那支鉛筆。她乾得很利索,那個可憐的小陪審員(它就是壁虎比爾)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當它到處找不到自己的鉛筆後,就只能用手指頭來書寫了。這當然毫無用處,因為手指在紙板上留不下任何痕跡。

“傳令官,宣讀起訴書。”國王宣佈説。

白兔在喇叭上吹了三下,然後攤開那捲羊皮紙,宣讀如下:“紅心王后做了餡餅,夏的白天竟發生這樣的事情:紅心武士偷走了餡餅,全都帶走匆忙離境!”

“請考慮你們的評審意見。”國王對陪審員説。

“不行,還不行!”兔子趕快話説“還有好些過程呢!”於是,國王説:“傳第一個作證人。”白兔在喇叭上吹了三下,喊道:“傳第一個證人!”第一個證人就是那位帽匠。他進來時,一手拿着一隻茶杯,一手拿着一片油麪包。他説:“陛下,請原諒我帶這些來,因為我還沒吃完茶點就被傳來了。”

“你應該吃完的。你什麼時候開始吃的?”國王問。

帽匠看了看三月兔——三月兔是同睡鼠手挽着手跟着他進來的——説:“我想是三月十四開始吃的。”

“是十五。”三月兔説。

“十六。”睡鼠補充説。

“記下來。”國王對陪審員説,陪審員急忙在紙板上寫下了這三個期,然後把它們加起來,再把半數折算成先令和便士。

“摘掉你的帽子!”國王對帽匠説。

“那不是我的。”帽匠説。

“偷的!”國王叫了起來,並看了看陪審員。陪審員立即記下,作為事實備忘錄。

“我拿帽子來賣的,我是個帽匠,沒有一頂帽子屬於我的。”帽匠解釋道。

這時,王后戴上了眼鏡,使勁兒盯着帽匠,只見帽匠臉發白,侷促不安。

“拿出證據來,”國王説“並且不得緊張,否則,我就把你拿到場上處決。”這些話本沒有鼓勵作證人。他不斷地把兩腳替着站,不自在地看着王后,而且由於心裏慌亂,竟在茶杯上咬了一大口,而不是去吃油麪包。

正在這時,愛麗絲有一種奇怪的覺,她惑了好一會,後來才慢慢地搞清楚,原來她又在長大了,起初,她想站起來走出法庭,但轉眼間她又決定留下了,只要這裏還有她容身的餘地。

“我希望你不要擠我,我透不過氣來了。”坐在愛麗絲旁邊的睡鼠説。

“我作不了主呀,你看我還在長呢!”愛麗絲非常温和地説。

“在這裏你沒有權利長呀!”睡鼠説。

“別説廢話了,你自己也在長呀!”愛麗絲大膽地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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