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我和喵了咪去要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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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了咪,走着!該伙食費了!”我把身旁卧倒着的貓給搖醒,把她舉起來看着她黑漆漆,滴溜圓的眼睛道。
喵了咪一張貓臉寫滿了不情願,寫滿了對我這個主人的無聲的控訴,我倆對視了良久,終於她敗退了了,無力地“喵”了一聲,耷拉着眼皮,臉臭臭地走向了她的衣櫃,示意讓我給她更衣。
喵了咪有一個專屬的衣櫃,裏面裝滿了我給她做的貓衣服,我這個人特信純手工製作,在我看來最高端的東西一定不是機器能做的出來的,人才是萬物的靈長,人的手有一種特殊的魔力,能夠與世界相互溝通--所以我掌握了各種各樣的令人髮指的手工技能。比如説:做衣服!在大學的時候我可是校cosplay社的大哥大,妹子們都喜歡圍着我打轉,並不是因為我長得又多麼高大威猛帥氣,只不過因為我是一個好裁縫罷了。
給喵了咪做衣服也是源於無奈,我前文提到過的那個吃喵了咪的飛醋的前女友其實也是一個喜歡貓的人,當然,他沒有我這麼走火入魔。但是她認為喵了咪這麼可愛的貓整天果奔是不道德的,所以她在一陣腦之後勒令我給她縫製了各種各樣的衣服,有蘿莉塔,超短裙,黑
禮服…時尚標準就是巴黎時裝週,雖然我無力吐槽,但是
本就沒有反抗的餘地--在那個魔女的訓練下,喵了咪成功的學會了用兩條腿走路和賣萌這些神級技能,這也為她今天的工作奠定了基礎。
沒錯,我和喵了咪要出去討飯去了。當然,爺們作為一個文人是不要嗟來之食的,準確地講,我是去賣藝的,大哥身後可背了一把吉他。
在給喵了咪換完衣服之後,她慵懶的跳上了她的專屬座位--我的肩膀,睥睨着芸芸眾生,像一個女王一樣的俯視着這個世界。而我則是女王大人的侍衞--鏟屎的侍衞!
我們雄赳赳氣昂昂的走出了租住的房子,來到了大學校園裏。忘了説了,我租住的地方在大學家屬樓中。有人問了,我為什麼要租住在大學附近呢?
答案很簡單:大學妹子多!尤其是師範大學!妹子們一身的母無處發
,看見喵了咪這種賣萌係數爆表的動物絕對會慷慨解囊的!如果運氣好的話,我一天能要到上千塊!這也是為什麼我能這麼快攢到十萬元的原因之一。
當然這種買賣不能長幹,一旦妹子們看夠了喵了咪,我們可能一分錢都賺不到了,所以要飯要秉承着打一槍換個地方的基本思路,這樣才能很好的生活下去。謝市政府的合理規劃,將大學都集中在這片開發區,這樣的話讓我少跑了很多的路。
我的一身行頭很是落魄,上身是漏窟窿的皮衣,下身是破飛邊的牛仔褲,腳上是乾淨的白
運動鞋--這樣既顯得放蕩不羈,又顯得生活貧困落魄,但是這樣貧而不賤的打扮又不會惹人討厭,這就涉及到心理學的某些方面了,這些系統化理論化的知識不適合在這裏講。
要飯的地方要選好,首先要人密集,其次不能阻礙
通,同時還要有充足的地方能容納圍觀的羣眾,要知道中華民族的從眾心理是很強大的,一旦有人停下了腳步,很容易造成圍觀的場面。同時在要飯的時候要安排幾個託,有人給錢了你不給錢你會覺得很不好意思的!
我選擇的地點就是通往大學校門的小廣場,想要出校門必須得路過這裏,作為一個廣場,它十分的開闊,開個演唱會都夠了!
支上馬紮,打開琴匣,取出吉他,將喵了咪扔進去,試了兩下音之後我開始了今天的要錢之旅。
我先拿粉筆在地上寫了幾行字:學長追尋音樂夢想,缺乏資金南下無望。
有錢的捧個錢場,沒錢的回去取錢捧個錢場!
然後我站起來吆喝了兩聲:賣藝嘞!
輕輕的觸摸了一下琴絃,緩緩地撥了兩下,音準和音
都不錯,慢慢的彈了一個和絃,悠揚的旋律傳播了出去。
喵了咪坐在琴匣裏,回頭帶着鄙夷的眼神看了我一眼,我好懸沒氣岔了氣--小東西,我累死累活還不是為了你?為了你我女朋友不要我了,為了你我一分錢沒給家裏郵回去過,為了你四處借錢,你丫還鄙視我?
我狠狠地白了喵了咪一眼,示意她去招攬客人。賣藝這種事你不能等人家來,必須要主動出擊,於是乎喵了穿着華麗的裙子,邁着貓步去幫我招攬客人。
不遠處的地方就有一夥女生在那裏休息,喵了咪便盯上了這一夥女生,女人的錢是最好賺的,這個道理連喵了咪都懂,她輕輕地咬了咬其中一個女生的褲腿,仰着腦袋用水汪汪的眼神看着她們。
如果這是一隻野貓的話這些女生的態度可能不會太好,但是喵了咪是一隻穿着衣服的貓,這也表示這是一隻有主人的貓,所以這些女生沒有什麼過的舉動。
“快看啊!一直穿着衣服的貓!好萌啊!”一個女生抓着室友的胳膊叫道,顯然喵了咪已經戳到她的萌點了,這隻獵物已經走到了陷阱的邊緣了。
她的室友在她的示意下也發現了喵了咪,蹲下了身子,摸了摸喵了咪的腦袋。
喵了咪故作歡喜的站了起來,做了個揖,然後用手指了指我的方向,然後向我走來,這一票女生也跟隨着喵了咪的腳步來到了我的身邊。
得嘞,第一批客人到位!
我清了清嗓子,右手撥動着琴絃,開始今天的第一唱:“獨自在夢中,睜開眼已經到了天亮,淚水
出了眼眶,你已不在身旁。
啊,心愛的姑娘啊,美麗的姑娘你何時離開奔向了遠方你拋棄了我,追尋了夢想…”喵了咪在這個時候跳上了我的肩頭,輕輕地用舌頭了
我的眼角。她知道這是我失戀之後自己寫的歌,每當我唱這首歌的時候都會哭的稀里嘩啦,但是在此之後我養成了一個
病:每當彈吉他的時候第一首歌必然是這一首…
人越圍越多,我依舊在忘我的歌唱,情緒到了,收到多少錢都無所謂了。
所謂的文人風骨便是如此,怎麼説爺們也算半拉文人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