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閲讀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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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司機的有錢人們自然是極其友好的。

但對林夏天這種去哪兒全靠兩隻腳,路程再遠點兒就趕公地鐵的十八線落魄小藝人來説,就顯的不那麼友好了。

林夏天本來是想讓林庭帶他回去住,明天中午再過來團年的,奈何林庭明天的宴會主角,這裏本走不開,林夏天沒好意思再跟他哥提這事兒,在來回跑的奔波和心裏那麼點忐忑不安中琢磨了一會兒,果斷選擇了今晚在老宅子裏住下。

幸好晚上得到了一個能讓人鬆下一口氣的消息,因為惡劣天氣原因,林益川和林夫人兩人的機票延誤了,明天中午過了才能到家。

這樣一來,宅子裏就剩下了他和林庭兩個人,林夏天終於放下心來安安心心的睡了個好覺。

因為睡得早,又特意定了個鬧鐘,第二天他天還沒亮就起牀了,打開衣櫃看到滿屋子的新衣服,更是整個人都覺神清氣,仔細的挑了一套正式一點兒的小西裝,等到七點過一刻鐘的時候,林夏天掐着點兒下了樓。

林庭果然正坐在餐桌上吃早餐。

見到林夏天從樓上下來,林庭放下叉子,拿帕子擦了下嘴角,又抬手瞥了一眼腕錶,才不緊不慢的問:“今天怎麼起得這麼早?”林夏天就等他這句話,揚起頭輕輕“昂”了一聲,故作平淡道:“也不是很早吧,我早不像以前了,現在每天都起得可早了,很多時候都是天還沒亮就起來練習了。”林庭挑了下眉,沒説話。

林夏天原本還很有底氣的等着林庭對他今天的早起給予幾句表揚,見狀心裏突然就開始虛。

天還沒亮就起這事不假,但當然不可能是常態,除非有活動需要林夏天必須早起,其他時候怎麼可能天沒亮就起?

除了每天早上早起晨跑鍛鍊的林庭,林夏天腦子裏找不出第二個有這樣作息的人。

畢竟當代青年人的生活常態,晚上能熬多晚熬多晚,早上能睡多久睡多久……

林夏天當然也不能例外了。

他本來是仗着林庭不可能知道他的生活習慣才敢誇海口的,結果林庭一個眼神瞥過來,林夏天就慫的不能再慫了。

林庭這麼神通廣大,不會真知道什麼吧……

他心裏正七上八下着,就聽見林庭跟吩咐廚房給他端早餐,林夏天趕緊回神,機靈的跑過去往林庭身邊一坐,咧着嘴等着廚房給他上早餐。

林家財大氣,老宅子裏的早餐都是些又貴又好的食材,全是平時吃不到的,林夏天可愛吃了。

但要是隻有林夏天一個人,廚房又是不會有人特意給他供應這些的。

因此從前讀書的時候林夏天就喜歡跟着林庭一起蹭早餐,他今天這麼早爬起來,就是為了蹭上這頓飯。

林夏天眯着眼睛,愉悦又滿足的埋頭吃東西,雖然吃的整個人都在飄,但還是非常注意的留了一筋警惕着,小心翼翼的放輕了咀嚼的聲音,看起來像只偷偷摸摸的小老鼠。

這也是很久以前養成的習慣了。

林庭是典型的貴公子做派,做事極講究原則。

其中一條便是:食不言,寢不語。

不只是指在飯桌上不能説話,而是連嚼東西時,也得細嚼慢嚥的不能發出聲兒。

林夏天雖然很不習慣,但想跟着林庭一起上桌吃飯,想吃着這些好吃的,也就只能這樣拘束着自己。

好在林夏天壓抑着自己的天,慢慢的吃到一半的時候,林庭出去接了個電話。

林庭只講了大約不到一分鐘,等他走回來的時候,桌上的盤子已經空了,林夏天還正巧望着走回來的林庭打了個飽嗝兒。

林夏天一驚,趕緊捂住自己的嘴,“……”林庭神倒沒什麼變化,拿帕子給林夏天擦了擦嘴,問道:“喜歡這裏的早餐?”林夏天趕緊搖頭,想解釋説他就是單純喜歡這些菜,剛準備開口又猶豫了。

説喜歡這些菜還不如直接説喜歡吃山珍海味,這麼説顯得自己太膚淺了,使不得使不得。

為了掩飾自己剛剛搖頭的失誤,林夏天啄米似的朝林庭點頭,儘量讓自己看起來真誠,“喜歡喜歡,超級好吃!”林庭瞧着他一大早上起來就生氣蓬的樣子,眉眼也跟着愈發舒展,緩緩道:“喜歡的話,以後也可以回到這裏來住。”林夏天一聽就在心裏瘋狂搖頭。

到這裏來住還不如回公司分配的破公寓樓裏住,雖然條件是差了點兒,但也不至於跟在這兒一樣,被林夫人嫌棄,被廚師傭人們嫌棄,還要整天提心吊膽的擔着被林父發現的風險……

林夏天打了個寒顫。

居安思危,林夏天見縫針抱緊自己的金大腿大靠山,嘴乖道:“我……我跟着哥一起,哥住哪兒我就住哪兒。”林庭眉宇間徹底舒展開來,他的腦袋,笑着道,“乖。”林夏天臉上也立刻笑眯眯,心裏默默給自己點了個贊。

我當馬果然很有一套!

羅馬不是一建成的,其實林夏天以前跟林庭住在一個屋檐下的時候,就整天滿嘴的好聽話不重樣,特別會討好人。

只是之前太久沒用,那些技能都不練了,不過現在跟林庭重新相處了沒幾天,他發現自己已經開始慢慢找回狀態了。

林夏天覺這自己跟林庭之間飛快修補的越來越融洽的相處狀態,心裏喜滋滋。

連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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