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閲讀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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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回來的事兒了,這一來二去,兩人便完全錯過了。
宋頌與他緊緊相擁,厲霄低聲問:“你猜那人是誰?”宋頌想到秦皇后,抿了抿嘴,道:“我,我的夢未曾做完,並不知道究竟是誰。”在事情沒有明朗之前,他不敢妄加揣測,畢竟那可是當今皇后,有些事情,能不知道,還是不知道的好。
厲霄未曾強迫,他吻了吻宋頌的耳朵,道:“我夢裏最大的遺憾便是你,如今有你,此生便沒有遺憾。”
“殿下……”宋頌終究是忍不住問出那個問題:“為什麼明明只見過一面,卻……”厲霄喟嘆了一聲,道:“大約八、九年前的冬,你曾經救助過一個小乞丐,可還記得?”八、九年前,那個時候傅府還未走水,傅香還未病重,宋頌雖然是庶子,但吃穿用度一應都是最好的,他生的雪□□致,偶爾隨着傅香出門,經常收到大人遞過來的小零嘴兒,因為傅國商樂善好施,名聲很好。
傅香也經常會施恩布粥,冬裏命丫鬟給難民送些衣裳,傅國商甚至還自己出錢建過一個難民營,但卻經歷了一場難民□□,他被官府之人針對,差點兒成了要揭竿起義的匪首,好在有人保他,才逃
一死。
而宋頌那時候也經常跟在傅香身邊,從小就被教育要幫助別人。
那是厲霄中毒之後的第一個冬,那個時候厲霄發瘋的事情還不是人人皆知,宏仁皇帝一邊請來無數神醫為他診治,一邊將他放在太師府內,將消息瞞的嚴嚴實實。
厲霄大部分時間都在發瘋,直到有一位神醫下了猛藥,他獲得了短暫清醒,但他無法接受自己親手殺死親生母親的真相,恰逢冬大雪,人的足跡走出去,不久便被大雪掩埋的乾乾淨淨,他逃了出去。
十一歲的少年人,將自己的蓬頭垢面,混在乞丐堆裏,準備出城。那時的厲霄還未完全習慣殺人,他拿了繩子將自己手腳捆住,只留出三尺活動空間,以防發瘋傷害無辜。
他想一路向北,去一個誰也找不到的地方,自生自滅,以免為皇室蒙羞。
冬大雪,他隨便蜷縮在一個地方睡了一覺,醒來卻被拳打腳踢,因為他睡了別的乞丐的地盤。
他那時還清醒着,殺母之罪壓的他幾乎不過氣,自
一般任其欺辱,他心中早已沒有求生之念。
直到一個脆生生的聲音傳來:“發粥啦!可以吃飯啦!”乞丐們生怕去晚了摸不着吃的,忙不迭的跑出去,厲霄蜷縮在地上,輕輕咳嗽,然後他便看到了一雙潔白的靴子,那靴子用料講究,一看就是哪個金貴的小公子。
厲霄身為太子,認識的金貴人不少,他擔心被人認出,便頭也不抬,爬起來就要走,卻忽然聽他開口:“你是犯人嗎?”
“是。”他繼續向前,身邊咯吱聲響起,那純淨的靴子又來到了他面前,他發覺厲霄佝僂着身子,低着頭不肯看自己,便雙手撐着膝蓋彎仰頭,從下面朝上看,晶亮的眼珠一下子跟他對上:“犯人不會説自己是犯人,你手上的繩子,是不是他們給你綁的?”他陰沉着臉:“滾。”他的話讓對方呆了一下,他站直了身子,厲霄確定他並非是自己認識的小公子,這才站直,然後發現這傢伙勉強到自己下巴一點,他似乎被那個滾嚇到了,有些畏懼,厲霄便走出巷子,準備換個隱蔽的地方窩着。
但很快,他發現那傢伙又跟上來了,他帶了夾了的饅頭,一下子在他面前蹲下,“你一定餓了,對不對?”他的確餓了,在
食的誘惑下,到底是沒忍住,抓過來用力咬了一口,那小公子立刻
齒笑開,乖乖坐在一邊兒看着他吃,兩隻小手託着
的腮幫子,軟聲説:“你不要怕,他們再欺負你,我就去叫我娘。”厲霄拿着食物的手微微一頓,從小到大,從來沒有人敢欺負他,而他也早已過了被欺負喊孃的年紀,儘管以後,他想喊也喊不到了。
他捏緊手裏的饅頭,緩慢而用力的咬了一口,沒有繼續讓這個帶着善意的小傢伙滾蛋。
那傢伙卻嘰嘰喳喳在他耳邊聒噪個不停,或許是覺得他也沒那麼可怕,最讓厲霄覺得可笑的是,他反覆在強調:“我知道你是好人,沒關係,你不要怕,等我晚點跟我娘説一聲,以後你就跟着我好了。”他瘋前,是眾星拱月的太子殿下,瘋後,是人人避而遠之的魔鬼,從來沒有人把他當過弱者,哪怕是自己的生身父母。
他逃走的事情很快被太師府發現,全程都在搜捕他的痕跡,小宋頌臨走之前,把自己的披風遞給了他,等他帶着從傅香那裏得來的好消息,再次來看他的時候,卻見那巷子門口伸出來了一隻手,轉瞬被抓了回去。
宋頌疑惑的走進去,一眼便見到昨那冷酷的少年眼神癲狂的將手下人的胳膊掰斷,骨頭在外面
着,他臉上和披風上都是血跡,一側還有被□□的舌頭,血淋淋的,幾個比他還大的乞丐少年,無一例外的死在他的手上,支零破碎。
他一點點的朝宋頌走過來,掌心鮮血淋漓,是完全徒手殺的人。昨綁着他的繩子已經被完全崩斷,宋頌呆呆的看着,小心翼翼的後退,看到他脖子不自然的扭動,似乎在壓抑着瘋狂的殺意——宋頌雙腿發軟,但求生本能讓他掉頭就跑,可還沒來得及轉身,那少年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