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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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大怨,必有餘怨,安可以為善?是以聖人執左契,不責於人。故有德司契,無德司徹。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譯文及註釋譯文和解深重的怨恨,必然還會殘留下殘餘的怨恨;用德來報答怨恨,這怎麼可以算是妥善的辦法呢?因此,有道的聖人保存借據的存,但並不以此強迫別人償還債務。有“德”之人就像持有借據的聖人那樣寬容,沒有“德”的人就像掌管稅收的人那樣苛刻刁詐。自然規律對任何人都沒有偏愛,永遠幫助有德的善人。

註釋1、報怨以德:許多學者都以為此句原在六十三章內,但據上下文意應在本章內。

2、契:契約。

3、責:索取所欠。

4、司徹:掌管稅收的官職。

5、無親:沒有偏親偏愛。

評析本章有“聖人執左契,而不責於人”一句,希望人們做有德行善之人,才可能得天道的庇護。因為“無道無親”對萬事萬物都非常公正,並非對哪一物有特別的情,有德行善之人,他所以得到“天”的幫助,是因為他順應自然規律的結果,是他自身努力的結果。這是向那些剝削者進行勸說,勸他們積德行善不要擾害百姓,否則會受到自然規律的懲罰。他在本章裡特別強調這一點,他說用“德”和解重大的怨仇,這肯定還留下殘餘的怨恨,最好的辦法,就是不要與人結下怨仇,即要求統治者實行清靜無為之政,輔助百姓而不干涉他們;給與百姓而不向他們索取;這樣就不會積蓄怨仇,這便是治國行政的上策。否則,肆意盤剝、搜刮,隨意施用嚴刑峻法約束、限制人民,那就會與民結怨,這便是治國行政的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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