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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我真相嗎?”

“朗朗,”電話裡,陳宇的聲音無打采,彷彿一夜喧鬧之後格外的空虛落寞,“你這個孩子,怎麼好奇心那麼重。我早知道你是吃裡扒外的傢伙,當初就不會告訴你趙廣銘的住所。你知道,我有多後悔嗎?如果我不告訴你,你就不會綁了那傢伙去少茂速停鬧事,不去那裡你父親也不會跑路!你父親不跑蘇家就依然在,你也依舊能當你的少爺,我也依然能……啊……而現在呢?什麼都沒有了,這都是你的錯啊,你知不知道?”蘇朗平時最聽不得陳宇這種長篇大論的說教,只覺得耳子發癢,便說:“小舅,你能不能清醒一點?做人得有最起碼的善惡,我記得小時候你總是這麼對我說啊!”

“朗朗,我和你一樣,也是什麼都不知道呢,但是,我樂於什麼都不知道,不會有你那麼大的好奇心,你知道,我還告訴過你另外一句話,‘知道的越多,越危險’吧?”蘇朗看從陳宇的嘴裡本問不出什麼東西,便急匆匆不耐煩地掛了電話。

“他們總當我是小孩。”蘇朗說著,無奈地摟緊了譚振。

譚振已經在手機上選好了兩張去往q城的機票,送到蘇朗面前示意付款。

蘇朗看譚振並不排斥回q城,笑著把對方的手機拿過來掃碼付款。

要是放在以前,q城簡直就是譚振的雷區,他是逢年過節都不會想著要回去一下的。

那時候,他還不知道他一直叫著爸爸媽媽的人本不是他的親生父母。

在悠然地度過了幾年快樂子後,譚振上了小學。

他只知道老爸譚國富是開大車的司機,每個月都有一半時間在外出車,但是隻要回家就一定能給他買新奇的小玩意兒回來。

他的老媽萬芳沒有工作,因為人長得漂亮,總是細心地照顧著他的飲食起居,他在同學面前也很是驕傲。

一切的變故都在他八歲那年。

那一年,也不知道是什麼原因,他一下子就上了音樂,只要是有鋼琴聲響起,無論是在馬路上的店鋪裡還是在學校的場上,都能讓他開心地停下腳步,指尖跟隨音樂的節奏在褲縫上亂彈。

他知道家裡經濟情況一般,幾萬塊的鋼琴本就是個奢侈品,是他想都不敢想的。

可他的老爸譚國富,看中了兒子的心思,打定決心要培養他這項愛好。

譚振記得,老爸曾經對他說過:“爸爸沒有文化,就指望著你好好學習,將來能有出息。給你起名叫‘譚振’就是要振作、要努力的意思。”所以,小譚振自作聰明地放棄了鋼琴選擇了手風琴,他騙父親說自己更喜歡手風琴,只是因為那傢伙更便宜。

可是他本沒有想到,學習手風琴的上課費並不便宜。

於是,老爸為了支持他這項愛好,為了多賺點錢,回來的時間就更少了,最終因為疲勞駕駛而出了車禍。

老爸出車禍以後,老媽起初還是和往常一樣,每三餐飲食,接他上學放學,可後來他隱隱覺察到了一些不對。

萬芳是個漂亮的美人,那時候剛剛年過三十,正是豐饒動人的時候,跟大老譚國富結婚後一直被養在家裡,沒怎麼和外人打過道。

可是,在父親去世後的第二年,譚振就總是在放學回家的時候,遇到從單元門裡出來的男男女女。

他問老媽,那些人來家裡是幹什麼的。

老媽只說是朋友。

譚振想爸爸沒有了,能有朋友來陪陪老媽也總是好的吧。

可後來,他就發覺了越來越不對勁的地方。

老媽的那群朋友似乎並不怎麼對她友好。從剛開始趕在他放學時匆匆離開到後來一群人都要賴在他的家裡。

到了譚振小學要畢業的那一年,那群人更是在自己家裡開起了麻將館,什麼街頭巷尾不三不四的人都往家裡鑽,害得他連個認真學習的地方都沒有。

譚振曾經找萬芳談過,他問過他的媽媽,為什麼要帶那些人來家裡,為什麼要和那些地痞氓做朋友,為什麼不能像以前一樣安安穩穩地過子。

可是萬芳沒有回答他的提問,只是吊著一張臉對他說:“你越來越能吃了,我都快養不了你了呀。”譚振不知道老媽說這話是什麼意思,但骨子裡那種不安全讓他再也沒問過老媽同樣地問題。

直到譚振在這種雜亂的環境下熬到了初三,因為要中考,他每晚學習到很晚,但是家裡麻將的聲音會持續到更晚,所以他只好拿著書本在樓下的路燈下看書。

小賣部裡的老婆婆看他可憐,經常叫他去店裡暖和一會兒、喝點熱水。

也是在那個時候,他從鄰居們的嘴裡聽說,那一夥人裡有一個叫喬四的人,算是萬芳的初戀男友,前幾年從大牢裡出來,聽聞萬芳死了老公,便來騷擾,年復一年,終於拉萬芳下水開了賭博質的麻將館。

譚振從來沒有想過老媽還會和那樣的人有過曾經,但他知道這裡面有老媽的一份無奈後,便對那群人生出一份恨意。

譚振當晚就回家,舉著從樓下垃圾桶裡撿回來的半截廢棄的晾衣杆,撞翻了擺在客廳中央的麻將桌。

煙霧繚繞中,被突然打擾的賭客們立刻急紅了眼,其中一個長得歪瓜裂棗的男人衝上來就扇了譚振一巴掌。

那是譚振第一次想要以一個男人的身份去保護他愛的人,他不能讓老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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