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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是不得志的藝術家。指甲縫裡沾鮮豔的彩,看起來像一回事。

林森所幸將錯就錯,囂張地說:“是啊。”這人煩,林森估摸他是別的夜總會的,來取取經,順便挖挖牆角。挖不成,也鬆鬆土。

但林森沒表過態,畢竟好的夜總會是削尖腦袋都要去,這種人都是看他初出茅廬,行騙來著。不過看在人家肯掏錢的份上,林森勉勉強強,還能保持和顏悅

鍾在御打了個噴嚏,把自己打醒了。他束手束腳地蜷縮在摺疊裡,蓋著林森撿來的絨毯,下巴蹭來蹭去,柔靡間是君王不早朝的消極。

夏還妃嘟囔了什麼,聽不清,繼續睡去。

鍾在御是才意識到是手機在響,夜半三更,林森打電話做什麼?他出門,百鶴孜孜不倦地打撲克,他接通電話。

“喂?林森喝醉了,你是他什麼人,能來接他嗎?”鍾在御一個機靈,這聲是陌生的,他警惕:“你是誰?”

“我……算是一朋友吧,酒朋友。”那頭也在琢磨怎麼形容詞,“你能不能來接他啊?我看你們經常打電話。不行我就讓他在這睡了。”

“別別別!我馬上去接他!”鍾在御慌的差點摔了手機,膝蓋頭實實在在磕了垃圾桶。

凌晨三點,百鶴聽見聲音,打個哈欠,接下來兩場還都有顧客,百威明醒著,他就放不下心。看見鍾在御跑出來敲辦公室的門,哐哐直響,不耐地說:“你有事就打電話,裡面隔音,手敲斷了都沒人理你。”鍾在御想到的第一個人,就是吳窺江。

吳窺江開始照顧百威明時,是二十四小時提心吊膽,不敢叫他離開自己的視線,也經常不走。

電話在響,他糊糊地,連來電顯示都沒看:“喂?”大半夜,鍾在御灰溜溜地說:“老闆,你能開車接一下嗎?”吳窺江瞬間清醒,他不敢相信,這個點,要去哪?聲兒聽著,有點急,他覺得是十萬火急。想也不想地穿衣,一開門,人就在門口,成了無頭蒼蠅,差點一頭戳進他懷裡。

他牢牢盯著,沉著臉不開口,像是抓到自己兒子,三更半夜翻窗出門,心有餘悸,幸虧發現的早。是個家長就想不到好,何況吳窺江是最不合格的那位。

著臉皮用人家的車,還要接送,鍾在御臉皮輕薄:“我想去接林森,他——”吳窺江不捨得看他吐吐的模樣,一把攬著肩頭,朝外走:“走吧,路上再說。”他他還沒醒,眼,這就堵住了鍾在御肚裡的話。

鍾在御踉踉蹌蹌地跟他走過紅地毯,經過前臺,吳窺江還說:“百爺,我們出去一趟,給你了。”百鶴點頭,兩人走遠,又抬頭直愣愣地盯著背影,從什麼時候開始出門也打招呼了?

鍾在御沒想象中的怕吳窺江生氣:“林森的朋友給我打電話,說他喝醉了,我想把他帶回家。”聲兒不敢大,時不時偷瞄,瞧他盹得捨不得睜眼,像導盲杖帶路,勤勤懇懇地帶路,“我不放心,不能把他丟在那,他一個人太危險了。”偷瞄六七眼,距離親親密密,鍾在御說不出一個“謝”字。

吳窺江醒著做夢,第一次光明正大地攬著人,心裡美成蘿蔔,到了車上不得不鬆開手。開車還心猿意馬,吊銷他駕照都不冤枉。

車平穩上路,懷裡沒了溫度,那覺和缺肝少肺差不多。吳窺江是才想,這深更半夜,敲他房門就為了小森林?小森林何德何能燒了多少高香!

鍾在御攥緊拳頭唸叨林森,怕他出事,那個打電話的是誰?林森友慎重,從小到大,只對自己親過。

“他在夜總會……”吳窺江不懷好意,“就是你那個長辮子閨小森林,是賣……”

“酒!”

“唱?”差了微秒,四捨五入就是同時,換做尋常,默契切合,值得吳窺江喜不自。他蓋彌彰地解釋:“我以為他是歌手,賣唱嘛。”鍾在御忍住白他一眼的衝動,說他是狗爪子,還給林森起外號?泥人也有三分脾氣,“他是我發小!”輕飄飄的五個字,跌宕起伏的股市曲線都甘拜下風。

鍾在御蜷在副駕駛,又氣又惱,早知道他看不起林森,打死也不找他幫忙。

吳窺江自知理虧,不再說話,遠光燈照得路面粼粼,水光一閃。路上無人,他開得又快又穩,車技是早年在國外練出來的,踩著黃燈玩漂移。可憐他殷切獻技賣藝,副駕駛上的狠心人也不賞一眼。

他嘆了口氣,忽的發現原本置氣的鐘在御在看他。

鍾在御目光炯炯:“他想考電影院學院,在攢錢。”吳窺江“嗯”了一聲,“好,有志向。”鍾在御都快沒了聲:“我也想。”吳窺江的思慮千迴百轉,得了一句潛臺詞:要不是看上那點錢,老子才不想給你幹。

車駛入酒吧一條街,這個點正是熱鬧,如火如荼。

鍾在御情急,原本一馬當先,絢爛燈光和震天音響還是嚇了他一跳,騰著烏煙瘴氣,不待吳窺江動手,他自覺地往人家背後又縮又躲。

才豎起的堤壩崩潰,吳窺江得償所願,想把夜總會買了,叫他們不分晝夜地灌小森林酒!

吳窺江俯身,故意在鍾在御耳邊大聲說:“不好找,你打電話給他,問他在卡座還是包廂!”一句話兩三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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