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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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國軍升任部門總經理差不多一年之後,北京市公安局治安處據群眾揭發破獲了幾起聚眾亂的在城鄉結合部聚集以家庭主婦為主體的賣案件。這個團伙組合的活動很隱秘,其成員之間有嚴格的紀律規則。他們一般以打牌,摳麻將等為遮掩藉口聚合在一起,進行集體亂活動。他們的手段非常巧妙。第一步彼此通過先與閒散在家裡的主婦混了之後,先起彼此的好奇心,繼而慫恿她們與男人私通,爾後適當地給些零花錢,使之越陷越深,不能自拔。由於都出於各自的自願而非強迫,所以保密程度得到驚人的嚴密地步。

據查,涉及本案的人員中,還有許多國家幹部,教授學者,社會白領階層的人物竟然佔80%強。這不使辦案人員瞠目。尤其令辦案人員驚愕的是,這些人頭腦中對他們從事的所有行為幾乎沒有“是違法行為”的意識。她們堅持說是私通,戀愛。與那些從事職業賣女不同,她們沒有一個人覺自己違犯了那一條法律。

“收取錢財,與非特定的多數男人發生兩關係,不是賣是什麼?”辦案人問。

“私通與賣是兩回事情,而且錢是朋友之間的饋贈,犯什麼法了?你們到是警察,但你們都敢保證自己除了老婆之外就沒有與任何異勾搭過嗎?!”她們竟然反問起訊問民警來了。

“自己的丈夫在外面辛勤地工作,可你們作為家屬卻聚在一起搞這種勾當,他們(指她們的丈夫們)會是什麼心情跟想哪?!還這樣恬不知恥你們!”訊問這些涉案人員的民警的表情像是在說自己的觸似的反駁她們。

在上述案件中,劉玲也因牽涉其中而被公安機關傳喚過。但最終這些事情都以罰款了事了。為此,針對這些問題,還在社會各階層引起一場大討論。據《法律與生活》雜誌報道,某名牌大學研究生畢業的盧壘(化名)為尋找刺,竟然荒唐地加入“換情人俱樂部”一天‮夜午‬,北京市朝陽區三好派出所警員突襲芙蓉島大酒店1312房間,將3名“換情人”的當事人抓獲。據盧壘稱,他在國外見到過這種“換情人俱樂部”回國後開始嘗試進行,主要在網上徵集會員,有時候也通過朋友介紹。

現在俱樂部有十來名成員,都有正當職業,有醫生、英語老師。目前3人已經被刑事拘留。另外4名涉案人員也在被捉拿之中。是人身自由還是聚眾亂?

亂聚會”現象讓警方頗棘手。公安局負責刑偵工作的李局長表示,在他從警數十年的經歷中,這樣的案件聞所未聞。由於頭一次遇到,所以處理起來到比較為難。對於這種“亂遊戲”警方是否應該干涉?這種行為是否觸犯了法律?有律師認為,首先應明確兩個概念:一是換情人是不同的;二是幾個互換的男女在一起從事非正常的活動與分別進行非正常的活動也是不同的。情人關係是一種不受法律保護的不定期的非正常的男女關係,一般來說,只要沒有危害公共的治安秩序,公權力是不去管的。如果涉及私權利的侵犯,則由相關當事人提起民事訴訟。

換情人,如果強迫進行換併發生關係則是犯罪無疑,如果大家都是自願,則應屬於私權利,既然社會、政府無法對情人現象予以處罰,也不應對換情人的行為予以處罰,情人和換情人的行為,是違反婚姻法的、應受懲罰的行為,是對一夫一制的破壞,但不應受到社會治安的處罰。只有這種換情人並在特定的場所集體進行行為從而構成聚眾亂,觸犯了公共秩序時,警方才有權力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對相關當事人予以處罰。

一位不願意透姓名的國家公務員則認為:警方是否應該干涉關鍵是看這種行為是否是違法行為。由於“聚眾亂”罪名的認定要有嚴格的程序,而的問題又是很難界定的,因此,在“亂遊戲”各方都自願的情況下,這更像一個道德問題而非法律問題,給予“聚眾亂罪”的定義似乎並不充分。儘管《婚姻法》中明確規定“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夫雙方應該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等原則,但《婚姻法》卻並沒有對違反此規定者予以刑事責任的懲罰,因此,我認為這不應是警察干涉的事情。

也有研究法律的相關政府機構的人士發言說:警方應該干涉。

易”目前來說,不是一種犯罪行為,但卻是不折不扣的違法行為。我國目前的法律保護一夫一制,不管是公開的還是隱蔽的一夫多或一多夫行為,都與一夫一制度相違背,也違背了夫應該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原則“換情人”這種行為已經違背了婚姻法的基本原則。

儘管喜好這些活動的人們總愛用“在國外這是司空見慣的事情”這樣的話來作為他們的擋箭牌,但國外有這種“換情人俱樂部”那麼在國內就應該有這種俱樂部嗎?首先不說“換情人俱樂部”本身在國外也不合法,即使在國外是合法的,在國內也不一定是合法的,因為兩個國家之間的經濟基礎不同,保護的社會關係不同,沿用的法律也不同。比如說在意大利允許設立“紅燈區”在國內就絕對變成了違法的,留學學習的是先進的技術和管理經驗,我們應該拒絕留學垃圾。

同時有更多網友參加討論說: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科技的發展,人與人之間的聯繫和溝通增加,中國的傳統思想也不再成為束縛人們思想的枷鎖,加上西方文化的入,免不了會有些比較“進”的事物入。但是這種“聚會遊戲”還是不符合中國的國情,是違背社會公德的,他們認為不應提倡,而應儘快的予以嚴懲和止!經過上面那樣的風波以後,趙國軍並沒有與劉玲離婚,他也明顯覺到自己對子的冷落是造成子紅杏出牆的原因之一,而且從娶了劉玲以來,劉玲也一直是個對他很體貼又漂亮賢惠的老婆。趙國軍是沒有勇氣和必要提出“離婚”這樣絕情的理由的,何況社會現在這樣開化。

儘管劉玲因牽扯到這些事情中間也鬧得滿城風雨,連單位裡也指指點點議論紛紛的,但終究沒有人敢於在趙國軍的面前談論這些事情。而趙國軍也本著“家醜不外揚”的老話對這件事情沒有跟劉玲深究。只是他們夫之間卻明顯覺彆扭了。劉玲也因此有所收斂。時光在忙碌的生活中逝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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