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鄭貴妃為福王爭田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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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十一年正月,禮部奏請東宮開講、福王就國,神宗不報。四月間兵部尚書王象乾復行奏請,神宗的答覆是:“親王之國,祖制在,今逾期矣。其明年
舉行。”這算是比較充分的理由,但也到了拖無可拖的地步。
於是福王提出要求,也是條件,請撥鉅額莊田。明初親王除歲祿外,偶爾也撥給土地,大多為屬於國有,僅堪畜牧的草場牧地至多不及一千頃,而吏、戶兩部亦可斟酌實際情形表示異議。到了嘉靖四十年,世宗第四子景王載圳就藩湖北德安,屢請撥給莊田,部議照準,因而開了個惡例。及至神宗同母弟潞王翊鏐,在衛輝亦常請撥莊田,並請發“鹽引”自西淮、河東運鹽行銷,無不如願,福王即援以為例,要四萬頃莊田。
景王、潞王當初的所求多遂,一方面固由於皇帝優容,另一方面也因為有官田可給。尤其是潞王就藩,正當張居正抄家之後,籍沒田地,本是額外收入,戶部不必為難,所以一請即準。但在福王提出要求的時候,情況已大不相同。宰相葉向高據理力爭,說:“各直省田土,大郡方有四萬畝,少者止一二萬。祖宗以來,封國不少,使親王各割一大郡,天下田土已盡,非但百姓無田,朝廷亦無田矣。”又說:“如田頃足而後行,則之國何?聖諭明
舉行,亦寧可必哉?福王奏稱祖制,謂祖訓有之乎?會典有之乎?略朝之功令有之乎?”又說:“自古開國承家,必循理安分為可久。鄭莊愛太叔段,為請大邑;漢竇後愛梁孝王,封以大國,皆及身而敗。”引用鄭莊公、漢文帝時代的故事,其言警切,鄭貴妃頗為不滿。
據《表忠記》載,鄭貴妃遣太監去看葉向高,說:“先生全力為東朝,願分少許,惠顧福王。”葉向高正答道:“此正是全力為王處。趁此寵眷時啟行,資贈倍厚,宮中如山之積,唯意所
;若時移勢改,常額外絲毫難得。況積年語言可畏,王一之國,百口冰解,更得賢聲。老臣為王,何所不至耶?”這是提出警告,要福王知趣,萬一宮中“出大事”皇太子即位,那時會發生怎麼樣的事就很難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