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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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顧慮得是。”恭王取出一張紙來:“徐、翁、潘三位,來一件折底,大家不妨看看。”徐、翁、潘是徐桐、翁同和、潘祖蔭,他們以穆宗的師傅及南書房翰林,當時參與
立當今皇帝大計的身分,公同具奏,有所主張。折底是翁同和所擬,其中最要緊的兩句話是:“紹膺大寶之元良,即為承繼穆宗毅皇帝之聖子。”意思是說:將來當今皇帝擇賢而立,所立的嗣君,就承繼穆宗為後。
這是反過來的做法,繼統而繼嗣,既可不違家法,又可消除張之所說的“長而不賢,難承大統”的顧慮。大家都認為是個好辦法。
“不過,”禮王始終想維持他的原議“這個稿子不必動,徐、翁、潘三位的折底,做個抄件,一起進呈,恭候聖裁。此外那位有說帖,也是照此辦理。”
“不然!”寶廷搖搖頭說:“我要單銜上奏。”張之和黃體芳也都表示,各有奏疏,這是不能強人所難的,因而又改變了辦法。
改變的辦法是,禮王所擬的原折,仍舊照上,此外有人願有所建言的,或合疏,或單奏,各聽其便。
於是除了徐、翁、潘的一個奏摺以外,清中人,紛紛集議,寶廷、黃體芳、張之
都有摺子,唯獨最喜歡言事的張佩綸,卻擱筆未動。
這是因為他正有一件大案子在手裡,必須全神貫注去搏擊,搏擊工部尚書賀壽慈。
賀壽慈是湖北蒲圻人,道光二十一年的進士,雖有文名,但因不願投入權相穆彰阿門下,因而以二甲第四名的高第,竟不能點翰林,用作吏部主事,咸豐初年,一度進軍機,當章京,以後補上了監察御史。照規矩,一為言官,就不能再留在軍機,賀壽慈當了御史,亦頗有表現,經國大計,數數建言。在宦途上,平平穩穩地循資漸進,到光緒三年,已爬到了工部尚書的高位。
可惜,賀壽慈已非復有當年不願廁身“穆門”的清風亮節,行逾不檢,頗有貪名。不但家人子弟與書辦之往來,而且他本人還結
了一個聲名狼藉的商人,以致大受其累。
這個商人叫李山,本名李鍾銘,是山西人,在琉璃廠開了一間極大的當鋪,九開間門面,字號“寶名齋”李
山長袖善舞,當時的一班名公巨卿,甚至連惇王都被他巴結上了,在琉璃廠聲勢赫赫,眼高於頂。俗語說的是“行大欺客”寶名齋既有那樣的規模,李
山又有通天的手眼,因而夥計做生意的那副臉孔,便很難看,京中的窮翰林,不知多少人受過他們的氣?別人倒還罷了,張佩綸何能受此輩的骯髒氣?當然要作報復。
一打聽之下,李山最大的“護法”是賀壽慈。清
在京中大老中,最看不起三個人,一個董恂、一個萬青藜,還有一個就是賀壽慈。因而張佩綸便毫不容情地奏上一本:“山西人李鍾銘即李
山,在琉璃廠開設寶名齋當鋪,捏稱工部尚書賀壽慈,是其親戚,招搖撞騙,無所不至。內則上自朝官,下至部吏,外則大而方面,小而州縣,無不
結往來。或包攬戶部報銷,或打點吏部銓補,成為京員鑽營差使,或為外官謀幹私書,行蹤詭秘,物議沸騰。所居之宅,即在廠肆,門庭高大輝煌,擬於卿貳,貴官驕馬,
在其門,眾目共睹。不知所捐何職?頂戴用五品官服,每有職官引見驗放,往往混入當差官員中,出入景運門內外,肆無忌憚。夫以區區一書賈,家道如此豪華,聲勢如此煊赫,其確係不安本分,已無疑義。現值朝廷整飭紀綱之際,大臣奉公守法,輦轂之下,豈容若輩借勢招權,干預公事,煽惑官場,敗壞風氣?應請飭下順天府該城御史,將李鍾銘即李
山,即行驅逐回籍,不得任令逗留潛藏,以致別滋事端。”接下來又說:“近來士大夫不分
品,風尚
靡,至顯秩崇階有與吏胥市儈、飲博觀劇、酬贈饋遺等情,請旨整傷”這也是指賀壽慈而言,他的稟賦過人,食量甚宏,一頓能獨盡一隻肥鴨、一隻肘子,李
山投其所好,經常備盛饌款待。賀壽慈亦自忘其為一品大員,下朝以後,翎頂輝煌地直入寶名齋,公然無忌,引得路人無不側目。
奏摺到達御前,慈禧太后不免詫異,看賀壽慈儀表不凡,也聽說他頗有學問,詩書皆佳,而且,她還記得賀壽慈的長子賀良楨,現任南昌知府,門第興旺,何以不自愛如此?因而便跟李蓮英提起,問他有無所聞。
有安德海的前例在,李蓮英相當謹慎“奴才無事不出宮。”他說“外面的事不太明白。”
“你倒去打聽一下兒看!”慈禧太后說著,便拿張佩綸的奏摺,擺在一邊。
李蓮英伺候看折,已深知慈禧太后的習慣,這一擺是暫時不作處置,也就是要等他去打聽明白了再說,因而不敢怠慢。第二天一早出宮,到中午回來,趁慈禧太后休息的當兒,將賀壽慈跟李山的關係,源源本本地據實回奏。
又辦了事,又替她解了悶,慈禧太后深為滿意,只是她亦鑑於安德海的覆轍,不願假以詞,怕李蓮英恃寵而驕,替她惹些麻煩。
“把張佩綸的摺子發下去吧!看軍機上怎麼說?”軍機大臣中,別人都不說話,只有寶鋆覺得很不是味道,大聲嚷道:“跟寶名齋有往來的,第一個就是李蘭蓀!張幼樵怎麼不說?”恭王覺得他的話可笑“算了吧,你!”他跟寶鋆說話,是無須講措詞的“李蘭蓀跟他又沒有認親戚,也沒有公服赴宴,到寶名齋買書並不犯法,張幼樵為什麼要把他扯進去?”張佩綸跟李鴻藻的關係密切,朝中無人不知,沈桂芬很冷靜地勸寶鋆:“佩公!張幼樵上這個摺子,不能不想到李蘭蓀,既然敢上,自然有恃無恐。所恃著,就是六爺說的那些話,買書並不犯法。似乎不宜拿他也扯了進去。”
“知趣一點兒吧!”恭王提出警告:“上頭正借清在收拾人心。賀雲甫也太欠檢點了,這個摺子越壓越壞,讓他明白回奏了再說。”於是軍機擬旨,查問李
山也就是李鍾銘,跟賀壽慈是不是親戚?賀壽慈的復奏,說是“與商人李鍾銘,並無真正戚誼,素
亦無往來,其有無在外招搖撞騙之處,請飭都察院查究。”
“這話我就不明白了!”慈禧太后很明地指出賀壽慈的語病:“什麼叫‘並無真正戚誼’?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
這麼個說法,就靠不住了。”
“也許是乾親。”恭王隱隱約約地回答。
“乾親也是親。”慈禧太后說“再看一看,有沒有人說話。”她對內幕已經完全瞭解,卻故意不說破,要等言官有了表示,再相機行事,用縱言路的手法來箝制王公大臣。恭王當然也知道她的用心,不過在眼前她的舉措都是朝正路上走,加以清
為她張目,無奈其何,唯有遵從。
因此,對於賀壽慈的復奏,先不加駁斥,只是降旨都察院會同刑部,嚴辦李山。於是刑部派出司員,會同巡城御史諮照順天府,轉飭宛平縣衙門派差役抓人,而李
山確具手眼,差役不敢得罪,到寶名齋將他好好“請”到“班房”直到都察院來了“寄押”的公文,方始將他收監。
就這樣已經轟動九城,不知多少人拍掌稱快,同時李山的劣跡,也在街談巷議中不斷透
出來。原來寶名齋有九開間的門面,是由侵奪官地,霸佔貧民義院的地基而來。御史李蕃據實陳奏,奏旨
都察院併案,確切查明。
李山是註定要倒黴了,但清
以為只打蒼蠅不打老虎,則民心鬱積,不但未能疏導,反添不滿。所以黃體芳便針對賀壽慈發難,事由是:“大臣復奏欺罔,據實直陳”不實的自然是“並無真正戚誼”這句話。賀壽慈與李
山不但是親戚,而且是“禮尚往來”的親戚。李
山的前
,賀壽慈認為義女,前
既死,賀壽慈將他家的一個丫頭當女兒嫁給李
山作填房。所以丈人、女婿,叫得非常親熱。
賀壽慈年逾古稀,力未衰,身為“半子”的李
山,特以重金羅致了一個絕
女子,送給“丈人”娛老。賀壽慈元配早故,以妾扶正,變成了李
山的丈母孃。因此,出語尖刻的李慈銘,說他們確非“真正戚誼”而是“假
戚誼”黃體芳還算厚道,對這段“假
戚誼”只說了一半,李
山“前後兩
,賀壽慈皆認為義女,往來一如親串。賀壽慈之轎,常時停放其門,地當孔道,人人皆見,前次復奏之語,顯然欺罔。”於是慈禧太后借題發威,這一次的上諭就嚴厲了:“賀壽慈身為大臣,於奉旨詢問之事,豈容稍有隱匿,自取衍尤?此次黃體芳所奏各節,著該尚書據實復奏,不準一字捏飾,如敢迴護前奏,稍涉欺矇,別經發覺,決不寬貸。以上各節,並著都察院堂官,歸入前案,會同刑部,將李
山嚴切訊究。”這一來,起恐慌的不止於賀壽慈一個人,如果李
山據實供陳,將有不少名公巨卿,牽涉在內。因此寶名齋門口,車馬
途,那些素
與李
山有往來的京官,名為
問他的家屬,其實是來探聽消息。寶名齋管事的人,見此光景,知道東家不會有大罪過,當時便隱隱約約表示,如果大家合力維持李
山,那麼什麼私和命案、賣官鬻爵、包攬訟事的內幕,李
山決不會吐述隻字。否則,就說不得只好和盤托出了。
其實,這也是恫嚇之詞。身入囹圄的李山,心裡比什麼人都明白,那些見不得人的勾當,一個字都供不得。一供,便是罪無可逭,輕則充軍、重則丟腦袋。不供,則那些有關連的名公巨卿,必得設法為自己開脫,小罪縱不可免,將來盡有相見的餘地,不愁不能重興舊業。因此,他只叮囑探監的家人:“張老爺是李大人的門生,走得極近的,只有去求李大人,關照張老爺,無論如何放鬆一步。”這番話自然要說與賀壽慈,請他作主。賀壽慈認為無須出此,因為李鴻藻正回原籍葬母,不便干擾,而且他素有清正之名,也怕他不肯管此閒事。至於張佩綸跟這位老師走得極近,確是事實,但也因此,便無須請託,張佩綸投鼠忌器,料想不會再往下追。賀壽慈還有幾句未曾道破的話,張佩綸攻擊李
山,只是為了出氣,自己才是他博擊的目標。李
山的案子只要冷一冷,必可從輕發落,而自己的禍患,卻是方興未艾。
嚴旨切責之下,賀壽慈不敢隻字不承,唯一的辦法是避重就輕。復奏中承認曾向寶名齋買過書“照常易,並無來往情弊”又說“去年至今,常在琉璃廠恭演龍楯車時,或順道至該鋪閱書。”他覺得這樣措詞比較合理。以七十高齡的工部尚書,親自督促演習穆宗梓宮的“龍槓”終
辛勞之餘,順道到寶名齋歇歇腳、看看書,這不能說是罪過。
果然,就因為他隱約自陳的這一點“勞績”軍機大臣便易於替他開脫,而兩宮太后覺得情有可原,降旨“部議處”吏部議處,是承旨而來“恭演龍楯車”是大喪儀禮,應該如何敬慎將事?所以“順道閱書”可以構成“大不敬”的罪名,但諭旨中只說:“恭演龍楯車系承辦要務,所稱順道閱書,亦屬非是。”因而議處便從“非是”兩字上去斟酌,不照“大不敬”律例,罪名便輕了,議的是“降三級調用,不準抵銷”上諭一下,賀壽慈便算丟了官了。過了兩天,調剛接翁同和的遺缺,當左都御史不久的潘祖蔭為工部尚書。而賀壽慈卻一時無職可調,只是寶鋆已許了他,等風頭一過去,一定替他想辦法,調個於他面子上不太難看的缺分。
穆宗的奉安大典一過,接著便出了吳可讀尸諫這件大新聞。在大家都注視著繼嗣繼統之爭時,都察院和刑部定擬了李山的罪名具奏,說他由商人捐納了“布政司經歷”的銜頭,考充“謄錄”曾得過“議敘”的獎勵。但做了官“仍在市井營生”也說他“攀援顯宦,
結司坊官員,置買寺觀房屋,任意營造,侵佔官街,匿稅房契”至於張佩綸原參的“每有職官驗放,往往混入當差官員中,出入景運門內外,肆無忌憚”則被解釋為“於差滿後,擅入東華門內,進國史館尋覓供事,謀求差使,希圖再得議敘。”這不過“不安本分”而已,不是什麼了不起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