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十臂巨怪
如果出现文字缺失,格式混乱请取消转码/退出阅读模式
记住【貓貓看書】:WWW.MAOMAOKS.COM
“它們的區別還不只在於眼睛的大小,章魚的身體呈袋狀,烏賊則像魚雷,它的樣子像只巨大的鋼筆,它的動作也像。它不是有8只觸手。而是10只,其中兩隻特別長,觸手上長的不是盤,而是鋒利的刺,非常危險,它們甚至能切斷電線。”
“你是不是有點故玄虛?”
“一點兒也沒有,在一次美國博物館自然史學家的探險中,他們用來做釣杆的輕鋼絲纜就被烏賊咬斷了。因此,我們得小心點兒,除非你是由比鋼纜還硬的東西造成的。”黎明時分,黑暗即逝,天空呈灰,他們能更清楚地看到這隻烏賊了,它佔據了整個魚池。事實上,魚池已裝不下它那強有力的臂膀,它們伸過珊瑚石,放在沙灘上。
它那魚雷狀的身體不斷改變著顏,從黑
到棕
,從棕
到黃褐
,從黃褐
到蒼白
。
眼睛有1英尺多寬,看上去比夜間更為可怕,綠光退去了,取而代之的是死一般的黑,像兩個藏著一切恐怖的黑
巖
。它們盯著哈爾和羅傑,充滿了野蠻的憤怒。孩子們在無情地不眨眼的目光下覺得自己很渺小。
“太平洋的噩夢!”哈爾了口氣“真是名符其實。”
水還未完全退卻,但已很低,魚池中的海水所剩無己。烏賊在漲
時能輕易逃生,退
時,它並沒有覺察到潛在的危險。現在,它被困在珊瑚石壘起的魚池中了。
海水被烏賊噴的墨汁染成了墨,它不時把自己的身體充滿水,再如火箭般噴出。這一切都無濟於事,只有用背撞“牆”才有點兒作用。
“看它的身體,”羅傑讚歎道“它有20英尺長。再看那些觸手,也有20英尺長。”
“和有的烏賊相比,它還算小的。人們找到過42英尺的烏賊標本。另外,在一次科學探險中,人們幸運地看到了一隻巨大的烏賊和一隻抹香鯨之間的戰爭,烏賊贏了,它有75英尺長。”
“但是,”羅傑說“這個平凡的、小小的、40英尺長的傢伙對我賺錢來說已經足夠大了,我們用不上它真是太糟了,我想,漲時它就會逃走。”
“或許,我們能利用它,”哈爾叫道“我們不是需要繩子嗎?”
“繩子!烏賊身上哪來的繩子?”
“那些觸手,我敢打賭,把那些觸手切開當繩子用,會和皮子一樣結實。”羅傑不太相信。
“為什麼不能呢?”哈爾繼續說“如果人們能用王蛇或蟒蛇皮,為什麼不能用烏賊呢?馬來西亞人用蚺蛇皮,它很耐用,他們用它蓋在傢俱上,再運到倫敦的商店去賣,它幾乎用不壞。這些觸手的任何一隻都能和蚺蛇皮或蟒蛇皮一樣結實。”
“你說得也許有理,”羅傑承認“可我不願被一隻觸手纏住;而你也不能走過去取一隻觸手下來吧!它的驕傲會反對你的!”太陽昇起時,陽光起巨怪的憤怒,它喜歡北冰洋和南極洲的冷水,它不在乎被亨伯特洋
從南極帶到熱帶,因為這股洋
很冷。白天,它呆在洋
底部的寒冷區域,太陽落山後;它會浮到海面上,當太陽再升起時,它又沉人海底,它極為憎恨陽光。
被陽光烤得難受的巨怪開始兇猛地拍水,它的觸手拍著珊瑚石,上面鋒利的刺在石頭上劃出深深的痕跡。
突然,猛一用力,它向前飛躍了6英尺,同時,伸出一隻長長的觸手,羅傑平安躲開了,哈爾想逃跑卻被絆倒了。
頃刻間,巨怪的觸手繞在他問,纏緊了。他
覺到觸手上的刺刺透棕櫚布做的襯衣,扎進了
裡。
羅傑一邊用珊瑚石打烏賊,一邊叫道:“奧默,奧默!”烏賊用觸手把哈爾拉向嘴邊,鷹似的大嘴張開,
出一排牙齒,哈爾用盡全身力氣抱住珊瑚石,但毫無用處,像蛤蛇皮一樣有力的觸手使他鬆了手,他又拉住其它石頭,可都被拽開了。
奧默兩手撐地,拖著受傷的腿,一跛一拐地走來。
“快點兒!奧默!”羅傑叫道。不知怎的,他深信這位波利尼西亞人知道怎麼對付烏賊。羅傑不再扔石頭了,他的舉動一點兒也影響不了烏賊的觸手,現在,他用雙手拉著哥哥的腳,將自己橫在一塊大石頭後邊,死不放手。
兩個男孩再加上塊大石頭仍不是烏賊的對手,它拖著他們倆,也拖著石頭。現在,哈爾離那張開的嘴只有一二英尺了。
“小心!”哈爾喊道,另一隻觸手朝羅傑襲來,羅傑一轉身,躲開了。
奧默終於趕到了。他撿起一塊大石頭,然後,站起身,將重心放在那條好腿上,把石頭扔了出去。長期的訓練使他扔石頭如同拋矛,拉弓和放箭一樣準確,雖然由於槍傷,他身體很虛弱,但當最需要時,他的身體增添了新的力量。
石頭打中巨怪的嘴,又緊緊卡在嘴裡,使它無法吐出來。
由於滿嘴都是石頭,巨怪不得不放棄將遺棄在島上的人當成一頓美餐的想法,但它仍在用觸手懲罰哈爾。
“快點兒!幫我搬起這圓木。”奧默喊道。羅傑拋開哈爾的腳,幫奧默抬起一
椰木。
“現在,朝它的兩眼中間撞!”他們抬著木頭、向前跑,奧默忘了腿上的劇痛,用木頭的一端朝巨怪的腦袋擊去。
烏賊的觸手痙攣地伸向天空,觸手鬆開了,哈爾被拋到10英尺高的空中,又被摔在珊瑚石上。
10只觸手萎縮著,動著,像臨近死亡的蛇。然後,它們靜靜地躺在地上,失去了活力。
羅傑和奧默轉身幫助哈爾,他已站起來了。但站不穩,他躺過地方的珊瑚石上沾有斑斑血跡,身體上也有傷口在血。
“我沒事兒,”他說“我只是劃傷了,來,羅傑,我們幫奧默一把。”他們各自支撐著奧默的一隻胳膊,像一副柺杖,將奧默架回小屋。在那裡,這位波利尼西亞人疼得癱倒在地上。那天,他一直很疼。
哈爾和羅傑回到已死的巨怪那裡。奧默扔的那塊石頭仍在他嘴裡,哈爾看到那條纏著他身體的像蛇一樣的觸手,不由顫抖了一下。他仍被剛才的驚嚇和恐怖搞得頭暈腦脹。
“很遺憾,我們不得不把它殺死,”他說,他有著自然學家對殺生的厭惡。
“不是它死就是你亡,”羅傑提醒他“另外,我們要想活著走出這個島,就需要它做繩子。”
“沒錯兒,我們得趁漲前快點幹、否則,
水上來會把它帶進海中的。”烏賊皮的確很厚,他們用了好幾個小時才將10只觸手整理好,放在太陽下曬乾。
“明天我們就把他們割成條。”哈爾說。
漲了。
水拖動著烏賊的身體。
“跟這屍體告別吧,”羅傑說“或者你想用它做晚餐?”
“我不想吃它,東方人吃小烏賊,認為很鮮,我可不喜歡這條祖母輩的鳥賊,但在海水把它帶走之前,我們還需要它身上的一樣東西。”他用一塊硼瑚石敲打著剪子般鋒利的嘴,敲下來一半,它很像斧子頭。
他又從椰樹幹上折下一個樹枝,最後,用從觸手上割下的一條“繩子”將“斧子頭”捆在樹枝上。
“或許不太好看,”他說著,晃了晃做成的斧頭“但當我們造木筏時就用得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