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禍上門3——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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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養魔,生怪鬼喜陰,狐好陽行屍無心貪人血黑白無常索人魂---------在這片土地上出現了文字的那天起,在人可以用文字記錄自己幻想的那天起,各式各樣的神仙鬼怪便隨著人的想象力躍然龜殼、竹簡、絲綢和動物皮之上,而在這些或神明或妖孽的非人存在之中,有兩種“東西”的存在是最古老,也是在無論任何時代,都會被人們最常提及的枕邊怪物。

它們的名字,是鬼,還有狐。

無論是在山海經,還是在聊齋志異裡,將其他雜七雜八的怪物和神仙除開,你會發現,鬼和狐這兩位“宗師”佔去了絕大部分的比重。

我們對於“鬼”的那複雜的情,是源於我們對於死後未知的害怕和好奇,那為什麼,我們會對狐狸這種和我們的生活全然無關的生物,投注與將來的我們同樣多的情呢?

狐狸,為什麼會在我們的“故事”裡變得神乎其神?

我們,為什麼會對狐情有獨鍾?

故事裡的狐,是孤傲又神秘的物種。它們可以幻化出任何外貌,它可以是老人,可以是嬰兒,也可以是你身旁的任何人。可他們一般只會戴著一張臉,他們喜歡混跡在人群裡,卻總帶著一種鄙夷人類的驕傲。

他們可以使人產生幻覺,讓人將牛糞當成滿漢全席,將樹葉當成是百元的美鈔,將亂葬崗當做是自己的別墅花園。他們喜歡利用這樣的能力欺騙人類,玩人類,讓人中各式的醜惡全部曝出來,並讓他們自己嚥下那醜惡釀成的苦果。

他們強大,他們善變,他們喜歡惡作劇,尤其是對於人類的整蠱。他們也有和人一樣的缺點,但和人不同的是,他們正視這些缺點,並欣然地接受它成為自己的一部分。

故事裡的事,是不是就不可能是真實?

儘管他們是如此特別,可他們最為人所知的形象,卻是那有些俗的稱呼:狐狸

任何一個小時候看過《封神榜》故事的人,都不會對這個名詞所代表意義到陌生…世界上恐怕沒有比蘇妲己更適合“狐狸”這個稱號的人了。

被狐狸傍上的人,會變得神情恍惚,情大變,他們會閉門不出,除了狐狸的話誰的話都不聽,而最後的結局,就是徹底的瘋狂。

狐惑人,至瘋癲;人戀狐,社稷傾。

雖然那些行為忽然變得乖張起來的從政者們更容易被歷史所記錄,可狐狸惑的對象並不只有男。事實上,狐的雌雄和他們惑的人的別並沒有關係,因為即使是公狐幻化成的美女,一樣可以讓男人神魂顛倒。

如果將時間倒退數百年,當有人毫無徵兆地和其他人爭吵,然後幾天幾夜將自己關在房內的時候,他或她的家人就會付重金請來道士,來做法“驅狐”那是一個狐與人“安然”相處的年代,狐狸們總是能挑到合適的倒黴蛋,而人們也對狐狸的做法瞭然於,知道如何去發現他們,如何去和他們對抗。

只是,隨著歷史的發展,隨著人投入了過多力在與人類的私鬥中時,狐狸們卻在暗中自我進化著。直至今,你已經完全無法從人群中分辨出,究竟何人是披著人皮的金狐,誰又只是每為三餐溫飽而拼搏的普通人。

它們,已經完全融入了這個社會,融入了這個本該由人類所統治的社會。

它們已經學會如何將人類當做食糧,同時又不再被那些大小牛鼻子拿著長劍和符咒追殺,甚至不為被自己所“食”的人所發現。

很多人會有錯覺,認為以人類為食,就是將人整個了下去。實際上人對於狐狸們來說並沒有那麼可口。

之所以狐狸們喜歡惑人,是為了得到人身上的一種東西,一種狐狸維持人形必須的東西。…陽氣。和“鬼”不同“妖”對於陰氣這種東西一點興趣都沒有,它們喜歡的,是那些讓各類鬼怪退避三舍的陽氣。

陽氣對他們而言,像是米飯和海洛因的混合品,它們既需要它來維生,又對它異常執

按照狐狸們的生存法則,它們獲得陽氣的方式應該是先惑被選中的食餌,讓他們變得七葷八素,然後從他們身上取到足夠卻又不至於致命的陽氣,酒足飯飽之後便像什麼都沒有繼續著生活,直至某天需要進食的時候,便將這些過程再度重複一遍。

如果所有的狐狸都按照這樣的法則規矩生活,那恐怕再過一百年,都不會再次有人發現它們仍然存在著。

只是,那些不守規矩,只著重於眼前享受的年輕人,並不是人類的專利。

總有一些年輕的狐狸…這裡所指的年輕,大致是一百至四百歲之間(陽壽的規例對“妖”似乎是無效的)…貪圖一時舌尖的享受,將陽氣當成了能讓神亢奮的搖*頭*丸嗑過了頭,等他們“”夠的時候,他們口下的那位倒黴蛋已經因為陽氣被盡而變成活死人了。

當這件不幸的事真的發生了,年輕的狐狸唯一能做的事,就是毀屍滅跡了。

言先生並不瞭解這些剛嗑完藥的狐狸腦袋裡的構造,不過它們總是按照一個套路來解決他們的“剩菜”

他們會讓人的屍體完全蒸發掉,卻將他們的衣物全都留在原地。這種不乾不淨莫名其妙地處理方式,成了狐狸們的標誌之一。

當那些年輕的狐狸第一次體驗過致人死地的陽氣量之後,它們不會再滿足於僅僅填飽肚子的小劑量進食,它們會養成一種奇怪的毒癮。

一種每次必然要取陽氣至將人殺死的癮。

到了那時,這些狐狸開始變成一種被自己同類都唾棄的生物,一種只為食慾而動,不在乎自己的行為會對整個群體造成多大傷害的瘋子:食人狐。

沒人喜歡食人狐,即使是它們的狐狸同胞也一樣。

狐狸們雖然喜歡玩人,喜歡吃人身上的陽氣,可它們中的絕大多數對於“殺人”這件事並不支持。如果某隻狐狸的食人的行為曝,它會被狐群內部處以監、放逐甚至是死刑的處罰。

狐也有狐的社會,它們也有它們的法律,你可以做許多事,但絕對不能做的事,就是將群體的成員至於可能被暴身份的環境下。它們並不喜歡百年前被人到處喊打的生活,它們只想在人類的社會中繼續現在的生活,安靜且不為人知的生活。

可現在,多年不見的食人狐又出現了,而且還是在言先生的眼皮底下,在這座各式妖孽共存的大都市裡。

“看來是時候要拜訪一位老朋友了。”言先生嘆了口氣道:“一位狐狸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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