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詳紅樓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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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雯”、“檀雲”字形有點像,會不會是抄錯了?或是抄手見檀雲名字眼生,妄改晴雯?這裡寫寶玉要喝茶,叫不到人,襲人麝月秋紋碧痕與“幾個做活的丫頭”都有
代,解釋她們為什麼不在跟前。這句要是講檀雲,那麼晴雯到哪裡去了?所以若是筆誤或妄改“晴雯”那就是這時期的早本沒有晴雯其人。
如果這句確是說晴雯,那她將來被逐──如果被逐的話──是像金釧兒一樣,由母親領回去。如果正病著,有母親看護,即使致命,探晴也沒有這麼淒涼。如果不是病死,是自殺,那就更與金釧兒犯重。不由得使人疑心,早本是否沒有逐金釧這回事?這個疑問,我們在研究改寫過程的時候會有一些端倪。
檀雲二字“夏夜即事詩”(第二十三回)與芙蓉誄中出現過:“窗明麝月開宮鏡,室靄檀雲品御香;”
“鏡分鸞別,愁開麝月之奩;梳化龍飛,哀折檀雲之齒。”都是麝月對檀雲。既有麝月,當然可以有個丫頭叫檀雲。
第三十四回襲人“悄悄告訴晴雯麝月檀雲秋紋等說:‘太太叫人,你們好生在房裡,我去了就來。’”這裡檀雲不過充數而已。全抄本作“香雲”當是筆誤。
假定早本有此人,第二十四回是檀雲探母,晴雯在這時期還不存在,後來檀雲因為“沒有她的戲”終歸淘汰。此外唯一的可能是本無檀雲其人,偶一借用這名字。晴雯探母,庚本代以檀雲,是已經決定晴雯沒有家屬,只有兩個不負責的親戚。
明義“綠煙瑣窗集”有廿首詠紅樓夢詩,題記雲曹雪芹示以所著紅樓夢。看來甲戌前曾有一個時期用紅樓夢書名,脂硯甲戌再評,才恢復舊名“石頭記”廿首詩中已有一首詠晴雯與芙蓉誄,一首玉釧嘗羹。有玉釧嘗羹,當然是有金釧之死。明義所見紅樓夢已屬此書的史前時代。第二十四回還更早,晴雯的悲劇還沒有形成,即有,也是金釧的故事。
第二十五回異文最多。鳳姐到王子騰家拜壽回來,全抄本作“見過王夫人,便告訴今幾位客,戲文好歹,酒席如何等語。”庚本作“拜見過王夫人。王夫人便一長一短的問他今兒是幾位堂客,戲文好歹,酒席如何等語。”
“拜見”王夫人,倒像金瓶梅里的婦女,出去一趟,回來就要向月娘磕頭。紅樓夢裡沒有這規矩。王夫人對於應酬看戲沒有興趣,是鳳姐自動告訴她更對些。這一段似是全抄本好,不過文筆欠利。
接著寶玉回來,纏著彩霞與他說笑“一面說,一面拉他的手只往衣內放。彩霞不肯…”(全抄本)庚本無“只往衣內放”下句作“彩霞奪手不肯”全抄本語氣曖昧,似有穢褻嫌疑,不怪賈環殺心頓起“便要用熱油燙瞎他的眼,便故意失手把一盞油燈向寶玉臉上一推。只聽寶玉噯喲一聲,滿屋裡漆黑。眾人多唬了一跳,快拿燈來看時…”庚本“油燈”作“油汪汪的蠟燈”無“漆黑”二字,作“滿屋裡眾人都唬了一跳,連忙將地下的棹燈挪過來…”
“棹”字點掉改“戳”秦氏喪事,戶外有兩排戳燈,大概是像燈籠一樣,在座子上。疑是專在戶外用的,校者妄改的例子很多。棹燈或者是像現代的站燈兼茶几。
全抄本顯然是寫室內只有一盞油燈,在炕桌上。賈環坐在炕上抄經。
“一時又叫金釧兒剪蠟花”如果炕桌上另有蠟燭,油燈倒了,不會“滿屋裡漆黑”庚本作“蠟燈”是補漏,照應“蠟花”二字。只有一盞燈,也太寒酸,所以庚本另有“地下的棹燈”但是全抄本一聲驚叫,突然眼前一片黑暗,戲劇效果更強。
庚本較周密沖淡。
“拉著彩霞的手,只往衣內放,”也可能不過是寫親匿,終究怕引起誤會而刪去。
全抄本馬道婆與趙姨娘談:“若說我不忍叫你娘兒們受人折磨還由可…”
“折磨”似嫌過火。庚本作“受人委曲”馬道婆索鞋面“挑了兩塊紅青的”庚本只有“挑了兩塊”可見作者對彩的愛好。大概因為一般人對馬道婆鞋子的顏
太缺乏興趣,終於割愛刪去。
這一回最重要的異文自然是癩頭和尚的話:“青埂峰一別,展眼已過十五載矣。”各本都作“十三載”下文有“塵緣已滿了”俞平伯說:“二字塗改不明,似‘入三’,疑為‘十三’之誤,謂塵緣已滿十之三了。”如果十五歲是十分之三,應當是四十八九歲塵緣滿。甄士隱五十二三歲出家,倒真是賈寶玉的影子。寫他一生潦倒,到這年紀才出家,也是實在無路可走了,所謂“眼前無路想回頭”(第二回),與程本的少年公子出家大不相同,毫不悽豔,那樣黯淡無味、寫實,即在現代小說裡也是大膽的嘗試。我著實驚歎了一番,再細看那兩個字,不是“入三”是“大半”因為此處刪去六字,一條黑槓子劃下來“大”字出頭,被蓋住了:“半”字中間一劃,只下半截依稀可辨;上半草寫似“三”字。
十五歲“塵緣已滿大半了”那麼塵緣滿,不到三十歲。這和尚不懂預言家的訣竅,老實報出數目,太缺乏神秘。庚本此句僅作“塵緣滿
,若似彈指”高明不知多少。
全抄本僧道來的時候,賈母正哭鬧間“只聞得街上隱隱有木魚聲響,唸了一句‘南無解冤孽菩薩…’”庚本無“街上”二字,多出一節解釋:“賈政想如此深宅,何得聽的這樣真切,心中亦希罕。”這一句不但是必需的──不然榮府成了普通臨街的住宅──而且立刻寒森森的有一種神秘的氣氛。
寶玉這一年十五歲,當系後改十三,早稿年紀較大。第四十九回仍是這一年,寶玉與諸姊妹“皆不過是十五六七歲”(各本同),也是早稿。他本第三十五回傳秋芳“年已二十三歲”她哥哥還想把她嫁給十三歲的寶玉。全抄本無“年”字,作“已二十一二歲”與十五歲的寶玉還可以勉強配得上。
“二十三歲”當然是“一二”寫得太擠,成了“三”各本第四十五回黛玉自稱十五歲,也是未改小的漏網之魚。照全抄本,寶玉仍是十五,那麼二人同年,黛玉是二月生(第六十二回)。同回寶玉的生
在初夏,反而比她小。但是各本第七十七回王夫人向芳官說:“前年因我們到皇陵上去…”指第五十八回老太妃死時,是上年的事,當作“去年”可見早稿時間過得較快,中間多出一年。第二十五與四十五回間是否隔一年?
老太妃死,是代替元妃。第十八回元宵省親,臨別元妃說:“倘明歲天恩仍許歸省,萬不可如此奢華麋費了。”批註是“不再之讖”舊稿當是這年年底元妃染病,不擬省親,次年開逝世。直到五十幾回方是次年。第四十五回還是同一年。多出的一年在第五十八回後,即元妃死距逐晴雯有兩年半。
全抄本第二十五回寶玉的年紀還不夠大,是否有誤?
我們現在知道逐晴一回是與元妃之死同一時期的舊稿。各回的年代有早晚。在這個階段,只有這一點可以確定:寶玉的年紀由大改小,大概很晚才改成現在的年歲。大兩歲,就不至於有這麼些年齡上的矛盾。但是照那樣算,逐晴時寶玉已經十八歲,還是與姊妹們住在園內,晚上一個丫頭睡在外。
“有人…說他大了,已解人事,都由屋裡的丫頭們不長進,教習壞了。”王夫人聽了還震怒,都太不合情理,所以不得不改小兩歲,時間又縮短一年,共計小三歲。
全抄本吳語特多。第二十七回第一頁有“每一棵樹上,每一枝花上多繫了這些物事(東西)”庚本作“事物”
“事物”的意義較象,以稱絹制小轎馬旌,也不大通,顯然是圖省事,將“物事”二字一勾,倒過來。
第五十九回黛玉說:“飯也都端了那裡去吃,大家鬧熱些”(第一頁),庚本作“熱鬧”第六十四回第一頁有“寶玉見無人客至”同頁反面又云:“…分付了茗煙,若珍大哥那邊有要緊人客來時,令他急來通稟。”庚本均作“客”第四頁賈璉對賈珍說:“再到阿哥那邊查查家人有無生事。”庚本作“大哥”第二十七回第五頁寶玉想找黛玉“又想一想,索再遲兩天,等他氣嘆一嘆再去也罷了。”改“等他的氣息一息”同程本,當與通部塗改同出一手。庚本作“等他的氣消一消。”全抄本原意當是“等他氣退一退”吳語“退”
“嘆”同音,寫得太快,誤作“嘆”但是第六十九回賈璉哭尤二姐死得不明“賈蓉忙上來勸:‘叔叔嘆著些兒。’”(庚本同)這“嘆”字疑是吳語“坦”作鎮靜解。
“事體”(事情)各本都有。第六十七回薛蟠“便把湘蓮前後事體說了一遍”(庚本一六o五頁)。第六十三回“寶玉不識事體”(庚本一五一七頁),還可以作“茲事體大”的事體解。但是第一回已有“不過只取其事體情理罷了。”(庚本十二頁)吳語與南京話都稱去年為“舊年”各本屢見。
全抄本第二十七回鳳姐屢次對小紅稱寶玉為“老二”也是南京人聲口。庚本均作寶玉。第二十五回鳳姐稱賈環為老三則未改。
曹家久住南京,曹寅是李煦妹,李家世任蘇州織造,也等於寄籍蘇州。曹雪芹的父親是過繼的,家裡老太太的地位自比一般的老封君更不同,老太太孃家的影響一定也特別大。寄居的與常接來住的親戚,想是李家這邊的居多。第二回介紹林如海:“本貫姑蘇人氏”甲戌本夾批:“十二釵正出之地,故用真”似乎至少釵黛湘雲等外戚──也許包括鳳姐秦氏的孃家──都是蘇州人。書中只有黛玉妙玉明言是蘇州人。李紈是南京人。
俞平伯指出全抄本“多”
“都”不分,是江南人的讀音。曹雪芹早年北返的時候,也許是一口蘇白。照理也是早稿應多吳語,南京口音則似乎保留得較長。
全抄本“理”常訛作“禮”如第十九回第四頁襲人贖身“竟是有出去的禮,沒有留下的禮”第六頁“沒有那個道禮”
“逛”均作“曠”則是借用,因為白話尚在草創時期。甲戌本第六回第一次用“俇”字(板兒“聽見帶他進城俇去”),需要加註解:“音光,去聲,遊也,出‘諧聲字箋’。”(“輯評”一三四頁)似是作者自批。也是全抄本早於甲戌本的一證。
第三十七回起詩社,取別號,李紈說寶玉:“你還是你的舊號絳花王就好。”(庚本)戚本作“花主”程本同。全抄本似“王”改“主”一點系後加。第三回王夫人向黛玉說寶玉“是這家裡的混世魔王”甲戌本脂批:“與絳
花王為對看”(“輯評”八六頁)。可見是花王,花主是後人代改。全抄本是照程本改的。
李紈這句話下批註:“妙極,又點前文。通部中從頭至末,前文已過者恐去之冷落使人忘懷,得便一點,未來者恐來之突然,或先伏一線,皆行文之妙訣也。”但是前文並沒有提過“絳花王”別號,顯然這一節文字已刪,批語不復適用,依舊保留。
下文“寶玉笑道:‘小時候乾的營生,還提他作什麼?’”當時沒有議定取什麼名字,但做完海棠詩,李紈說:“怡紅公子是壓尾。”下一回詠菊,他就署名怡紅公子。而做詩前大家揀題目,庚本“寶玉也拿起筆來,將第二個訪菊也勾了,也贅上一個絳字。”
“絳”全抄本作“怡”詩成,則都署名怡紅公子。
庚本的“絳”字顯然是忘了改。這一回當是與上一回同時寫的,與刪去的絳花王文字屬同一時期,或同一早本。前面說過第三十七回是舊稿,只在回首加了個新帽子,即賈政放學差一節。第三十七回雖已採用新別號怡紅公子,至三十八回,寫得手
,仍署“絳”字。上一回正提起絳
花王,如署“絳”可能是筆誤,而此回並未提起。絳
花王的時期似相當長,所以作者批者謄清者都習慣成自然了。
至少第三十八回是庚本較全抄本為早。但是全抄本第十九回後還是大部份比庚本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