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詳紅樓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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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中有些細節,如賈母給秦鍾一個金魁星作見面禮,合歡花釀酒等等,都經批者指出是紀實,也有作者自身的經驗,例如年紀稍大就需要遷出園去。第七十七回王夫人叫寶玉過了今年就搬出去,庚本句下批註內有:"
…
況此亦是餘舊親聞,作者身歷之現成文字…"寫小說的間或把自己的經驗用進去,是常有的事。至於細節套用實事,往往是這種地方最顯出作者對背景的
悉,增加真實
。作者的個
滲入書中主角的,也是幾乎不可避免的,因為作者大都需要與主角多少有點認同。這都不能構成自傳
小說的條件。書中的"戲
"都是虛構的──前面指出的有聞曲、葬花,包括一切較重要的寶黛文字,以及晴雯的下場、金釧兒之死、祭釧。
第七十一回甄家送壽禮,庚本句下批註:"好,一提甄事。蓋真事顯,假事將盡。"可見前七十回都是"假事",也就是虛構的情節。至於七十回後是否都是真事,晴雯之死就不是真的,我們眼看著它從金釧兒之死蛻變出來。
我在"二詳紅樓夢"裡認為第八回的幾副回目的庚本的最晚(全抄本同),因為上聯是"比通靈金鶯微意"。而讀者並不知道為什麼稱鶯兒為"金鶯"──除非是因為寶釵的金鎖使她成為"金玉姻緣"中的金,所以她的丫頭鶯兒也是金鶯?──直到第三十五回才知道鶯兒姓黃,原名金鶯,因此是有了第三十五回之後才有第八回這副回目。我舉的這理由其實不充足──較後的一回不一定是後寫的。當然我們現在知道第三十五回是在加金釧兒的時候改寫的,當時附帶加上金釧兒的妹妹玉釧兒,回內敘述鶯兒原名黃金鶯,以便此回回目上用"黃金鶯"去對"白玉釧"。因此金鶯這名字與金釧兒姊妹同是後添的,第八回有金鶯的回目自然更晚了。
第六至八回屬於此書基層,大概在最先的早本里就有這三回。三回一直保留了下來,收入一七五四本的時候改寫第八回,第六、七回只略改了幾處,下一年詩聯期又經畸笏整理重抄,同時作者又在別的本子上修改這三回的語言,使它更北方口語化,但是各本仍舊各自留下一些早本遺蹟。所以金釧兒玉釧兒這兩個後添的人物雖然加添得相當早,仍舊比第八回晚得多,因此第八回紛歧的回目中是有金鶯的最晚。
庚本第二十五回有條眉批:"通靈玉除,全部百回只此一見,…壬午孟夏,雨窗。"壬午
夏是畸笏批書的時間。戚本第二回回前總批說:"以百回之大文,先以此回作兩大筆以冒之,誠是大觀。"(蒙古王府本同)周汝昌近著"清蒙古王府本石頭記"錄下此本第三回回末的一條批:襲人勸黛玉不要為寶玉摔玉傷心,"若為他這種行止你多心傷
,只怕傷
不了呢",旁批:後百十回黛玉之淚,總不能出此二語。
周汝昌認為這是唯一的一次直截指明全書"百十回"──八十回加"後三十回"──與第二回回前總批的約計不一樣(載一九七六年六月二十三大公報)。他忽略了第二十五回畸笏的眉批。雖然文言的數目字常抹去零頭,"全部百十回"似乎不能簡稱"全部百回"。
在第三回稱後文為"後百十回",此處的"百十回"類似"眾裡尋他千百度"的"千百度",與"儀態萬千"、"慨萬千"的"萬千";"百十"嚴格的說來也就是"幾十上百回"。
第四十二回回前總批內有:"今書至三十八回時已過三分之一有餘,…"作批的時候此回還是第三十八回。一百回的三分之一是三十三回,到了第三十八回是"已過三分之一有餘"。倘是一百另十回,三分之一是三十六七回,到了第三十八回正過了三分之一。
書中七十回後開始寫貧窮,第七十二、七十四、七十五回都有榮府捉襟見肘的事。第七十一回賈母做壽,提起甄家的壽禮,庚本批註內有:"蓋真事顯,假事將盡。"第四十四回批鳳姐生
:"
…
一部書中,若一個一個只管寫過生,覆成何文哉?故起用寶釵,盛用阿鳳,終用賈母。"寶釵生
在第二十二回。可見第七十一回是個分水嶺,此後盛筵難再了。"後三十回"是與前七十回相對而言的。
"後三十回"這名詞來自第二十一回回前總批。此回的總批是補錄的,內引"有客題紅樓夢一律",顯然是一七五四本前"紅樓夢"時期的舊批。那時候還沒有八十回之說。八十回本始自一七六o本,"庚辰秋月定本"。
脂批只提起過"後三十回"一次,"後數十回"兩次,但是不止一次提起"後回"的內容。第二十三回寶玉到賈政房中聽了訓話出來,"剛至穿堂門前",庚、戚本批註:"妙,這便是鳳姐掃雪拾玉處,一絲不亂。"這穿堂門位置在賈政與賈母處之間。賈政的院子比賈母處還要"軒昂壯麗,…是正緊正內室。"(第三回)寶黛入園前雖已分房,仍舊跟著賈母住,所以寶玉回去經過這道門。鳳姐的院子就在穿堂旁邊(第三回),因此窮了下來之後親自在穿堂門前掃雪。
曹家在南京任上抄沒的時候,繼任隋赫德奏摺上說:"曹俯家屬蒙恩諭少留房屋,以資養贍;今其家屬不久回京,奴才應將在京房屋人口酌量撥給。"
"在京房屋人口"是曹俯在京中的房產奴僕,顯然也已經查抄了。如果書中也寫皇恩浩蕩,查抄後發還一些房屋,決不會是府內房屋,否則舊主人還在,十分礙眼,使新主人非常到不便。即使在府中撥一所閒房如梨香院給賈家住,也不會是這穿堂附近的心臟地帶,鄰近"正緊正內室"。因此鳳姐在穿堂門前掃雪的時候,仍舊是他們獨住全宅。榮府宅第並未抄沒。
第七十七回逐晴雯,王夫人說寶玉:"暫且捱過今年,明年一併給我仍舊搬出去心淨",因為今年不宜遷移。庚本句下長批內有:"
…
若無此一番更變,不獨終無散場之局,且亦大不近乎情理。…"因為寶玉大了,還跟姊妹們住在園中,不近情理。"散場"是因為寶玉遷出大觀園,不出園就"終無散場之局",可見後文沒有抄家。當然出了事,很快的窮了下來,但是與"散場"無關。
明年遷出,過了年大概總要過了正月才搬,離這時候──中秋後──還有五六個月。第七十九回寶玉剛聽香菱講起薛蟠喜訊後就病了,病了一個月才漸漸痊癒,大夫叫他多養息,過了百才準出門,五六十
後就急了,薛蟠娶親也不能去。因此薛蟠結婚約在三個月後。夏金桂會
縱丈夫,"兩月之後,便覺薛蟠的氣焰漸次矮了下去"(第七十九回)。金桂利用寶蟾離間香菱,"半月光景,忽又裝起病來"(第八十回)。這是婚後兩三個月。合計正是五六個月。八十回後就該寫寶玉出園了。
太虛幻境關於探的曲詞全文如下:(分骨
)一帆風雨路三千,把骨
家園齊來拋閃。恐哭損殘年,告爹孃,休把兒懸念。自古窮通皆有命,離合豈無緣?從今分兩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牽連。
探遠嫁,當在賈家獲罪前。她唯一不放心的是父母太想念她。如果已經出了事,她勸他們看開些,"窮通皆有命",未免殘忍。"從今分兩地,各自保平安",倒像是叫他們不要找她幫忙。第七十七回回末王夫人因為"近
家中多故,…且又有官媒婆來求說探
等事,心緒甚繁。"大概一過八十回,也就快了。
第七十八回又點了一筆:"且接連有媒人來求親,大約園中之人不久就要散的了。"此處寶玉剛發現寶釵搬出園去了,對於他是個大打擊,"心下因想天地間竟有這樣無情的事。"第六十三回"佔花名兒"酒令,寶釵到牡丹,籤詩是"任是無情也動人"。情榜上寶釵的評語內一定有"無情"二字。寶釵出園,固然是為了抄檢不便抄親戚家,所以她避嫌疑搬出去了,但是抄檢也是為了園中出了醜聞,她愛惜名聲,所以走了。
明義"題紅樓夢"詩關於黛玉之死的一首如下:傷心一首葬花詞,似讖成真自不知。安得返魂香一縷,起卿沉痼續紅絲?
末兩句表示得很清楚,黛玉死的時候寶玉還沒有結婚或定親。
黛玉不死,還不能構成散場的局面,因為寶玉雖然搬出園去了,寶黛跟賈母吃飯,還是天天見面。所以黛玉之死也應在賈家出事前。
看來百回"紅樓夢"的高是散場。等到賈家獲罪,寶玉像在第十六回元
晉封,家裡十分熱鬧得意的時候"獨他一個視有若無,毫不曾介意",多少有點這種惘惘的心不在焉。
散場是時間的悲劇,少年時代一過,就被逐出伊甸園。家中發生變故,已經是發生在庸俗黯淡的成人的世界裡。而那天經地義順理成章的仕途基業竟不堪一擊,這樣靠不住。看穿了之後寶玉終於出家,履行從前對黛玉的看似靠不住的誓言。
第四十五回蘅蕪院的一個婆子告訴黛玉園中值夜賭錢,"一關了園門,就該上場了。"庚本有脂硯一條長批:"幾句閒話,將潭潭大宅夜間所有之事描寫一盡。雖偌大一園,且值秋冬之夜,豈不寥落哉?今用老嫗數語,更寫得每夜深人定之後,各處燈光燦爛,人簇集,柳陌之上,花巷之中,或提燈同酒,或寒月烹茶者,竟仍有絡繹人跡不絕,不但不見寥落,且覺更甚於間繁華矣。此是大宅妙景,不可不寫出。又伏下後文,且又趁出後文之冷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