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如果出现文字缺失,格式混乱请取消转码/退出阅读模式

一位西報的女記者在招待會後閒閒說:“承歡,聽說你解除婚約後很快與新男友同居。”承歡一怔“我與弟弟同居。”

“真的?”對方笑“聽說他十分年輕。”

“他是我親兄弟。”

“真的?”仍是笑。

承歡只得置之不理。

餅一個星期,在茶座碰到辛家亮,他特地過來招呼,一隻手親熱地搭在承歡肩上。

承歡見他不避嫌,十分歡快,連忙握住他的手。

承歡知道有些人在公眾場所不願與同居女友手拉手,好似覺得對方不配,由此可知她沒有看錯辛家亮。

“承歡,與你說句話。”承歡與他走到走廊。

她意外地看著他“什麼話?”辛家亮充滿關注“什麼人住在你家?”他也聽到謠言了。

“是承早,你還記得我弟弟叫承早吧。”

“我早就知道是承早,我會替你闢謠。”

“謝謝你。”承歡想盡快回到座位上去。

“承歡,生活還好吧?”

“尚可,托賴。”

“有新朋友沒有?”

“沒有。”承歡溫和地說。

辛家亮笑“不要太把別人與我比較。”承歡見如此詼諧,倒也高興“可不是,不能同你比,沒有人會愛我更多。”

“真的,承歡,你真的那麼想?”

“我仍保留著你送的指環。”

“那是一點紀念。”承歡瞄一瞄他身後“你的女伴找你呢!一回頭,承歡拍手“中計!”大家一起笑,手拉手走回茶座。

承歡的女友羨慕地說:“原來分手後仍然可以做朋友。”

“可能人家本尚未分手。”

“也許不應分手。”

“雙方都大方可愛之故。”

“辛家亮對麥承歡沒話講,訂婚指環近四卡拉,也不討還。”

“已出之物,怎好討還。”

“下作人家連送媳婦的所謂聘禮都能討還。”

“還不即時擲還!”

“當然,要來鬼用!”眾人大笑。

大家正在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