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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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上《易》以八卦定吉凶,則庖犧所以稱聖也。《書》以九疇論休咎,則大禹所以為明也。《秋》以災祥驗行事,則仲尼所以垂法也。天道以星象示廢興,則甘、石所以先知也。是以祥符之兆可得而言,妖訛之佔所以徵驗。夫神則陰陽不測,天則人遷善,均乎影響,殊致同歸。漢時有伏生、董仲舒、京房、劉向之倫,能言災異,顧盼六經,有足觀者。劉向曰:“君道得則和氣應,休徵生。君道違則乖氣應,咎徵發。”夫天有七曜,地有五行。五事愆違則天地見異,況於月星辰乎?況於水火金木土乎?若梁武之降號伽藍,齊文宣之盤遊市裡,陳則蔣山之鳥呼曰“奈何”周則陽武之魚集空而鬥,隋則鵲巢黼帳,火炎門闕,豈唯天道,亦曰人妖,則祥眚呈形,於何不至?亦有脫略政教,張羅樽糈,崇信巫史,重增愆罰。昔懷王事神而秦兵逾進,萇弘尚鬼而諸侯不來。者,生之靜也。者,心之使也。置情攸往,引類同歸。雀於空城之側,鷮飛於鼎耳之上。短長之制,既曰由人;黔隧崇山,同車共軫。必有神道,裁成倚伏。一則以為殃釁,一則以為休徵。故曰德勝不祥而義厭不惠。是以聖王常由德義,消伏災咎也。

《洪範五行傳》曰:“木者東方,威儀容貌也。古者聖王垂則,天子穆穆,諸侯皇皇。登輿則有鸞和之節,降車則有佩玉之度,田狩則有三驅之制,飲食則有享獻之禮。無事不出境。此容貌動作之得節,所以順木氣也。如人君違時令,失威儀,田獵馳騁,不反宮室,飲食沉湎,不顧禮制,縱慾恣睢,出入無度,多徭役以奪人時,增賦稅以奪人財,則木不曲直。”齊後主武平五年,鄴城東青桐樹,有如人狀。京房《易傳》曰:“王德衰,下人將起,則有木生為人狀。”是時後主怠於國政,耽荒酒,威儀不肅,馳騁無度,大發徭役,盛修宮室,後二歲而亡。木不曲直之效也。

七年,宮中有樹,大數圍,夜半無故自拔。齊以木德王,無故自拔,亡國之應也。其年,齊亡。

開皇八年四月,幽州人家以白楊木懸灶上,積十餘年,忽生三條,皆長三尺餘,甚鮮茂。仁壽二年,盩厔人以楊木為屋樑,生三條,長二尺。京房《易傳》曰:“妃後有顓,木僕反立,斷枯復生。”獨孤後專恣之應也。

仁壽元年十月,蘭州楊樹上松生,高三尺,六節十二枝,《宋志》曰:“松不改柯易葉,楊者危脆之木,此永久之業,將集危亡之地也。”是時帝惑讒言,幽廢冢嫡,初立晉王為皇太子。天戒若曰,皇太子不勝任,永久之業,將致危亡。帝不悟。及帝崩,太子立,是為煬帝,竟以亡國。

仁壽四年八月,河間柳樹無故枯落,既而花葉復生。京房《易飛候》曰:“木再榮,國有大喪。”是歲,宮車晏駕。

《洪範五行傳》曰:“金者西方,萬物既成,殺氣之始也。古之王者,興師動眾,建立旗鼓,以誅殘賊,,安天下,殺伐必應義,以順金氣。如人君樂侵陵,好攻戰,貪城邑之賂,以輕百姓之命,人皆不安,外內騷動,則金不從革。”陳禎明二年五月,東冶鐵鑄,有物赤,大如鬥,自天墜熔所。隆隆有聲,鐵飛破屋而四散,燒人家。時後主與隋雖結和好,遣兵度江,掩襲城鎮,將士勞敝,府藏空竭。東冶者,陳人鑄兵之所。鐵飛為變者,金不從革之應。天戒若曰,陳國小而兵弱,當以和好為固,無鑄兵而黷武,以害百姓。後主不悟,又遣偽將陳紀、任蠻奴、蕭摩訶數寇江北,百姓不堪其役。及隋師渡江,而二將降款,卒以滅亡。

《洪範五行傳》曰:“火者南方,陽光為明也。人君向南,蓋取象也。昔者聖帝明王,負扆攝袂,南面而聽斷天下。攬海內之雄俊,積之於朝,以續聰明,推佞之偽臣,投之於野,以通壅,以順火氣。夫不明之君,惑於讒口,白黑雜,代相是非,眾並進,人君疑惑。棄法律,間骨,殺太子,逐功臣,以孽代宗,則火失其。”梁天監元年五月,有盜入南、北掖,燒神武門總章觀。時帝初即位,而火燒觀闕,不祥之甚也。既而太子薨,皇孫不得立。及帝暮年,惑於硃異之口,果有侯景之亂,宮室多被焚燒。天誡所以先見也。

普通二年五月,琬琰殿火,延燒後宮三千餘間。中大通元年,硃雀航華表災。明年,同泰寺災。大同三年,硃雀門災。水沴火也。是時帝崇尚佛道,宗廟牲牷,皆以面代之,又委萬乘之重,數詣同泰寺,捨身為奴,令王公已下贖之。初陽為不許,後為默許,方始還宮。天誡若曰,梁武為國主,不遵先王之法,而於佛道,橫多糜費,將使其社稷不得血食也。天數見變而帝不悟,後竟以亡。及江陵之敗,闔城為賤隸焉,即捨身為奴之應也。

陳永定三年,重雲殿災。

東魏天平二年十一月,閶闔門災。是時齊神武作宰,而大野拔斬樊子鵠,以州來降,神武聽讒而殺之。司空元暉免。逐功臣大臣之罰也。

武定五年八月,廣宗郡火,燒數千家。

後齊後主天統三年,九龍殿災,延燒西廊。四年,昭陽、宣光、瑤華三殿災,延燒龍舟。是時讒言任用,正士道消,祖孝徵作歌謠,斛律明月以誅死。讒夫昌,勝正之應也。京房《易傳》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燒宮。”開皇十四年,將祠泰山,令使者致石像神祠之所。未至數里,野火欻起,燒像碎如小塊。時帝頗信讒言,猜阻骨,滕王瓚失志而死,創業功臣,多被夷滅,故天見變,而帝不悟,其後太子勇竟被廢戮。

大業十二年,顯陽門災,舊名廣陽,則帝之姓名也。國門之崇顯,號令之所由出也。時帝不遵法度,驕奢荒怠,裴蘊、虞世基之徒,阿諛順旨,掩聰明,宇文述以讒顯進,忠諫者鹹被誅戮。天戒若曰,信讒害忠,則除“廣陽”也。

《洪範五行傳》曰:“水者,北方之藏,氣至陰也。宗廟者,祭祀之象也。故天子親耕以供粢盛,王后親蠶以供祭服。敬之至也。發號施令,十二月鹹得其氣,則水氣順。如人君簡宗廟,不禱祀,逆天時,則水不潤下。”梁天監二年六月,太末、信安、豐安三縣大水。《秋考異郵》曰:“陰盛臣逆人悲,則水出河決。”是時江州刺史陳伯之、益州刺史劉季連舉兵反叛,師旅數興,百姓愁怨,臣逆人悲之應也。

六年八月,建康大水,濤上御道七尺。七年五月,建康又大水。是時數興師旅,以拒魏軍。十二年四月,建康大水。是時大發卒築浮山堰,以遏淮水,勞役連年,百姓悲怨之應也。

中大通五年五月,建康大水,御道通船。京房《易飛候》曰:“大水至國,賤人將貴。”蕭棟、侯景僭稱尊號之應也。

後齊河清二年十二月,兗、趙、魏三州大水。天統三年,幷州汾水溢。曰:“水者純陰之,陰氣洋溢者,小人專制。”是時和士開、元文遙、趙彥深專任之應也。

武平六年八月,山東諸州大水。京房《易飛候》曰:“小人踴躍,無所畏忌,陰不制於陽,則湧水出。”是時群小用事,佞滿朝。閹豎嬖倖,伶人封王。此其所以應也。

開皇十八年,河南八州大水。是時獨孤皇后干預政事,濫殺宮人,放黜宰相。楊素頗專。水陰氣,臣妾盛強之應也。

仁壽二年,河南、河北諸州大水。京房《易傳》曰:“顓事有智,誅罰絕理,則厥災水。”亦由帝用刑嚴急,臣下有小過,帝或親臨斬決,又先是柱國史萬歲以忤旨被戮,誅罰絕理之應也。

大業三年,河南大水,漂沒三十餘郡。帝嗣位已來,未親郊廟之禮,簡宗廟,廢祭祀之應也。

《洪範五行傳》曰:“土者中央,為內事。宮室臺榭,夫婦親屬也。古者自天子至於士,宮室寢居,大小有差,高卑異等,骨有恩。故明王賢君,修宮室之制,謹夫婦之別,加親戚之思,敬父兄之禮,則中氣和。人君肆心縱意,大為宮室,高為臺榭,雕文刻鏤,以疲人力,泆無別,妾過度,犯親戚,侮父兄,中氣亂,則稼穡不成。”齊後主武平四年,山東飢。是時,大興土木之功於仙都苑。又起宮於邯鄲,窮侈極麗。後宮侍御千餘人,皆寶衣玉食。逆中氣之咎也。

煬帝大業五年,燕、代、齊、魯諸郡飢。先是建立東都,制度崇侈。又宗室諸王,多遠徙邊郡。

《洪範五行傳》曰:“貌之不恭,是謂不肅,則下不敬。陰氣勝,故厥咎狂,厥罰常雨,厥極惡。時則有服妖,時則有龜孽,有雞禍,有下體生上體之痾,有青眚青祥。惟金沴木。”o貌不恭侯景僭即尊號,升圓丘,行不能正履,有識者知其不免。景尋敗。

梁元帝既平侯景,破蕭紀,而有驕矜之又沉猜,由是臣下離貳。既位三年而為西魏所陷,帝竟不得其死。

陳後主每祀郊廟,必稱疾不行。建寧令章華上奏諫曰:“拜三妃以臨軒,祀宗廟而稱疾,非祗肅之道。”後主怒而斬之。又引江總、孔範等內宴,無復尊卑之序,號為狎客,專以詩酒為娛,不恤國政。秘書監傅縡上書諫曰:“人君者,恭事上帝,子愛下人,省嗜慾,遠佞,未明求衣,旰忘食,是以澤被區宇,慶子孫。陛下頃來,酒過度,不虔郊廟大神,專媚昏之鬼。小人在側,宦豎擅權,惡誠直如仇讎,視時人如草芥。後宮曳羅綺,廄馬餘菽粟,百姓離,轉屍蔽野。神怒人怨,眾叛親離。臣恐東南王氣,自斯而盡。”後主不聽,驕恣甚。未幾而國滅。

陳司空侯安都,自以有安社稷之功,驕矜甚,每侍宴酒酣,輒箕踞而坐。嘗謂文帝曰:“何如作臨川王時?”又借華林園水殿,與妾賓客置酒於其上,帝甚惡之。後竟誅死。

東魏武定五年,後齊文襄帝時為世子,屬神武帝崩,秘不發喪,朝魏帝於鄴。魏帝宴之,文襄起儛。及嗣位,又朝魏帝於鄴,侍宴而惰。有識者知文襄之不免。後果為盜所害。

神武時,司徒高昂嘗詣相府,將直入門,門者止之。昂怒,引弓門者,神武不之罪。尋為西魏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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