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樹下的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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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十幾分鍾,山裡氣味散的差不多了,溫度也降了下來,羅森走進了山
。
在山中心位置的地面上,黑
珠子全都不見了,只剩下薄薄一層淡紫
的粉末。在粉末的最中間,則是一個泛著灰白
金屬光澤的顱骨。這顱骨也經受不住高溫,癟地只剩下拳頭大小,只依稀能看出顱骨的模樣。。
‘這頭骨,看著好像是金屬。’羅森盯著這顱骨看了兩秒,忽然眼前一亮,出現十幾行字:‘維肯的頭骨,生物鈦合金,莫式硬度10。5,抗拉強度…。。”視界中出現一大串文字,全都是描述材料物理特的專業數據,一般人看起來會覺得如同天書,但羅森學的就是材料物理學,快速瀏覽一遍後,心中忍不住嘆口氣:“生物鈦合金,強度幾乎是普通碳素鋼的100倍,硬度超越人造金剛石,難怪安妮的鋼劍會砍不動。”
“他死了嗎?”安妮走了進來。
羅森長吁口氣:“應該是死透了。”安妮蹲下身,看著被燒癟的頭骨,又環視著山壁周圍融化的岩石,最後轉頭看向羅森,一臉的慨:“傳說中無法殺死的高階
血鬼,竟然真的被你殺了。如果不是發生在眼前,我真不敢相信這一切是真的。”羅森撓了撓頭,笑道:“主要是因為運氣好。”
“不,不是運氣。”安妮嚴肅地搖了搖頭:“我聽到了維肯最後說的話,他說你是天啟者!”羅森聽了,忍不住哂笑一聲:“這種鬼話你也信啊?我要是天啟者的話,殺個高階血鬼至於這麼費力嗎?還有,我的鍊金天賦也就比普通人強上一些,就這點力量,想要當拯救世界的天啟者,那不是自尋死路?”天啟預言,他是第一個不信。既然不信預言,那所謂的天啟者他自然也是嗤之以鼻。
這麼一說,安妮也不大確定了:“好像也對。我聽說,火焰神童迪拉克出生不到半個月時,家裡遭了一場火災,整棟樓都被燒了,但迪拉克卻一點事都沒有,甚至還在火裡開心地爬來爬去,從那之後,他就被喊做不焚者。相比之下,你好像本沒有受到天神的寵愛。”
“就是嘛。”羅森攤了攤手,又說道:“好了好了,別多想這些有的沒的了,反正我們殺了維肯,暫時沒有命危險了。活著才是最重要的,對吧。”安妮點頭同意:“對,維肯死了才是最重要的。”她不再糾結天啟者的事情,轉頭看了一圈山
,她臉上顯出輕鬆的笑容:“我第一次
覺活著是一件不錯的事。”這邊,羅森蹲下身,小心翼翼地將地面上淡紫
的粉塵收集起來,這玩意大約有1公斤。
“這些灰燼有用嗎?”安妮問。
羅森搖了搖頭:“我也不知道,但高階血鬼的灰燼可不多見。物以稀為貴,或許能找到買家。”他將癟成拳頭大小的頭骨也撿了起來,
進了行李包裹:“安妮,我們去找個鐵匠,把這東西分開兩份,我們一人一半分了。”安妮也開始收拾行李,她看也沒看維肯的頭骨一眼:“你要喜歡就拿去吧。這東西這麼硬,世上
本沒鐵匠能把它們分開,就算勉強能分開,也用不了。”
“那我拿去賣錢,到時候一人一半。肯定有魔法師會對它興趣的。”羅森隨口道。
“不用。”安妮已經收拾好了行李,她東西不多,就一個隨身行李包裹,一把普通的銀劍,一把斷掉的鋼劍,收拾完了,她走到羅森身前,將錢箱遞給他。
“你這是?”羅森有些不解。
“你的錢,還給你。裡面大概有2700朗特,餘下300朗特是我的佣金。”羅森撓頭:“當初不是說全都是你的佣金嗎?”安妮搖頭:“不能這麼算的。這一回,我們能殺死維肯,全靠你自己的力量,我只是幫了點小忙而已。”羅森還是沒伸手接:“我不要。要不是你大半夜趕來救我,我昨晚就被維肯光血,成了一具屍體。再說,3000朗特我已經給你了,拿回來算什麼事?”
“你就拿著吧!”安妮執意要將錢放在羅森懷裡,她轉頭看著樹林,幽幽地說道:“羅森,你是爵士,還有自己的莊園。你以後還要重振家業。你比我這個人更需要這筆錢。”
“人?重振家業?”羅森微微一怔,他仔細看安妮,卻看到她滿臉的悵然。
‘她好像不大高興?’羅森有些奇怪,他回想自己在遊戲中遇到的變異系追獵者,想著他們的遭遇。突然間,他覺得自己理解了安妮的想法。
‘變異系追獵者是黑魔法的產物,一半是人,另一半是怪物,普通人對他們又害怕又排斥。這一系的追獵者通常沒有朋友,他們形單影隻地遊走在人類社會的邊緣,依靠怪物委託的酬金勉強養活自己。絕大部分變異系追獵者的歸宿,都是死在某個怪物手中…沒人願意瞭解他們的生活,更不會有人關心他們的去留。他們悄悄的被製造出來,又悄悄的死去,就好像從未在這世界上存在過一般。’遊戲中,變異系追獵者的身體最強大,但他們也最孤獨。
那些剛剛離開學院的年輕追獵者們,往往都會盡自己最大努力去幫助普通人,希望能收穫到善意,但現實總會將最殘酷的一面毫無保留地展現在他們面前。
“哈哈哈~~”羅森忽然大笑起來。
安妮被他笑的莫名其妙:“你笑什麼?”羅森不答反問:“安妮,你以為我會回拉普拉斯莊園去繼承家業?”安妮奇怪地看著羅森:“難道不需要嗎?莊園附近至少有一千畝地,而且全都是肥沃的耕地呢,這可是一筆巨大的財富。”羅森點了點頭:“你說的沒錯。”
“那你還不回去?”安妮更加不解。
羅森搖了搖頭,面容堅定:“我不會回去的,因為我不喜歡那樣的生活。我喜歡鍊金術,我更喜歡四處冒險。更重要的是,我身上的血印魔法還沒有解除,低級驅藥的效果只能持續三天,三天後,我就必須再次服藥,再忍受一波可怕的痛苦。還有,我要是呆在莊園。等到某天,鮮血薔薇的人來追殺我們,豈不是一下就能找到我?”他說的這些都是真心話,理由也十分充分,但還有最重要的一點他沒有說。
之前面對血鬼維肯時,他就發誓要將怪物殺成保護動物,這話絕不是一時衝動,而是他內心最深處的想法。現在又有了鮮血薔薇這檔子事,就註定他這輩子不可能舒舒服服地呆在一個地方當一個富翁。
他有一種強烈的覺,在今後可預見的時間裡,他都會和怪物周旋、戰鬥,互為死敵。現在,他最該做的就是提升自己的力量,而不是回去守著那塊地?
安妮沒有料到羅森會這麼說,她低頭看著他,很不可思議:“喂~小傢伙,1000畝良田不要,爵士頭銜你也不要嗎?現在維肯已經死了,沒了他的威脅,血印魔法隨時都可以解的呀。”羅森聳了聳肩:“我家的爵士頭銜只是榮譽稱號,是我父親花5000朗特從德倫大公那買來的,沒法繼承。”說完,不等安妮反應過來,羅森就將手中的錢箱推還了回去:“就按你說的,殺死維肯的酬金是300朗特。但現在,我要你護送我去霍爾德堡解除血印魔法,酬金是2700朗特。你要是不接這個委託,那我就一個人去霍爾德堡。”安妮連連搖頭:“不不不,你不能一個人去,北方是戰亂區,只要一出德倫公國的範圍,道路上就遍佈盜匪和怪物,你一個人太危險了!”羅森將錢箱一推:“那你護送我去。”安妮一臉的無奈:“真不知道你這小傢伙是怎麼想的。好吧,我會帶你去霍爾德堡,但酬金不用這麼多,100朗特就足夠了。”她從錢箱裡拿出100朗特,隨後就要將餘下的錢還給羅森。
羅森連連擺手:“不要還給我,這錢太重了,我拿著累。再者,北上的路可不輕鬆呀,這麼多錢放在我身上也不安全,對吧?”這話說服了安妮,她點了點頭,將錢箱收了起來:“也對,那我替你保管著,你要用就和我說。”
“好。”羅森乾脆地應了一聲,然後問:“接下來我們該怎麼走?”
“你跟我來就行啦。”不知不覺,安妮語氣變得十分輕快。她走在前面,邊走邊說道:“我得先去買一把新的鋼劍。我的皮甲到處都是破,也要好好修一下啦。對啦,我們還得買兩匹馬,所以我們要先朝東北方走大概40里路,去桑德蘭小鎮一趟。桑德蘭鎮,你知道的吧?”
“桑德蘭小鎮,方圓百里最繁華的小鎮,我當然知道。我們走。”羅森愉快的答應了。
兩人一前一後地趕路,安妮在前,羅森在後。
一開始,兩人隨意聊著天,安妮說一些自己旅途上遇見的趣聞,羅森則會講一些淺顯但奇妙的科學理論。
奇特的事,明明兩人話題完全不一樣,但卻聊得相當愉快。當安妮聊到有趣處,羅森都是哈哈大笑。而當羅森說出一些常顯而易見,卻從來沒有任何想過的奇妙理論時,安妮聽得雙眸異彩連連,由衷讚歎羅森的智慧。
就這麼一直聊了好幾個小時,兩人都覺得意猶未盡,心情也是前所有為的放鬆。
安妮忍不住慨:“說真的,我今年一整年說的話,還沒今天一天多呢。”羅森笑道:“你以前肯定不知道,你其實是個話癆。”安妮伸手輕輕打了下羅森的肩膀,嗔道:“你才話癆呢。”
“哎呦~痛~”羅森一臉痛苦,用力著肩膀。
安妮嚇一跳:“很痛嗎?我沒用力呀。”
“哈哈~我騙你的。”羅森大笑。
“去你的。”安妮揮手,佯裝要打。
羅森急忙躲閃,閃了幾下,他忽然停住腳步,臉上的笑意瞬間收斂了,眼睛一直看著安妮身側的位置,表情發沉。
安妮察覺不對,立即轉頭看,結果她就看到,大概30多米外,路邊一棵一人合抱的大槐樹底下,半躺半靠著一具高度腐爛的屍體。
羅森收起玩鬧心態,一雙眼睛警覺地四處張望:“屍體身上的少了一大半,身體破損處有明顯的啃食痕跡,會不會是食屍鬼乾的?”‘鏘~’安妮右手拔出銀劍,左手拿出了手弩。
“走,我們過去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