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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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朝宗到南京來的時候,他對這六朝金粉的故鄉已充滿了綺思,秦淮絕,商女多情,他也在前人的詩詞中以及過往的遊客口中,知道得不少。

來到之後,他為了‮試考‬,一時未能得便,後來結識了一批朋友,歌臺舞榭間,總算約略地領略了一下風光,但是卻無以深入,一句話,他手頭並不寬裕。

因為他是來應試的,並沒有帶很多錢,南京雖有幾個父執輩,也幫助了他一些用處,但是不夠他去揮霍的,所以他只是淺嘗即止,心中不無憾焉。

他覺得未能在秦淮河畔,結識一個紅粉知己,留下一些可堪回味的記憶,似乎是辜負了這青少年。

他原是一個風自賞的人。

因此,聽說要給他介紹香扇墜兒時,他欣然地前往了,那知事情竟是出奇的順利,小巧美麗的香君,居然對他一見鍾鍾情,今天居然獻身相就。

不但如此,美豔多情的鄭妥娘對他也是有意似無情地表示了好,約了他今晚相聚。這飛來的豔福使他暈陶陶的,只可惜時不我與,明天就要走了,若能不走,那該多好。

最難消受美人恩,他在心中盤算著,今夜跟鄭妥娘,那將是一個怎麼樣的場面。間,鄭妥娘那一對小巧的金蓮,曾經使他猝然心動過,他看過不少的小腳,家裡也有不少從姐妹是裹足的,但是沒有一雙腳能與鄭妥娘相比的。

她的腳美,美在瘦,細才盈握,柔若無骨,沒有腳背上腫起的那一團。他更憶起揹著鄭妥娘時的受。

那樣的輕盈,觸手卻又是那樣的柔,那樣的彈軔,而她全身又是那樣的火熱。他接著又想起了香君,這個女孩子也是那樣的美,但美在純真,美在晶瑩,美在細膩,像是一塊無垢的白玉,使人憐惜對使人疼愛。

但她卻像是一尊玉雕的美人,只適宜捧在手上賞玩,不是那種抱在懷裡,使人銷魂的典型。

因為她究竟太稚了,全然不解風情,而侯朝宗卻是一個血氣方剛的成的男人。他的愛情觀中,多少要摻進一些慾的。

一定要他選擇,他會擇取鄭妥娘,所以他在心中想著的是今夜如何一親芳澤去。好在鄭妥娘是開過身的,必要時,他準備留宿在那兒,妥娘是秦淮名,名是沒有身價的。

銀子花足了,姑娘們認為情夠了,會隱約暗示你可以留下不走。那不必再花銀子,但是先前所孝敬的銀子已經很可觀了。

朝宗算算身上還有二十兩剩餘的銀子,那原是想買樣東西送給香君的,現在已經用不到了。

朝宗倒不是小氣,他知道以現在跟香君的情,送她東西反而顯得過份了。那可以移在妥娘身上用掉它,名沒有夜渡資例,有人花了上千兩銀子還未必能夠一親芳澤,但是朝宗知道自己不必花這麼多的錢,最多打賞一下小丫頭,以及付出一桌酒菜錢就夠了,二十兩銀子足夠的了。

問題還在妥娘,妥娘不會要錢的,可是自己也不能太冒失,貿然輕薄,那可能會捱上一個大嘴巴打出香閨,這個笑話可就大了。

那必須要有技巧,要製造氣氛,要培養‮趣情‬,順其自然而水到渠成。

如何運用技巧呢?

第一個方法是灌醉她,那倒不難,只是妥娘一醉之後會驚天動地,就不知道是怎麼個情況了,這可不是好辦法。

第二個方法是借酒裝醉,那或許有用,妥娘對自己的印象很好,也許不忍拒絕自己的要求,只是這太俗氣了,而且也沒有多少‮趣情‬。

妥娘是個格奇特的女子,那必須要以非常的手段去征服她。

朝宗一直想到天黑,才出了門,乘著月,慢慢地踱到了舊院街上。

燈紅酒綠,絃歌不絕,這條街剛從沉睡中甦醒,正是它最熱鬧、最神的時候。鹽賈、鉅富、大商家是此地的常客,再有就是一些宦家子弟以及皇族貴戚。這些人有的是錢,這些錢養活了秦淮河上的鶯鶯燕燕,這些女人也點綴了六朝金粉的繁華。

“朱門酒臭,路有凍死骨。”這兩句詩是描述貧與富最強烈的對比,但是不適合用在秦淮河上,至少後一句絕對用不上。但見朱門酒臭,不見路上有死骨。

因為巡街的管得緊,叫化子不準踏進這兒來的,殘餚剩飯把野狗都喂得腦滿腸肥,那裡還會餓死人呢?

侯朝宗信步所之,走過一家茶樓,裡面有鬨堂的喝-聲,門口貼著紅紙條,寫著:“特央說書名家柳敬亭先生新編諷世名著爭寵記,亥正恭候,每位茶資一錢,祈請早蒞,以免向隅。”那是柳麻子在說書,每個人居然要一錢銀子的茶資,也真是好賺頭,看情形裡面又是個大滿座。

一個晚上下來,最少都有十來二十兩。

朝宗有點慨,覺得生逢亂世,就是讀書人不值錢,在歸德家鄉那位教家塾的老夫子,也是一領青襟,秀才出身,起五更,熬半夜,辛辛苦苦,教二三十個頑童,一年束脩,也不過是柳麻子說一個晚上的書,幸與不幸,相差又何其遠呢?

他避開了媚香院,一直轉到卞玉京的白玉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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