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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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柔搖搖頭說:“幸福自己吃就好了,媽咪不吃。”方晉拿著小白狗走了過來說:“好了,小鮑主,爹地換了小白狗,現在我們可以去吃飯了吧?”
“謝謝爹地。”幸福高興的抱著小白狗說:“爹地、媽咪,我們晚餐吃什麼?”想要的東西到手了,她的肚子也開始餓了。
方晉抱起女兒問:“小鮑主,你想吃什麼?”幸福一聽父親這麼問她,想了想回答說:“我想喝冰淇淋汽水。”思柔笑看女兒說:“只喝冰淇淋汽水是不會飽的。”方晉也笑看著女兒說:“只喝汽水不吃飯,是長不大的哦!”幸福抱著父親的脖子撒嬌的說:“我才不要長大呢!人家要永遠做爹地、媽咪的小女兒。”方晉跟思柔聽了幸福這麼說,馬上大笑了起來。尤其是方晉更是開心,他帶著思柔邊走邊看著女兒說:“就算你長大了,也永遠是爹地跟媽咪的小女兒啊!”方晉帶著思柔跟女兒來到了一家著名的臺菜餐廳,他滿意的看著女兒開心的吃著清蒸魚、青菜等佳餚,卻皺著眉頭看著思柔,她吃得太少了,所以他不停的往思柔的盤裡夾菜。
“多吃點、多吃點魚、多吃點青菜,你太瘦了。”不一會思柔盤裡的菜就堆得像小山丘一樣高了。
思柔看著盤裡的菜,搖搖頭說:“太多了,我吃不完。”
“你太瘦了,得多吃一點。”現在的思柔比八年前更為纖細,覺上,似乎風一來她就隨時會被吹走一樣。
“瘦?”思柔一聽方晉這麼說,馬上反駁的說:“不會啊!我覺得我不瘦啊!”她覺得她的身材明明剛剛好。
方晉也不跟思柔爭辯,只是不停的往她的盤裡夾菜。
“我說你太瘦就是太瘦了,不信你問幸福,你吃胖一點是不是比較好看?”幸福聽父親這麼說,馬上點點頭。
“是啊!媽咪太瘦了,應該要多吃一點東西,這樣才會變得更漂亮。”思柔看著盤裡的菜,已經像座小山丘似的,而方晉還不停的往上面加“你們父女倆一搭一唱的,我只有一個人,當然說不過你們啊!”方晉看思柔這個樣子,馬上笑著說:“快點吃,如果你不把這些菜吃完,我可不帶你回家。”思柔看了方晉一眼,也學他在他的盤子裡夾滿了小山丘似的菜。
“你也快吃,不把這些菜吃完,我跟幸福也不帶你回家。”方晉聽思柔這麼說,馬上端起碗來,三兩下就把盤裡的菜解決得清潔溜溜。
思柔看方晉這麼快就吃完了那座小山丘似的菜,馬上又在他的盤裡夾了一堆。
方晉馬上阻止思柔說:“找已經吃了兩碗飯了。”思柔也學著方晉說:“你太瘦了,如果不多吃一點,怎麼能給我跟幸福安全呢?你說是不是,幸福?”幸福笑著看父母鬥嘴。
“方晉、你不是方晉嗎?”聽見有人叫他,方晉馬上轉過頭去,霎時看見他在美國唸書時的同學趙大禎,他跟他已有兩、三年不見了。
“大禎,你怎麼會在這呢?”方晉吃驚的問。他記得趙大禎到硅谷去當系統工程師了,怎麼會在臺灣遇見他呢?
“我已經回臺灣兩、三年了。”趙大禎拍拍方晉的肩膀說:“大律師,你怎麼有空回臺灣呢?”方晉現在是個名律師,聽說他就快要結婚了。
“爹地。”幸福好奇的看著父親問:“他是誰?”方晉笑著摸摸女兒的頭說:“叫趙叔叔。”
“趙叔叔,你好。”幸福乖巧的說。
“大禎,這是我的寶貝女兒…幸福。”方晉一臉得意的說。
趙大禎吃驚的說:“你的女兒?!”方晉什麼時候有那麼大的女兒了?那麼,坐在那個小女孩旁邊的應該就是他的子吧?可是,他明明聽說方晉要跟美國華人世家的女兒結婚,怎麼這會兒他連老婆、女兒都有了?
“方晉,你真不夠意思,同學那麼多年,從來沒聽你說你已有老婆、女兒了。”方晉笑一笑,不知該怎麼回答。
“叔叔,那就是你的太太嗎?”幸福拉著趙大禎的手問。
“嗯。”趙大禎點點頭,方晉的女兒長得粉雕玉琢的,將來一定跟她的母親一樣…是個大美人。
“嬸嬸長得好漂亮哦!”幸福誇獎的說:“除了媽咪外,我沒有見過長得比嬸嬸還漂亮的人。”趙大禎聽幸福這麼誇獎自己的子,高興極了,他連忙招來自己的
子。
“意秋,這是我在美國念碩士時的同學方晉,這是他的子跟女兒。”女人聽見有人稱讚她長得漂亮,有哪個不高興的?雖然幸福說除了她母親之外,沒見過比她長得更漂亮的。但對每個孩子來說,自己的母親都是最漂亮的,換句話說,她就是幸福見過最漂亮的人了。
聽幸福這麼誇獎她,唐意秋對幸福母女倆馬上有了好。
“你們好,我叫唐意秋。”
“我叫向思柔,你好。”趙大禎跟子坐了下來說:“方晉,你真不夠意思,有這麼漂亮的
子跟可愛的女兒,居然不帶到美國給我們看看,一逕的把她們藏在臺灣。”幸福聽趙大禎這麼說,還以為他在責怪父親,馬上替父親辯解說:“趙叔叔,不是爹地不帶我跟媽咪到美國,而是因為…媽咪一直在生病,沒辦法去。爹地在接到幸福寫去的信後,馬上就趕回來了,所以,媽咪才會好起來的。”唐意秋聽了
動極了,原來方晉是那麼多情的人。
思柔馬上阻止女兒說:“幸福,大人在說話,小孩子不可以嘴哦!”幸福馬上低下頭,道歉說:“對不起!”唐意秋見了,忍不住說:“方晉,你的女兒真可愛,你們什麼時候回美國啊?”方晉笑笑的說。
“看看吧!或許…不回去了。”聽方晉這麼說,趙大禎馬上拉著他說:“最近幾年,臺灣的科技不停的在進步,我就是被高薪請回臺灣的。方晉,你是紐約有名的律師,如果你肯回臺灣,一定有許多家的法律事務所願意以高薪聘請你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