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百五十三章意外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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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民關注下,李光範這位特別檢察官頂着巨大壓力。向李名博遞延長調查期限申請。理由是:關鍵證人李相恩還在國外未接受詢問,調查不完整。

不過李名博動用手中權限,駁回李光範的申請。

理由是:調查組已經經過充分調查,為安定國內政局、全力應對朝核問題考慮,不允許繼續調查。

韓國法律規定:韓國總統是檢察廳和特別檢察官最高領導人,只有總統有權審批相關申請,而包括國會在內其它機構無權干涉或更改總統決定。

延長調查期限的申請被駁回後,李光範立即作出結案報告並對外公佈。

特別調查組認為:李明博長子李世炯沒有直接參與內谷私宅地皮購買過程,沒有違反房地產實名制,但有贈與税逃避嫌疑,移檢察機關調查。

李光範不傻,他不敢得罪李名博,於是便放過了李世炯。

當然,他也有足夠的藉口:因為調查不完整,證據不足,不關我的事。

而對於其他人,李世炯就不會那麼客氣了。

特別調查組決定:起訴青瓦台前警護處長金仁鍾、財務官金泰煥等3人。理由是:3人在購買地皮中損公肥私,損害國家利益並涉嫌瀆職。

李世炯平安無事,躲過被起訴。

而金仁鍾3人成了替罪羊,用於平息國民的怒火,以及轉移注意力。

其中金泰煥身亡,免於所有刑事、行政責任,但要承擔可能的賠償。

最總,‘總統私宅案’在民眾的議論聲中宣告完結。

但此案的後續影響深遠且意義重大。

最重要的是,李名博和大國家黨的聲譽受到很大影響。李名博總統的支持率跌破歷史新低;大國家黨黨內其它人的民望也出現不同程度下降。

受此拖累,李名博政府的執政能力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

而這點對李名博的影響最直接、最嚴重,需要很長時間挽回這份損失。

在這種大背景下,李名博騰出力。轉過身處置罪魁禍首金允浩。

所有人都知道兩者間的矛盾,等着看李名博如何收拾金允浩。

但李名博的處置方案出現後,很多人錯愕不已。

大檢察廳決定:鑑於金允浩的優秀表現和突出工作能力。越級提拔他升任一級檢察官,併到大檢察廳中央搜查部任職。

這份決定出現後。很多人錯愕,但也有不少人冷笑,等着看金允浩笑話。

有心人能看出,李名博越級提拔金允浩,明顯是為了平心民眾對他的不滿和不信任,為表現自己的公正無私。但實際上卻將金允浩架在火爐上燒烤。

首先是金允浩的年紀和資歷問題。

在大檢察廳工作的一級檢察官平均年齡在45歲,擁有多年工作經驗。

金允浩年紀輕、資歷相對淺薄,是異類中的異類。

他到大檢察廳工作後。定會受到所有人的排擠和打壓。

因此,他能否在新單位生存下去都是問題。

其次責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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