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百五十三章意外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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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檢察廳主要職責是制定政策、法規,督導下屬機構工作。

大檢察廳旗下只有兩個特殊辦案部門:公共安全部門;中央搜查部。

公共安全部主要負責全國重大刑事類案件。

而非刑事類案件,則統統歸中央搜查部管轄,其中包括行政、經濟案等。

從職權劃分就可以看出,中央搜查部是大檢察廳的王牌部門,權利超大。

而大檢察廳又是其它下屬檢察廳的頂頭上司。

總結來講,中央特搜部檢察官的職權是基層檢察官中最大的;在地位上高於所有基層檢察官,僅次於檢察長,甚至比邊緣檢察長地位更高。

例如:中央特搜部的檢察官完全可以跟濟州島檢察長平起平坐。

而但凡在中央特搜部能夠存活下來的檢察官。至少能升任實權檢察長。

幾乎所有檢察總長和高級檢察長,都有在中央特搜部任職的經歷。

可以説,中央特搜部是通往更高職位的必經之路。

而職權大。地位高,同樣意味責任重大。

金允浩能否承擔起這麼大的責任又是問題。

相反,一旦他出錯,那就是非常嚴重的問題,甚至會面臨牢獄之災。

最後,是捧殺問題。

李名博將金允浩捧得這麼高,其實是不安好心,暗藏殺機。

金允浩升任後會獲得極大關注,但這份關注會成為他最大負擔。

在高度關注下。他犯下的錯誤將無所遁形,並會被無限放大。

一旦他無法勝任本質工作。屢屢犯錯,那民眾的口水就會把他淹沒。

而在犯錯問題上。金允浩是無法規避的。

即便他再小心,也躲不過各種陰謀陷害,定會‘被犯錯’。這些情況都是可以預見的,李名博只要動動嘴,就會有大批人讓金允浩犯錯。

站得越高,摔得越重——這就是捧殺的威力。

所以,越級升遷,到大檢察廳特搜部任職,表面看似風光,實則是李名博的報復手段。這種報復手段看起來正大光明,金允浩本沒辦法破解。

拿到升遷令後,金允浩瞬間便想清了其中所有關節。

但他並不懼怕這份捧殺,反而變得鬥志昂揚。

他更沒想過拒絕這份升遷。

到大檢察廳中央搜查部工作是他的夢想和復仇計劃關鍵,他又怎會拒絕。

至於其中的危機和挑戰,他重視,但卻有信心應對下來。

金允浩心中冷笑:“李名博,你恐怕想不到吧:你想借此害我,卻在無意間幫我很大忙。我是應該謝你呢,還是應該謝你呢!”既然給了他表現的舞台,他定要耍的彩,不辜負某些人的期待。

“大檢察廳…我來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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