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寫與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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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雅鬥一九四六年九月裏,我在雅鬥(yaddo)。雅鬥是美國紐約省的一所大花園,有一萬多畝地。園內有松林、小湖、玫瑰圃、樓館,與散在松蔭下的單間書房。此園原為私產。園主是財主,而喜藝術。他死後,繼承人們組織了委員會,把園子作為招待藝術家創作的地方。這是由一九二六年開始的,到現在已招待過五百多位藝術家。招待期間,客人食宿由園中供給。

園林極美,地方幽靜。這的確是安心創作的好地點。當我被約去住一個月的時候,史沫特萊正在那裏撰寫朱德總司令傳。

客人們吃過早飯,即到林蔭中的小書房去工作。遊園的人們不得到書房附近來,客人們也不得湊到一處聊天。下午四點,工作停止,客人們才到一處,或打球,或散步,或划船。晚飯後,大家在一處或閒談,或下棋,或跳舞,或喝一點酒。這樣,一個月裏,我差不多都能見到史沫特萊。

有一次,我們到市裏去吃飯,(雅鬥園距市裏有二英里,可以慢慢走去)看見鄰桌坐着一男一女兩位黑人。坐了二十分鐘,沒有人招呼他們。女的極不安,想要走出去,男的不肯。史沫特萊過去把他們讓到我們桌上來,同時叫過跑堂的質問為什麼不伺候黑人。那天,有某進步的工會正在市裏開年會,她準備好,假若跑堂的出口不遜,她會馬上去找開會的工人代表們,來興師問罪。幸而,跑堂的見她聲俱厲,在她面前低了頭;否則,那天會出些事故的。

在雅斗的時候,我跟她談到那時候國內文藝作家的貧困。她馬上教我起草一封信,由她打出多少份,由她寄給美國的前進作家們。結果,我收到了大家的獻金一千四百多元,存入銀行。我沒法子匯寄美金,又由她寫信給一位住在上海的友人,教她把美金給那時候的“文協”負責人。她的熱心、肯受累、肯負責,令人動、

二、遲歸①——①此節為老舍書信片語摘出匯成,為便於閲讀,略去書信格式,註明時間。下同。

(1948年2月4致高克毅)紐約多雪,一冬極寒,今晨又正落雪!

“四世”已快寫完,因心情欠佳,殊不滿意。

定於三月中回國,是否能按時回去,當不可知。

(1948年3月4致高克毅)我又申請延展留美六個月,尚無迴音;假若得不到允許,即將回國了。

三、代理人①①老舍的首任出版代理是休伊特·赫茨。這裏提到的沃爾什夫人即美國著名作家賽珍珠。她幫老舍聯繫了新的代理大衞·勞埃得。賽珍珠在致勞埃得的信中詳細代了老舍作品翻譯出版的各種問題,信文如下:親愛的勞埃得先生:舒舍予先生(即老舍,《駱駝祥子》的作者)正在尋找新的代理人。眼下休伊特·赫茨是他的代理人,但她由於家務繁重,可能要減少委託工作量,甚至可能要放棄這一工作。舒先生請我們給他推薦一位代理人,我認為你是很理想的人選。舒先生人很文靜、十分靦腆,還很不適應這裏的生活環境。

目前,他正在翻譯一部長篇小説,名字叫《四世同堂》。由於下面一些原因,他的事情正處於混亂狀態。或許,我最好先給你簡單談一下問題的癥結所在。

他的作品的譯者伊文·金(筆名),在沒和他打招呼的情況下,翻譯了《駱駝祥子》。該書經雷諾和希契科克公司出版後,你可能也知道,入選為“每月佳書”但在相當一段時間裏,舒先生沒有收到任何報酬。我猜想,當時他可能不知道那本書取得了這麼好的效果,甚至可能本不知道這本書已經出版了。後來,還是在朋友們的幫助下,他才分享到百分之五十的版權税。

去年,林語堂的二女兒林太乙想翻譯舒先生早期的一本小説《離婚》,因為約翰德不知道他們此舉和舒先生與雷諾和希契科克公司的出版計劃相沖突,結果這一設想就產了。與此同時,伊文·金返回中國後生了一場大病,在住院恢復期間,他着手翻譯了《離婚》。開始的時候,翻譯工作似乎進行得還順利,他好像也很為舒先生着想。但後來,使舒先生十分不安的是,他發現伊文·金的譯文在許多重要方面大大偏離了原著,結尾則和原著完全不同。事實上,他對伊文·金在翻譯《駱駝祥子》時擅自進行改動本來就十分不滿。因此,當他發現伊文·金又故技重演時,他到無法容忍這件事,並且拒絕承認伊文·金的工作。伊文·金先生變得極為暴,他告訴舒先生他(伊文·金)有權獲得全部版權收入。他還説,照他看來,要不是他在翻譯過程中對原著做了進一步完善,舒先生的著作本一文不值。他還通過律師恫嚇過舒先生。金先生眼下大概在佛羅里達,或在其他什麼地方療養,但我看他再也不會恢復成一個好人了。雷諾和希契科克公司曾向舒先生施加過很大的壓力,堅持要出版《離婚》一書,但在目前這種情況下,他們當然不可能繼續出版該書。他們也試圖另外找人重譯,但未能成功。在這期間,既然《離婚》成了一起懸察,舒先生便和艾達·浦愛德小姐一起,着手翻譯他的另一部長篇小説《四世同堂》。他們給人看了這本書前十章的譯稿。據我所知,正在氣頭上的尤金·雷諾先生説,當《離婚》還在懸而未決時,他不願意再惹麻煩。因此,舒先生問過我是否還要繼續翻譯下去,我看過他們的譯稿,我認為翻得不錯,書的前景應當很好。可能不用我説你也知道,舒先生是當代中國最重要的作家,所以我建議他和艾達·浦愛德小姐繼續翻譯下去,事實上,他們取得了很不錯的進展。另外,為了讓他能完成這一工作,我還幫助舒先生延長了他的簽證。他現在回國也很不安全,因為他是個著名的民主人士,回去後不是被殺,至少也得被捕進監獄。

我建議,如果你能像我所希望的那樣,接受舒先生作為你的委託人的話,你們應該就他的事好好談一談。我們也應該見一見約翰德先生,我覺得他應該得到周到的照料,他有些神經過,而且不善於辭令。雖然尤金·雷諾先生一點也不瞭解他,但約翰德先生本人仍會堅持出版界的一些最強硬的職業道德觀念。任何變動都應當徵求舒先生的意見,並經過他同意。

以上大致包括了一些主要問題,你和舒先生談過之後,會詳細地瞭解到更多的情況。

你真誠的理查德·沃爾什夫人(1948年4月6致勞埃得)收到沃爾什夫人的信,她説要代我給您寫信。是否能給我打個電話,安排個見面時間。

四、譯《四世同堂》(1948年5月4致勞埃得)休伊特·赫茨已辭去《離婚》出版代理人一職。我已經指定大衞·勞埃得先生作為出版代理人,並委託他處理一切有關這部書的版權問題。這部書的版權不屬於雷諾和希契科克出版公司。

(1948年4月22致勞埃得)關於繼續出版我小説的英譯本的問題,我唯一興趣的是目前我正和浦愛德小姐合譯的一部長篇。這是一部長達一百萬漢字的小説,前兩部分已在上海出版,第三部分還在寫,希望能在兩個月內趕出來。書中講的是八年抗戰時期北京的事。就我個人而言,我自己非常喜歡這部小説,因為它是我從事寫作以來最長的,可能也是最好的一本書。至於出英文版,我覺得很有必要作一些刪節,至少去掉二十萬字。

雖然有一次阿穆森先生讓我和雷諾先生籤個合同,但到目前為止,我尚未和任何人為出版此書達成協議。如果我們能找到其他人出版,我當然也很高興。

浦愛德小姐出生在中國。她出版過兩本擁有版權的關於中國的書。她看不懂中文,但聽得懂。我把小説一段一段地念給她聽,她可以馬上譯成英文,這是我很願意與她一起工作的原因。

然而,她也有不足之處。比如,為了儘可能多地保持中國味兒,她常把英文得很不連貫。我給赫茨小姐看翻譯稿的前十章時,她告訴我最好立刻停止和浦愛德小姐一起幹。她認為浦愛德小姐的英文很怪,她説如果我繼續和浦愛德小姐一起翻譯下去,就有必要請第三者對文字再進行潤。如果真是那樣,事情就複雜了。這恐怕也是雷諾先生認為簽約還為時過早的理由。

為了這件事,我徵求過沃爾什夫人的意見。她看完前十章後,認為我還可以繼續同浦愛德小姐一起工作。她還説她很喜歡這個故事,文字上的問題可以給一位稱職的編輯去處理。①——①此信中所謂的“一百萬漢字的小説”即老舍的長篇小説《四世同堂》。

(1948年7月16致勞埃得)我要到鄉下去住幾天,大概七月二十四返回。

從鄉下回來後,再有兩週的時間,我就能和浦愛德小姐一起翻譯完我的那部長篇小説。

您能在我去鄉下的期間和浦愛德小姐談談嗎?我要在場的話,恐怕她有許多不便開口之處。

如果她不同意百分之十五的分成比例,我們可以給她百分之二十,尊意如何?

至於那篇短篇小説①,我看我們先別去管它,因為瓊小姐已收到過三次了。但假如我們把它送給哈珀雜誌(harper)或是其他您知道的雜誌,您看怎麼樣?——①即《馬褲先生》,羅斯·瓊翻譯成英文。

(1948年7月21致勞埃得)雷諾和希契科克出版公司的阿穆森先生剛從鄉下回來。他在那裏花了三個星期的時間看完了《離婚》,並做了些小小的修改。昨天他來電話説這部書的出版工作可於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份就緒。

我認為浦愛德小姐的觀點有道理:一部翻譯作品如果被譯者以外的人再手,那麼這部作品就很難保持其完整。我同意她自己把工作做到底,並按她的意見給她百分之二十五的分成作為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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