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寫與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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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水平有限,無法評論她的文風好壞,現在完全依賴她是有點冒險。但如果再找第三者介入,這無疑會刺傷她的自尊心,對於一個朋友,我是決不會這麼做的。所以,我們還是堅持下去吧,也許我們對她的信任會使她獲得更多的自信心。

她現在出去度假了,大概十天左右。我希望我們能簽訂那份您起草並修改的協議。

我是上星期一從鄉下回來的,八月四以後再去鄉下住些子。城裏簡直熱得沒法幹活。

五、《離婚》譯事①(1948年7月30)有一天,我和郭小姐②、阿穆森先生一起談了《離婚》的問題,按着阿穆森先生的建議,我用了兩天的時間又做了必要的修改。郭小姐很欣賞這些改動,答應一定儘快將其譯成英文,也許下個月就可以把譯稿給阿穆森先生。

我相信這部小説經過修改以後就相當不錯了。希望阿穆森先生儘快看完修改以後的稿子,能在近給出版公司。

我想,如果這部書能儘快地出版,就能在很大程度上制止住沃得的一派胡言,如果能趕在沃得的“珍本”上市之前問世,那我們就都得救了③。

在我們的書出版以後,他絕對不敢用他篡改過的“珍本”和我們挑戰——①參見前附賽珍珠致勞埃得的信。

②郭小姐,hellenkuo(郭海倫),中文名郭鏡秋,《離婚》、《鼓書藝人》的譯者。

③沃得即伊文·金,後者是筆名。

(1948年8月3)明天我要去沃爾什夫人的農場住上四、五天。

我已給我在上海的出版人④去信了,向他説明了重新登記我所有書的版權的重要

我還和阿穆森先生通了電話,告訴他我已收到郭小姐寄來的《離婚》修改稿的英譯稿,阿穆森先生正忙着出版事宜的最後掃尾工作。在這場和沃得較量的醜惡的奧林匹克賽裏,我真希望能戰勝他——④即趙家璧先生。

(1948年8月25)您關於我的作品的中國版權問題會很棘手的看法是正確的。我在上海的代理人剛剛給我寄來《離婚》在中國的版權登記號碼,不知是否有所幫助。

我看,金的論點主要建立在兩個事實上:一是中美之間沒有有關保護版權的法律協議;二是在我來美之前,《駱駝祥子》的版權在他手理。如果他有《駱駝祥子》的版權,他同樣也能有《離婚》的版權。我想我們最好還是找到《駱駝祥子》的合同,看看是否真是如此。如果版權登記是由出版公司辦理的,那對咱們就有利多了。①——①伊文·金只是《駱駝祥子》的譯者,不是出版人,版權若屬出版公司,則對老舍有利。

六、好萊塢之行(1948年8月10)我明天飛洛杉磯商量《駱駝祥子》電影腳本的定稿事宜。

(1948年8月19)明天晚上才回來。離開好萊塢的時候,我沒提要報酬的事,因為對方給我買了往返機票,付了旅館賬單,加在一起要四百美元。他們是想了解我對據小説改編的電影劇本的看法。

好萊塢職業編劇改編的劇本實在是糟糕之極。我説了我的看法以後,他們正在考慮是不是再請一位劇作家或我本人來改編這部小説。

如果他們要我來改編,我很願意和他們籤個合同,當然,我一定會徵求您的意見;但如果他們去找劇作家來改編,那咱們也沒什麼可説的了。

(1948年9月8)王浩①乾的事真是糟透了。本來我該被邀請去幫他改編第一個電影劇本,可王卻偏偏找了個好萊塢的劇作家。把一萬五千塊的劇本費都花完了之後,才想到了我。這次該請我了吧,他又另找了一個人。問題就在於所有為建立獨立製片公司籌集的錢都不是他的,他這麼大把大把地花錢只是想證明他是老闆。我想,等他把錢都花完了以後,就會一走了之,到某個大公司去謀個好差事——①wanghowe.製片經辦人。

除非他們再來找我,我看咱們再也犯不上為那部電影心了。假如他們再要我去看第二個電影劇本,我得找他們要每週七百五十元的報酬。

七、《鼓書藝人》寫與譯(1949年2月9致樓適夷)《四世同堂》已草完,正在譯。這就是為什麼還未回國的原因。此書甚長,而譯手又不十分高明,故頗需時。如能完成,我想:出來一趟,若能有幾本書譯出,總算不虛此行;並不是因為美國舒服,才不回去——此地,對我,並不舒服!

《離婚》譯本已出版了,評者十之八九予以讚美,可是銷路很差!不管怎説吧,《駱駝祥子》、《離婚》,及《四世同堂》三書在美出版;“牛天賜”在英(熊式一譯)出版,有四書在國外印行,也總算是有了點代。若不為等“四世”譯完,我早就回國了。

(1948年11月30致高志毅)半年來極忙,而且苦悶!

《離婚》已出版,居然得到好評,很奇怪!

內將奉寄一本,作為聖誕禮,並祈惠正!

電影事擱淺,nothingdoing!

現在又在寫一新小説①,一時不會離開紐約。寫完時,頗想去走一走——①指《鼓書藝人》。

(1948年10月21)那本新小説①,我已經完成了四章,其中三章已給郭小姐去翻譯。如果您能為我們準備一份四六分成的合同,我將不勝。如果我能保持每天兩千字的速度(這幾天就是這樣),預計到新年時,我就能寫完。

(1948年11月15)郭小姐已將她譯好的“大鼓”②的前三章拿給她的代理人看了。看過之後,會把它送給您,請您將稿子給阿穆森先生。在給阿穆森先生之前,希望您叫人用打字機打一份清楚的底稿,那樣看起來更正規一點兒——①都指《鼓書藝人》。

②同上。

關於我和郭小姐為新書籤訂合同一事,除去合同規定的她的稿酬和享有的權利之外,我想我們就不再讓步了,除此以外,我沒有別的意見了。

(1948年11月19)我今天給阿穆森先生的信是這麼寫的:“十分抱歉,我要放棄《鼓書藝人》的全部工作了。寫完了十二章以後(約佔全書的一半),我發現它既不像我想象的那麼好,也不像我想象的那麼有意思。我想我最好還是別寫了。我身體疲乏極了,要徹底休息一下。

“郭小姐的代理人曾告訴勞埃得先生,説她似乎不是一個很合適的翻譯人。我能想象得出對像郭小姐那樣一位有創造的作家來説,去翻譯別人的作品該有多困難。

“事情現在搞成這個樣子,我十分抱歉。不過,從另一個角度來説,我也很高興能有幾天休息的時間。”我給他寫信的原因是,既然郭小姐的代理人向阿穆森先生搬是非,我們就不該老是保持沉默。我寫信的真意是好意地表明我對郭小姐並無惡意。倘若郭小姐能碰巧看到或聽到這封信的內容,她一定會動的,因為她總以為我們一直在和她討價還價,但在信裏我對此卻隻字未提。如果阿穆森先生認為她有權分享我們的成果,我在信裏也暗示了,不管她是一個多麼偉大的譯者,一旦我停止了寫作,那麼她將一事無成。

假如您有機會和阿穆森先生談談,或者他還堅持郭小姐應和我們分享稿酬的話,那麼請您告訴他:如果她想要得到高達百分之四十的稿酬的話,她的一切都將失去。

(1948年11月26)我剛和郭小姐開誠佈公地談了一次話,我們兩人都同意她分享包括外文版權在內的百分之四十的稿酬。電影及其他(戲劇等)版權歸我所有。

她建議我們儘快地簽訂合同。我希望她的代理人能很快地就這事和您進行磋商,以便儘快達成協議。

至於我寫信告訴阿穆森先生説我停止寫作的事,她説很容易解決,我們可以選一些章節的譯稿先給阿穆森先生看。

她希望儘快簽訂作者和譯者之間,以及出版者之間的合同,這樣她才能定下心來好好工作,否則她心裏總不踏實。

(1948年12月4)據郭小姐講,我的新小説的三章譯稿已送給阿穆森先生。她已經和阿穆森先生講好,她要預支一千美元,每次二百五十元,分四次支付。錢直接給她的代理人,從合同簽訂之起,四個月內付清,情況就是這樣。

至於預付給我的稿酬,請按您認為最合適的辦法辦,一千五百美元是一次付還是分期付,我全無所謂。

(1948年12月30)我和出版公司之間在關於我新書的合同裏,還有幾條條款沒談好,我想您會為我解決這一切的,不幸的是,那三章小説的譯稿是郭小姐的代理人直接給阿穆森先生的,同樣,郭小姐預支一千美元的事,也是這位代理人一手安排的。所有這一切,都是在郭小姐告訴我以後,我才知道的。實際上,郭小姐的代理人應當把那三章的譯稿先送給您,應當把郭小姐要預支稿酬一事通知您,但他沒有這麼做。這樣一來,您可能會有一種印象,似乎我應該對此負責。我給您寫這封信就是為了澄清這一事實。如果當時我把原因告訴您,您一定會生郭小姐和沃特金斯的氣。

事實上,我一向都很慎重,儘量不和阿穆森先生與雷諾先生兩人打道,就是為了使您在為我和他們談判時,不會覺得我在中間干擾了您。可是我無法阻止郭或者沃特金斯直接與出版公司打道。不過,我過去從來沒有同時和兩頭打過道,希望這一點能使您滿意。

眼下在出版公司手裏的那三章譯稿的底稿是唯一一份乾淨的底稿。我實在不好意思讓郭小姐再打一份,因為所有的稿子都是她一人打的,您知道,和一個女人打道是多麼微妙的事。

我希望我們的合同能儘早地簽妥,因為如果郭小姐看不見簽好的合同,收不到預付的錢,她就無法繼續工作下去。

(1949年1月31)郭海倫小姐真是個好司機。我們到邁阿密用了三天半的時間。最糟糕的一段路是在喬治亞州的公路上,站在路中間的不是警察而是牛羣,而郭小姐竟然一頭也沒軋死!

郭小姐到離邁阿密七英里的鄉下幹她自己的活去了。我住在福拉格勒飯店,這是一家小而乾淨的旅館,價錢也適中。

這裏也很暖和,但願對我的腿有好處。

(1949年2月9)我在邁阿密度過了一段美好的時光,現在已回到紐約。很不幸的是,我的腿還沒好,我真不知該怎麼辦才好。

我行動不便,您能給我寄張支票來嗎?

(1949年4月18)謝謝您寄來的一百一十二點五美元的支票。

一兩天之內我大概就要去巴瑟·埃斯樂醫院住院,可能要動手術。戴得裏奇大夫看過幾次之後,腿病一天比一天重。今天早晨他説要送我去巴瑟·埃斯樂醫院住院,到了那以後,我再告訴您是否要動手術。

《鼓書藝人》的初譯稿已寄給我了,我想在住院之前看完。阿穆森先生手裏也有一份,他看完以後,我再和他一起商量一下需要修改的地方,然後就算定稿了。

咱們答應給哈帕的短篇您是否已寄到英國去了?

(1949年8月18)阿穆森先生已去度假,我想他一定在看《鼓書藝人》呢。

下星期一上午十一點,我想帶着《四世同堂》第三部的稿子去見您。明天我再和浦愛德小姐最後商量一次。

(1949年9月12)我和浦愛德小姐在費城她哥哥的家裏過了一個週末。和她一起在樹林裏散步時,我突然給《四世同堂》的英文版想到了一個很好的書名——《黃風暴》,您覺得怎麼樣?星期四上午我要去見阿穆森先生。我會把有關《鼓書藝人》的一切情況都告訴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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