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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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跟你商量一件事,讓我把書放在屜裡吧?』“那些書又舊又髒,有本書上頭還沾了耳屎,很噁心。”『那是鼻屎。不信的話,你仔細看,裡面有。』“你更噁心。為什麼不把書帶回家?嫌髒嗎?”『在家裡沒辦法寫,心情會變差。我很不情願寫這篇作文。』“那好吧。你可以把書放屜。”『謝謝。請你吃一顆糖,本的喔。』“很好吃。謝謝。”又把那四本書帶來學校後的第三天,我終於寫完了。

算了一下,一張500字的稿紙我共寫了18張。

只約九千字,國文老師能接受嗎?

我確定她不是小氣的女生,但國文老師可是非常小氣。

果然國文老師拿到稿子後的第一個動作,便是仔細數稿紙有幾張。

竟然還用手指邊沾口水邊數,在數鈔票嗎?

“才18張。”數完後,國文老師皺起眉頭。

『老師,我已經盡力了。』“規定是一萬字,就一萬字。”他面無表情“沒得商量。”『可是九千已經很接近一萬了。』“如果我欠你一萬塊,卻只還你九千塊,你能接受嗎?”『可以接受。』我小聲說,『因為老師賺錢很辛苦。』國文老師連內文都沒看,便將那疊稿紙捲成筒狀,作勢要遞給我。

“拿回去重寫。”他說。

『可是…』“可是什麼?”他伸長了手“拿回去!”我心裡幹聲連連,緩緩伸出右手接下。

高中生活果然是地獄。

雖然只差一千字,但所謂的“重寫”還是得再寫一萬字。

電腦不發達的年代,沒辦法任意在文章內進文字。

我只能以這九千字為草稿,然後想盡辦法絞盡腦汁生出一千字,最後再重新寫出一萬字稿子。

“喂,稿子寫得如何?”『寫完了,但被老師退稿。因為只有九千字。』“你的老師太小氣了吧,九千已經很接近一萬了。”『你的第一句我同意,第二句和我的想法一樣。』“那你怎麼辦?難道再重寫一萬字?”『是啊。我正煩惱該怎麼生出額外的一千字。』“何不以自己為例?這樣也許能寫更多。”『基本上我是個低調的人,難道我割腎醫父、賣血養母、常常牽著的手過馬路的事也要寫出來讓大家都知道嗎?』“你很無聊耶!”她這次寫的“無聊”倒是給了我靈

因為無聊的人,廢話一定多。

我腦中靈光乍現,想出一套直接將文章變胖的方法。

“很”用“非常”代替,死都不省略形容詞的“的”和副詞的“地”;還有要善用一些虛無縹緲的字,如“了”、“就”等。

而且多加標點符號,因為標點符號也佔稿紙的一格。

我已經落魄到為了能多寫一個字而不擇手段的地步了。

例如:今天飯很好吃,吃完飯我到街上悠閒逛街,在地上撿到一塊錢。

可以改為:今天(的)飯(非常)好吃,吃完(了)飯(,)我(就)到街上悠閒(地)逛街,在地上撿到(了)一塊錢。

原本包含標點符號只有28字,瞬間增加為35字。

神抖擻,逐字閱讀稿子,用紅筆把增加的字直接加註在稿紙上。

整份稿子在這個增胖計劃中,略估計約多了一千一百個字。

增加最多的是“的”字,果然只要用心,文章到處都可加“的”多年後電影《食神》的經典對白:“只要用心,人人都可以是食神。”也呼應了這點。

『嘿嘿,我已經找到那額外的一千字了。』離開學校時,我在紙條上這麼留言。

我把加註了很多紅字的稿子帶回家,今晚就把這件事做個了結。

抄一萬字雖然也是不小的工程,但起碼不用動腦,會輕鬆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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